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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知府吴均

  潮州府人最强悍,杀人不抵命,抗税不完纳,均属常事。非威力足以制之,未有能遏其凶暴者。苟畏惧姑息,势不至戕官不止。然其敢戕官者,亦有故焉。或过于贪婪,而又畏怯不能了事,以至激而为此。若仅懦弱,而实清廉,则民容有抗凶不交、抗税不完之事?戕官之心,则无也。
  吴太守均,素知其故,抵任时,堂上悬十二字曰:“不要钱,不要官,不要命,不要后。”
  招壮士五百人亲练之,精甚。
  巨商某,杀二人,进贿银一万两,求寝其事勿究,愿买人抵命。吴斥不受,谓必某投案。某怒不至,纠率数千人以待。吴带练卒往,杀败之,卒擒某置之法。
  某乡数十村,历年不完课。前任亦尝率兵往征,多败回。吴遂部署兵法,设伏设诱,杀伤其人一万馀,内有积盗二百馀人,亦死于阵。自是,人闻吴名皆慑慄,不敢复杀人抗课矣。
  然则刑乱国,用重典,孔明政主于严,非此意乎?三代后,王道不能治天下,惟霸道庶几其可行。而世之迂拘疏拙者,不知出此,故往往酿成国家祸端。
  吴初无子,至是生一子。盖除害即以安良,明虽杀伤一万馀人,阴实保全无数十万生灵,冥冥中积福为不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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