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山东“响马”是很出名的。那时的客商带着银两、货物,南来北往,都要经过山东地界;朝廷向江南各省征收的钱、粮,通过大运河漕运,也要经过山东。那林间、山中、湖畔、水边,会突然飞出一支发出哨声的响箭,紧跟着就会从四面涌出一批强盗,喝令“留下买路钱”,若无反抗,便顺顺当当地将钱物劫走;若遇上保镖的镖客或护送的官兵,还免不了一场厮杀。千百年来,强盗,或称强人、剪径的,代代相传,一直不断。
到民国时期,山东省仍是匪患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该省北部沿渤海的各县境内,河网密布,芦苇丛生;东南部黄海沿岸岛屿星罗棋布,此均为海盗出没的场所。西南部南起微山湖,中经大运河,北至梁山泊,又有水匪隐匿其中。中部地区津浦铁路、胶济铁路一纵一横,劫车案时有发生。这些方面的内容,在本书中均另有专章叙述。本章只介绍除上述而外的、横行于各县的土匪活动和官府剿匪情况。
1923年七八月间,山东各地有40多个县(占当时全省县份的一半),同时向山东督军田中玉和省府告急,请求派兵剿匪。其中小股土匪被当地驻军、民团打退,或确系流窜而未酿成大祸的,因未加报警,尚不在内。田中玉之后,历任山东军政当局首要的熊炳琦、张宗昌、孙良诚、韩复榘等人,也始终面临着匪祸严重的局面。其中张宗昌下台后,反留下了许多溃兵扩大了土匪的队伍。
为便于介绍,兹将山东划分为三大块地区——山东半岛(鲁东地区)、鲁西南地区、直(河北省)鲁交界地区,分别加以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