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府志》:薛氏,阌乡人。她生有丽质,贤惠有德。
十五岁时,与秀才陈所见结了婚。婚后没多久,所见就亡故了。
丈夫死后,薛氏发誓决不再嫁,苦心守节。乡人见她贤惠漂亮,纷纷来求亲,她断然拒绝。有人劝她说:“有儿子守节是常理,没有儿子干吗要这样苦自己呢?”
薛氏回答说:“有儿子就守节,没儿子则应该死去。我所以没有马上死去,是因为有婆婆在堂。我要侍奉她老人家终其天年,以酬报丈夫于地下。并不是我忘了去死。”
尔后,家中生活更为困苦。婆婆不甘受苦,竟受别人贿赂,硬要把她嫁出去,并收下了彩礼。薛氏估计没什么好办法劝婆婆改变主意,就假意答应下来,而暗地里把毒药缝在衣襟里。到了结婚那一天,她神色自若地进了车轿,走到半路,服毒而死。发丧入殓时,见她的衣服鞋袜都用针密密地缝合在一起,牢不可解。有关方面上奏皇上,皇上下令赐匾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