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某郡太守,挈家赴任。甫入境,薄暮雾起,将系缆于山侧,忽见上流一官舫扬舟而来,旗上大书曰“某府正堂”,与己衔无二,疑是前官,急呼榜人移舟相傍,遽投刺请见。将命者入告,出致词曰:“各事所事,未敢谋面也。某强之再四,乃延入。主人峨冠博带,凛然有肃杀意。某具陈姓字官职,随问:“公是何官?今将焉往?”
对曰:“余亦此间郡守,奉命而之新任。”
某讶曰:“得毋有两刺史耶?”
曰:“非也,子隶阳而我隶阴也。”
某大惊曰:“公殆为城隍之神耶?”
曰:“然。”
某不禁股慄,久之,魂魄始定。遂长跪哀告曰:“某家有恒产,无藉俸钱,只以老母在堂,欲以官为荣养,第风烛可惧,未识算尽何日,且当以何疾殂,乞尊神稽籍明示。”
神作色曰:“天机未可泄也。”
某涕泣固请,神乃恻然曰:“我言之必遭天遣,顾怜子至孝,弗忍终讳。子母两年后,应遭雷殛,死于官舍。此是前生未报冤孽耳。”
某放声大恸,更求禳解之法。神曰:“子之官后,当极人间之奉以奉之。”
某曰:“若此可免于难乎?”
曰:“若此可速其死,死既速,难斯免矣。”
某仍拜求不止,神命左右掖之出。甫登己舟,风雨骤至,一切所见,倏为乌有。自是嗒焉若丧。既抵任,饮泣承欢,凡所以奉母者靡弗至,不逾年,母以疾善终。某仓皇解绶,扶榇还里。次岁仲夏,忽一日雷电大作,围绕府廨,震击屋舍殆遍;至暮,势渐远,俄闻霹雳一声,将城隍庙神像碎为齑粉,天色旋霁。盖雷固遍觅某母不得,审知泄机之由,乃以诛母者诛神耳。救人而自罹于法,神亦恺悌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