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湘乡人。创立湘军,精锐冠一时,扫荡东南诸寇,皆资其力。而邑中人富贵亦甲天下,自提督、总兵以下,家资至巨万者,未可以指屈。然自是有势人动虐贫弱,民不聊生矣。为是县宰者,多逡巡畏慑,一听势要所指使。而乡愚冤抑,遂无路可伸。虽文正有严谕乡绅之书,其谁遵之?
都昌黄公纯熙,乃一强项令,宰是县,独不侮鳏寡,不畏强御,一以曲直断案。有某提督夫人,使仆强占某姓田地过多,某姓屡讼不直。黄公至,传两造讯问。夫人恐仆不胜,亲上公堂对质。黄公责其不应侵占人业,夫人始犹婉辞饰辨,继则倚势肆骂。黄公拍案大怒曰:“汝谓一妇人,便可恃夫官,藐国法乎?”
即命役掌责两嘴二十,谓敢再骂再责。夫人始惧,不敢言。旋命还某姓所侵田,如不成,先办汝罪,再详办汝夫功名。夫人始知黄公利害,不敢不遵断结案。
又有某甲为文正至戚,强取某乙妻为妾。某乙来控,立即拘某甲到案研审。曾沅圃制军时在家,某甲弟知必获罪,跪求制军关说,制军不忍却其情,亲往县拜会。黄公知欲说情,拒不见。谓今日有数大案,急待审决,无暇会客,迟日再答谢,制军无奈何而归。黄公立提某甲严鞫,按律详办。自是一邑势要闻之,皆惕惕,不敢如从前倚福作威,凌孤虐寡,藐视县官,不遵国宪矣。
未几,丁内艰,寄居长沙。骆文忠由湖南巡抚升四川总督,奉旨剿石逆,素知黄公事,谓能治势要,即能办大贼,亲往其寓拜会。黄公力辞:“官卑室陋,不敢屈辱制军。”
言未己,文忠已步至庭中矣。不得已出见。文忠曰:“欲屈公同往平贼,幸毋拒!”
黄公力言素不谙将略,再三恳辞。文忠曰:“已出奏保荐,非公不能同办此贼,乌得辞?”
黄公曰:“蒙制军特达之知,焉敢固执?但事有万难从者,兵皆制军左右亲信,又皆提镇等官,以一微员统之,岂能指挥如意?则不惟无功,必至败事,故不得不辞。”
文忠曰:“给公一札,提镇以下,不用命者斩之,何如?”
黄公曰:“如是,则可遵命矣。”
遂墨经就道,统兵五千,调度有方,身先士卒,所至贼皆披靡。自近川境至成都,大小数十战,杀贼十余万,贼见“黄”字旗皆胆落。
后追贼数万至某县围之。不料逆首石达开,帅十万兵至,内外夹攻,众寡不敌,力战,骂贼而死。文忠闻之,为之流涕数日,奏赠道衔,谥忠壮,恤典从丰。吁!以严于治豪强,便识其精于治军事。文忠可谓有知人之鉴,而忠壮亦果能不负所知,二公俱人杰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