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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子

  滦州榛子镇有王叟者,以鬻果为业。子名马头,年十九,素极不孝,所为多不法事。父母偶尔劝戒,不惟不听,甚则反遭殴骂。

 故事果藏地窨,每夜分别生熟之等差,最熟者先售,最生者从缓,为可暂蓄不致烂坏也。同治甲子二月十七日,夜漏二下,叟与子入窨选果,甫出,陡见火起,黑烟充塞窨中,急同下扑灭,皆为烟熏昏仆于地。

 邻舍趋救,将父子先后舁出。须臾父苏,而子竟殭矣!是盖天罚不孝也。葛少莪司马所目睹,因函寄予。笔之以为不孝于亲者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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