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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府

  山右吴明府咸之,初以进士出为县令,颇著政声。丁艰服阙,选直隶新城县令。到任匝月,薄暮,见一人毡笠布衫,面目薰黑,徘徊堂皇,叱问:“谁何?”
  其人怒目答曰:“我。踪迹到处,今始得之,不汝恕矣!”
  直前相扑。吴大骇,疾呼役隶,叱命缚之,役隶问:“所缚何人?”
  吴怒让之曰:“立堂皇者,尔曹岂不见耶!”
  群谓不见,吴知是鬼物,大恐,疾趋入内。其人亦尾其后,手挈一棒,长尺有半,立吴左右。自是,凡饮食时,即从棒横截吴颔下,滴水粒粟,不能下咽。且曰:“汝昔以此物戕我命,我今亦以此物还报之,不亦可乎!”
  吴忧惧成疾,署中各友书房迁避几遍,皆不能免。有时瞰其人不在侧,急索饮食,甫入唇,其人即至,骂曰:“汝尚欲饮食求生耶!”
  以棒横截如初,寻以饿死。或曰:“吴初任时,曾因赃以棒痛搒一人,并绝其粒,瘐死狱中,一时冤之。故其鬼来索偿也。”
  然耶?否耶?有民社之责者,览之亦可自警。吾友葛少莪司马,在吴幕中,目所亲睹,同游滦中为予言。
  里乘子曰:或谓吴初在都中,贷乡人某万金,得官后,携其人至任,约偿其债。既以数甚巨,吝欲负约,遂谋构其人于法,而潜令狱卒绝其粒,竟致饿死。果尔,天良丧尽,鬼即以其道还治其身,可谓冤冤相报,丝毫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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