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匪与其他地区土匪自然一样,其行径免不了抢劫、绑架。在这里,抢劫叫“打签子”、“打底子”、绑票叫“牵羊”、“吊羊”,写信勒索钱财叫“开借”。名称有异,实则相同。
就以龙山县匪首瞿伯阶为例。他在“吊羊”之前,先摸清楚哪家有钱财,哪家反对他,哪家有何靠山。然后,他送张条子去“开借”,或要鸦片,或要粮食,或要光洋,都根据对方情况而定。如果事主按时照数送来,股匪还出具收据,甚至与这户人家拉上关系,因为他认为这家拥护他。如果事主请了官兵来围剿,股匪认为这户人家反对他,便乘其不备,前来烧屋杀人抢东西。如果事主心存侥幸,拖延不交的,股匪就正式“吊羊”,进行勒索。土匪对这一套,还美其名曰“先礼后兵”。
至于抢劫,瞿伯阶股匪主要是抢两种:一是大集镇,二是交通线,对一般百姓住家只是穷途末路时才去动手。他们进了集镇之后,都是放开手大干,一不做二不休。在这种地方,以抢钱、抢鸦片为主,抢到归公。至于一般财物衣服,则归匪徒个人所得。对公路上的骡马大车、汽车所运的布匹、棉花、钱款,他们是全部照收。瞿伯阶派人到沅陵、咸丰等地坐守“调线”,即了解情况,如运什么货,值多少钱,何时起运,摸清楚后,将消息传至股匪中,到时一拿一个准。
更有一批取得了合法的军政官员头衔的匪首,成为官匪,公开利用军政名义勒索钱财。如古丈县匪首张大治(又名张平),起初利用国民党围剿红军之机,当上了第七保联防队长,白天逼使壮丁充当联防,夜里则强迫他们到外保、外乡抢劫。后来他当上了县自卫队总队长,更是任意勒逼乡民,索取枪械、鸦片、大洋;不服从者,即被捕送自卫队或杀掉。
1937年秋,该县农民自发抗捐,被张大治一次杀死八九百人。张大治因此受到赏识,当上了古丈县党部执行委员。他进一步勾结县警察局长,驱逐县长。张大治命令警察把县长夫妇二人押送至古丈、沅陵两县交界处,在树林中将二人衣物剥去,并且侮辱县长太太,以此使县长无颜重返古丈县。
他随即通告全县,声称县长如何恶劣,“已为民众驱逐出境,现公请本人署理县政府,……自即日起,即到县视事”,云云。被逐的县长到省哭诉之后,省府先后两次派军队前往剿匪,结果,一次被张大治消灭,一次被他收买,平叛毫无成效。张大治便公然以县太爷自居。他按保甲设置常备队,作为维护自己统治的私人武装,每户有丁出丁,无丁出谷,无谷罚烟,无烟罚钱。
这种常备队还是货真价实的土匪队伍。张大治指使他们经常到附近的沅陵、吉首、沪溪、永顺等县抢劫,他本人则坐地分赃。亦官亦匪的张大治还公开以捐税形式搜刮百姓,仅巧立名目的捐,就有人头捐、火坑捐、月捐、生孩子捐、娶媳妇捐。他自己娶小老婆、生儿子、给儿子取名字,都要老百姓按户交钱“祝贺”。
湖南绥靖司令李默庵接到当地百姓雪片般的诉状,便派参谋主任前往调查。人刚到古丈地界,便有张大治手下人抬了乌油油的鸦片和白花花的光洋,送到面前,情来人务必在省里美言几句。来人收下礼品,返回长沙报告说,古丈县民风强悍,非张大治不能治理。省府闻报,竟正式下委任状,任命张大治为县长,使这个匪首得以合法地残害人民。类似张大治这样的官匪,几乎在湘西各县都有,有的县虽然官吏也是省里委派来的,但也完全受制于匪首,或相互勾结。官、匪合一,官、匪勾结,成为这里匪祸的重要特色。
湘西匪首为扩大自己的实力,一是相互火并,吃掉对手的队伍;二是逼良为匪。1926年以前,龙山县有两大股土匪——刘子良股占据15个乡的地盘,师兴五股则仅有一乡之地。师兴五极力扩大地盘,与刘子良明争暗斗,逐步从一个乡发展到5个乡,到最后竟将刘股全部吞并。而正当刘、师二股相斗之际,另一以瞿伯阶为首的股匪,乘机渔利,不断蚕食师兴五的势力。
等刘子良股被吞并后,瞿伯阶的势力又己形成,从此开始了师、瞿两股势力长达20年之久的争雄角逐。
师兴五死后,其弟师兴周继承了他的衣钵。1939年,国民党在龙山收编土匪时,师兴周被任命力保安团长,瞿伯阶还只是他部下的一名营长。到1943年,师兴周被国民党当局关押,翟伯阶乘机收编师股的人枪,同时招纳彭春荣、杨树成等股,互为奥援,短期内即发展到1万人枪。
师兴周被放出后,所部只能控制龙山县南部的两个区;瞿伯阶则不仅控制了县北的三个区,而且把活动范围扩大到湖北、四川以及湘西重镇沅陵等地。因此,到1949年,国民党川鄂绥靖公署主任宋希濂收编湘西土匪,以对抗解放军攻势的时候,瞿伯阶因实力强大,被任命为“湘鄂川边剿匪总司令”,而师兴周只能屈居其下,担任副司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