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光宗李皇后传》:李皇后,字凤娘,南宋孝宗乾道七年(公元年)被立为皇太子妃。李皇后生性妒悍,经常到高宗、孝宗那里去哭诉,说是太子对左右的婢妾过于亲近。高宗很不高兴;孝宗也屡次训斥她,劝她不要有失皇太子妃的身份,否则要将她废掉。等到太子即位为帝,册封她为皇后,她便到新皇帝面前哭诉,说是寿皇(孝宗)有废立之意,光宗几乎被她迷惑住了。光宗曾有一次在宫中洗手时,看见一名宫女的手很白,便看上了她。
后来有一天,李皇后派人给光宗送来食盒。光宗打开一看,原来里面装的是那名宫女的两只手。黄贵妃受到光宗的宠幸,李皇后心怀不满。于是她趁光宗到郊外举行祭祀仪式住在斋宫之机,派人杀死了黄贵妃,宣布说贵妃是暴病而死的。那日晚间,风雨大作,祭祀现场黄坛上的蜡烛都被吹灭,仪式难以完成。光宗本已有病在身,由此而益发严重起来,竟不能上朝理政。国家大事大多由李皇后来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