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蚺蛇

  广西多蚺蛇,必以至大者献之于官。有某县官到任,民献蚺蛇。官见而惧之,令抬去,而民求收。官责之,民曰:“此蛇本小,阅数日,又以大者来献。”
  官见之,更怯,曰:“吾非嫌蛇小而责也,责其不可以蛇献也。今不顺吾意,不识吾音,尔等当传谕知之。”
  又藤县剃头者,过村,见酒肆,饮之大醉,倒睡树下。适蚺蛇游至,见而吞诸腹。剃头者觉周身包裹,渐渐紧切,目不能开,急取肚囊中剃刀,向前开割,裂腹而出。蛇已死,而若人之头面手足,皮已脱矣。采药治之,虽愈,而皮皱尽如烫火伤痕,至今仍以剃头为业。又宣化县河涨大水,而水面浮一物,蛇身牛头有角,咸以为龙,喧聚万人。设法打捞而起,乃蚺蛇也,口中吞水牛一匹,身已下喉,而角撑其口。蛇已死。剥皮剖腹,牛身已化半矣。悉以友说,故合而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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