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胎为身,在世为人。有眼曰见,在耳曰闻。在鼻辨香,在口谭论。在手执捉,在足运奔。遍现俱该法界,收摄在一微尘。识者知是佛性,不识唤作精魂。
「注释」
“法界”,指世界上一切大大小小的事物、现象,包括物质和精神的一切东西。既指事物的现象界,也指事物的本质方面;既指原因,也指结果。
“佛性”,佛的本性,指众生成佛的内在可能性或依据。
「提要」
用现在的话讲,全段在讲精神的特性和功能,是众生之所以为众生的内在依据。众生有了它才“在胎为身,在世为人”,才能见能闻,能行动。通过它可想见整个宇宙万物(佛教称之为显现或包摄法界、世界),又可通过坐禅使它专注一处。此种精神即佛性,而不懂佛理的人称它为精魂、灵魂。
亦不睹恶而生嫌,亦不观善而勤措。亦不舍智而近愚,亦不抛迷而就悟。
达大道兮过量,通佛心兮出度。不与凡圣同缠,超然名之曰祖。
「注释」
“大道”指至高真理、无上正法。“佛心”指佛的认识境界,佛的精神,也指佛性。
「提要」
禅宗主张“无念为宗”,即对世间一切不分辨有无、是非、丑美,在思想中不产生好恶取舍的念头。既然如此,就不见恶而嫌弃之,见善而努力争取之……因此达到此“大道”境界,与“佛心”相契合,便超凡入圣,称之为“祖”。
迷时人逐法,解时法逐人。解则识摄色,迷则色摄识。但有心分别计较,自心现量者,悉皆是梦。若识取心本寂灭,无一动念处,是名正觉。
「注释」
“迷”,迷于道理(佛法):“解”,领悟道理。“法”指一切事物。
“识”指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六种感觉和认识的机能。“色”指地、水、火、风(古印度认为是构成万物的四大要素)及其所造的一切东西,相当于现在讲的一切物质现象。“分别计较”,指对事物所进行的对比、分辨和推理的思维活动。“正觉”,达到最高觉悟。
「提要」
认为人若没有达到觉悟,自己的情欲思想便追逐周围环境和事物,不得自由。应认识到,自己所想到的和看到的一切,都等同于梦幻。若使自心清净、静止,不追逐外物(“无念”),便达到佛的境界—“正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