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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场舞弊

  国家考试,关防甚密,有科场舞弊,暗通关节,受贿徇私,一经发觉问实,斩立决,法极严焉。
  自乾隆以来,寝衰浸废,每值乡、会年分,预揣某贵显,必膺主试分校等差,暗拟数字,为闱中诗文关节。场前私授受,名曰送条子。师生、年友、姻娅遂以国家科名,为持赠之物,其中通贿纳赂,自不待言。此风盛于道光,极于咸丰初服,而都中尤甚。
  旗生平龄,儇薄少年也。本未业优,然善歌舞,高兴时,登场演剧,有赛松林之号。松林者,辇下名优也。咸丰八年戊午科,应顺天乡试,贿正考官相国柏葰妾兄名靳祥者,夤缘得中第七名,意满志骄,挟优酒馆。兴到时,狎优曰:“明年吾以五百金为汝掇科名,不信吾今验矣。”
  时御史孟传金适隔席闻之,佯作诸生,卑辞求捷阶。平龄酒酣耳热,直道颠末,孟据实入奏。文宗震怒,着郑亲王端华、尚书陈孚恩等鞫讯,平龄尽吐实,而狱成。
  又翰林普安,场前托同年同馆李鹤林贷罗鸿绎三百金,适普入内帘,李劝罗受关节条子,内加连圈五个,暗谓银五百,三百抵普贷项,二百作李谢仪。罗果中,李索谢仪,罗窘手勿与。事泄,三人并拿问下狱。副考官阁学程庭桂子丙采,因父入闱传送条子五十馀,事发后,程夸于人曰:“送条子何妨?但看行不行耳。吾所得条子,悉于灯下焚之,能挂人齿颊乎?”
  陈闻而入奏,拿问丙采。丙采曰:“不必深究,问官子弟亦有把柄在我手。”
  遂供出数十人,陈子彦谟亦在内。陈奏:“臣子代人送条子,臣失察,请回避,交部议。”
  文宗原其自首,着无回避,并免议。子拿问,亦下庭桂入狱。
  此案平、靳因肢体糜烂,毙狱中。又畏法自尽者数人。柏葰、普安、李鹤林、罗鸿绎、程丙采俱斩决。程庭桂虽受条子,尚未取中,诏免死。诸贵显子弟潘祖同等,诏戍绝塞。其祖父曾邀圣眷者,着从末减,准五千金赎归。致仕侍郎李清凤子李旦华,以独子丁艰,暂免戍事。觉时逃归本籍者,诏各省督抚飞檄拿解来京。是科分校官翰林张桐,无舞弊事,所中特少,揭晓时,愤指至公堂上所悬刀问曰:“是何物也?将焉用之?”
  按:康熙五十年辛卯,江南乡试正考官左必蕃,系乙榜出身,衡文非所长,听副考官赵晋主持。赵与总督噶礼受贿通关,中富商子弟,分金至四十万。事觉,伏诛。左从末减。时有“左邱明两目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之语。圣祖命悬此刀于公堂梁上,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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