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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

  《说文》部首有[1234]字,居力切,读曰“急”,“恭敬”之“敬”字从此。许祭酒曰:“[1234],自急敕也,从羊省,从[1234]者,犹慎言也,与义、善、美同意。”
  段懋堂大令《说文注》谓此字不见经典,惟《尔雅·释诂》:“{宀}、骏、肃、亟、遄,速也。”
  《释文》“亟”字又作“苟”,同。观此,则与[1234]字绝然相反。若言“苟”,“苟,草也,从草句声,古厚切。”
  “苟且”之“苟”字从此。案《燕礼》:“宾为苟敬。”
  郑注云:“苟,且也,假也。”
  又《聘礼》:“宾为苟敬。”
  郑注云:“苟敬者,主人所以小敬也。”
  又《毛诗》:“无曰苟矣。”
  郑亦迁就,并解为“苟且”之“苟”,误矣。余以为《论·语》“苟志于仁矣”,《大学》“苟日新”,朱子《章句》并解为“苟,诚也”,亦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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