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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以死白夫冤

  《光泽县志》:李氏,是孝廉何本盛的儿媳妇,何有谟的妻子。本盛继母生了四个儿子,都是剽悍凶残的恶棍。本盛科举及第,被任命为州守,还没等上任,便暴病身亡。本盛死后,他的同父异母弟便想谋杀他的儿子有谟,好瓜分其家产。一天,他们假意请有谟去吃饭,却在粥里放了毒药。有谟刚吃了两口,毒性便发作了。有谟知道遭人暗算,就强忍着巨痛,跑回家中瞪着眼睛对妻子李氏说:“我中毒了,活不了一会儿,你年纪还轻,儿子又小,怎么能为我报仇雪恨呢!”
  李氏见丈夫被人暗害,悲恨交集,发誓就是死也要为丈夫申冤报仇。于是,埋葬了丈夫,便申诉官府。可是,匍匐辛苦十几年,也没个结果。
  有谟自死之后,冤魂兰直不散,时时在她身边号哭,李氏由此报仇的决心更为坚定。
  后来,李氏所说中丞朱某廉明公正,便到他那儿投诉状子。
  朱某派人将凶手抓来,亲自审讯,案犯供认不讳。朱某遂下令将他们立即斩首抵罪。自此以后,有谟不再号哭。李氏为丈夫报仇后,便在家殷勤地侍奉婆母,教育儿子。儿子还不满二十,就成为乡里的秀才。崇祯年间,有关方面为她立牌坊以示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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