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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节上海一天六起匪案

  先看一下上海。这个中国最大的城市,素有“冒险家的乐园”、“东方巴黎”和“小美国”之称。之所以是“冒险家的乐园”,是因为西方许多无赖之徒、在逃罪犯都远涉重洋到这里来钻营。他们既使上海变成藏污纳垢的世界,又带来了作奸犯科的技术和走私的武器、弹药。远的不说,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后,许多原来在东北的白俄纷纷南下到沪。这些人本来就无以为生,到上海后便与海外黑社会挂钩,在上海贩卖军火,提供给各地土匪。
  之所以是“东方巴黎”,是因为上海具有西方所有的一切生活方式:从俄式大菜到巴黎香水,从大腿舞到轮盘赌。纸醉金迷的生活刺激着人们的物质追求和金钱欲望,使那些不逞之徒不惜为之挺而走险。1934年5月8日,一伙匪徒在小西门蓬莱市场内抢走了蓬莱银号的500元大洋。市公安局侦缉队经过一个月的侦探,才抓获匪首,获知匪徒们一个月来,一直住在五马路满庭芳悦来旅馆里,整日狎妓、赌博、饮酒作乐。后侦缉队会同外国巡捕在此捕获10余名匪徒,并搜出枪支弹药。显然,当这笔赃款挥霍完之后,匪徒们又会有新的行动。
  之所以是“小美国”,是因为上海地面素来是五方杂处、华洋混杂。各地来沪做生意、跑单帮乃至买卖军火、贩运烟土、卖淫、做拆白党的,纷至沓来,各显神通。其间还形成了所谓“苏北帮”、“宁波帮”、“广东帮”、“浦东帮”等封建地域性帮派;兼以同乡情谊、在帮兄弟、江湖义气等封建道德观念,进行约束,使那些潦倒失意、图谋不轨的人能紧紧抱成一团。
  1930年下246半年,一个绑匪集团在一个半月内,连续三次绑架作案,勒索巨款。其三名为首分子,马根生是上海人,管阿福是江苏扬州人,任子祥是浙江绍兴人。这江、浙、沪三个地方的人,之所以能合伙作案多次,就是基于上述原因。
  在上海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若有几个胆识俱佳而又心术不正的人组织、策划,又有一批膂力过人、会使刀枪的亡命之徒出面行动,形成土匪团伙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而上海的租界、华界,又使歹徒们能够由此逃彼地藏身、窝赃,躲避中外警探们的追捕,更增大匪徒们的贼胆。为说明民国时期上海盗匪的猖獗,先举几个例子。
  这是一个颇有戏剧性的日子——4月1日。这一天在西方是愚人节,人们可以随意地开各种玩笑、说假话、搞恶作剧,受害者不得以为忤。然而,下面记载的1937年的这一天,发生在上海公共租界的几件事,却显然超出了愚人节捉弄别人的范畴。
  这一天,上午9点30分左右,甘肃路129-131号几户人家被4名持枪匪徒抢劫,临行前匪徒公然鸣枪示威;11点左右,唐山路133弄9号住户,被几名匪徒搜掠半个多小时;晚上7点20分,一名中年男子在爱文义路的派克路口,被一名持枪匪徒威逼搜身,男子挣扎呼救,匪徒开枪伤其腿部后逃跑;7点30分,云南路156号某煤炭店正在收市结帐,不提防有4名匪徒持枪掩入,勒逼店主将当日售货款尽数交出;8点30分,几名匪徒闯入康脱路860号,以枪勒逼男女主人交出箱柜钥匙,搜劫半个多小时后离去;9点10分,华德路455弄83号来匪5人,分别守住前后门,持刀威吓主人,并割断电话线,搜劫衣物、首饰,满载而去。一天12小时中,发生匪案6起,平均两小时一起;这还仅仅是发生在公共租界内的,如果加上法租界、华界的,数字肯定还要惊人。
  事实上,在华界内,一天中发生数起匪案的日子并不在少,1934年6月14日就是这样的日子。这天清晨4点多钟,设在上海南市制造局路543弄的大华茶园刚刚开门,就有6个身穿短衫的人走进来喝茶。稍停,其中4个人起身外出,径直敲开隔壁的金城纸烟店,对烟店张老板声称奉命前来抓赌。随后,二人守在门口,另二人不顾张老板的阻拦,直入其卧室,动手搜掠钱财和首饰。
  当他们进一步要撬箱取物时,张老板不顾一切地去夺匪徒手枪。两名匪徒拳打脚踢,甚至口咬;店主受伤多处,却死死抓住手枪不放,并狂喊救命。当匪徒刚进入金城烟店时,隔壁玉记理发店杨老板正从厕所返店,见两名陌生人守在烟店门口,便上前询问,被匪徒挟至茶园,连同茶园伙计一并监视起来。这时,杨老板听见张老板在烟店内狂喊,也奋力呼救。呼声在清晨的里弄里显得格外响亮,匪徒顿时慌了手脚,连张老板手中的枪也未夺回,便逃之夭夭。
  同一天上午9点50分,闸北蒙古路荣森里15号闯入持枪匪徒3人,自称是公安局侦缉队员,入室后劫得大洋300元而去。当晚10点45分,曹家渡附近的一爿布庄被7名匪徒劫去26匹条子布。
  从上述诸匪案可以看出大城市中土匪作案的一些特点。第一是人员少。
  城市匪徒不可能成百上千地活动,只能是几人、10几人的小团伙,时聚时散,作案后便于逃窜、躲藏。第二是作案时间短。大城市军警相对较多,像上海还有巡捕在街头巡逻,尤其是对富人聚居的地段,往往重点巡查保护。因此盗匪只能伺机作案,快速行动,得手便逃。上述各例作案时间大抵都在半小时左右。1937年4月间,上海有一伙匪徒专于晚间自开轿车,在法租界各马路上转悠,见有单身行人,便停车拦阻搜劫,随后便驾车逃窜;一晚上竟连劫数人,这些都是着眼于“快”。第三是非不得已,很少开枪。
  城市匪徒以抢劫为目的,大都使用短枪,但多以威吓为主,只要事主不呼救,不为警捕发现、追击,一般都不开枪杀人。1937年2月3日下午5点多钟,坐落在新闸路339号的江苏银行支行已经下班。支行会计手提装有7000多元现款的提包,在保镖的护卫下,走出大门,准备乘上已等候在门口的三轮车,去总行交款。
  会计照例警惕地向四周扫视一番,忽见近在身旁的两个陌生人正在掏枪向他冲来。他急中生智,把保镖猛地推向来人,然后回身向银行大门跑去。保镖几乎同时也发现歹徒,急忙掏枪;守卫大门的警卫人员也拔枪射击。两名匪徒见势不妙,慌忙开枪还击,并打中警卫。保镖奋力抓住一名匪徒。这时附近假扮行人的匪徒也纷纷开枪,击伤保镖和三轮车夫,遂四散逃去。在这个匪案中,歹徒就是因形势危急,才开枪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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