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志》:这位担水人的妻子,不知道她的姓名。顺治元年(公元年》,明将高杰内哄,率兵渡过黄河,他的部将刘汉杰抢来两名妇女,陪他喝酒。刚落座不久,有位担水人走进门来,跪在地上向刘汉杰哀告说:“坐在您右边的是我的妻子,以将军您的威名,找什么样的不行,怎么能用一个村妇陪酒呢?如果您能把她还给我,我死也不会忘记您的大恩大德。”
刘汉杰不答应,担水人又磕头请求。刘汉杰大怒,拔出刀来将担水人杀了。他的妻子见丈夫被杀,愤怒异常,用手指着刘汉杰大骂道:“我所以能陪你喝酒,不去死,是希望与丈夫再团聚,你现在既然把他杀了,我岂能再活着!”
说着,抡起胳膊给了刘汉杰一个大嘴巴。刘汉杰笑着安慰她,她骂得更厉害了。刘汉杰拔出刀来,将她也杀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