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之平阳,民风犷悍。每岁催科,绅士尤多包揽。有庄以莅者,新中武举,遂夺多士之所包,而悉揽之。众不服,讼之。呼之不至,捕之刚拒。又结硬手许鸿志为羽翼,阖邑畏之,且效之附之。
前令蒋澄,已七十,乞休去。温守杨太鹤,惑于庸妄,谓非武健不足胜任。访得豫蕈大挑班徐映台有文武才,乃荐之。徐觊其可越次也,欣然就之。瞰其他往,要而缚之,庄果不能匿。喜甚,亲解赴府。庄以莅子邀许鸿志,鸠众夺犯,徐下车搏之。许略拊其肩,一臂已垂不能举,胥役更望风而逃。乃上府泣诉。杨守仓皇通禀,混称数千人夺犯殴官,居然民变。
平阳虽隶浙省,去闽较近。时菊溪师以观察发闽候补,制军阿雨窗檄公往办。甫入境,即有披执迎马首者,询之则温协也。公下车握手,与讲均礼,大喜。公馆拜会,言:“知公督部,谨率卒四百备仪卫。”
公正色曰:“无事则同僚,办事则予固星使也。”
盖阿公入奏,得旨以公补江苏臬使,即以为此案钦差矣。“君来何人之命?”
曰:“敬听指挥。”
曰:“果尔,即立饬介士归汛,迟先揭汝。”
协尚逡巡,公顾左右曰:“若地方闻而滋事,先断主兵者之首。”
始轰然偕逝。
公乃出示:“但罪庄以莅一人,余均宽贷。”
许鸿志年逾七十,自以例得免罪,先出。以莅远遁,而其子以非主名,且恋巢,避近郊,先就擒。时清中丞以缉匪驻宁波,遣浙臬朱公理来协办。朱亦公门下士,公谓朱曰:“吾奉制军差,宜遵制军所奏,但此案闽省但据镇道所禀,未经查勘,况辞称数千人,诛戮必广。寄语清公,无须眩惑耳。”
抚军感服。予趋谒于温次,公示以揭稿,覼缕数千言:首勘夺犯之地,东阻峻岭,西界深溪,南北均涂田,可屯处不及一亩。则数千人之说,不攻自破矣;行至中途,以莅望见有人,大声呼救,预谋纠众之论亦解,而以莅之非为首更见。乃定斩一人许鸿志,绞一人庄以莅。其余城旦二人,协从杖释。有士官均以失察议处,庄以莅缉获另结。皆公手定,不烦幕府捉刀,奏上如议。如此大案,如此完结,不特民命保全无算,即员弁亦受庇无涯。无奈庸人选事,另启隙端,以至重发钦差,地方大累,员弁皆遣戍,而杨守亦拟满徒。真所谓自作孽,不可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