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所盐商汪君大丰为予言:其族母有婢吴,颇婉顺,母怜之。后病且死,嘱一子善遇。子亦孝,体母意,厚赐之,遣老仆王送归其家。婢父母均前卒,两兄皆无赖。所赍既诱尽,更以二百金鬻之远所,音耗遂绝。
久之,王仆急事往闽。渡海遇蔡谦,被掳。驱至一艇中,忽有呼之者:“若非汪孺人家王伯乎?”
仆谛视,急呼曰:“吴姐乃在此,救我!救我!”
吴叱左右解其缚,谓:“两兄匪人,荡我资,复计陷我此间。夫出海捐千金购我,颇厚我。然所为不道,我微讽之,渠亦自危。然以群夥牵制,不能决,行当与之俱烬矣。”
俄顷,蔡谦夹群盗传呼曰:“出海至!”
盖出海者,舶主尊称,非如宋江之假保义头衔也。谦短衣裤褶,悉以红毾僜为之。
妇则戎服裹头,居然压寨夫人。但男女均徒跣耳。指王谓谦曰:“此我旧主仆,昔蒙其惠。老且贫,勿责其赎也,幸送之归。”
蔡诺之,赠之金,并一旗,曰:“执此海道无阻。”
王与婢大泣而别。
归以告其兄。二兄鬻妹金已罄,计为盗亦得,入海投之,妹闻即怒曰:“人之无良,我以为兄,必杀之。”
谦为宛转解释,始抱头鼠窜而归。
后余宰永嘉,晤邱军门,言蔡谦败后,以巨炮自沉其舟,则真与之俱烬矣。吴虽遇人不淑,陷为盗妇死,殉夫无名,然与王翠翘之人尽夫者,不尚有从一而终之节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