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府志》:黄氏,是吴江人,凌士奎的妻子。凌士奎死时,她才二十岁,刚刚怀孕。丈夫的死,使她悲痛欲绝,几次哭得昏死过去。婆婆劝她:“你有身孕,别哭坏了身子,伤了孩子。”
听婆婆这一说,黄氏才稍稍能节哀。不久,她生下个男孩,取名为哀儿。每当凄风苦雨,她便抱着孩子来到丈夫的灵柩前失声痛哭,声音甚为凄惨。晚上,她则睡在灵柩旁。
婆婆对她说:“你心里悲伤,哭哭有好处,可是我听你一哭,心都碎了。”
听婆婆这一说,黄氏便不忍心让婆婆难过,遂暗自伤悲,不敢哭出声来。因过度悲哀,身体日渐消瘦。
婆婆病逝时,她已四十岁,哀儿也长大成人。但家中贫困,没钱为婆婆置办棺木,想将儿子卖掉,又不忍心。邻居们怜悯她贞节孝顺,便联保请求官府帮助办理丧事。明世宗嘉靖三十六年,黄氏七十二岁,村里的士大夫们想请求官府为她立贞节牌坊,她拒绝说:“不再嫁人,是妇道之常;婆婆死了,却无力为她安葬,这有什么可以表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