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志》:周氏女,许配给姚光裕为妻,还没等成亲,光裕便夭折了。周女听到凶信,痛不欲生。父母劝她说:“你还不认识他,你没有必要为他死去活来,恪守贞节 。”
周女不听,以头抢地哭着说:“我是论义不论情,既然我已许聘给他,我就生是他家的人,死是他家的鬼。”
说着,便想寻死。父母考虑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就派媒人去和姚家商量,让女儿去姚家,成全她。临走的那天,亲戚们都身穿白衣为她送行。
哭声震天动地,周女神色坦然地上车走了。到了姚家,她作了一篇悼念亡夫的文章,言词极为哀伤,读之令人心碎。自此以后,她便居住在高墙深院里,就是她的父母也很难见到她。在她的斗室中,祀奉着两个木主,一是祭祀姚光裕的亡母,一是祭祀姚光裕。她粗茶淡饭十几年,而每次吃饭前,她都要先祭祀亡灵,自己再进食。甲午年的秋天,她拿出自己多年来纺织刺绣赚来的钱,把姚光裕厚葬在唐兴山。回来后,又请求族人为她立继承人,以接续光裕的香火。尔后,她说:“我的事都办好了。”
说完,便悲痛地吐血而死。万历二十八年,朝廷表彰了她的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