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藩周方伯奉传相谕传知荫副都统昌往谒瓦帅商酌三事
一、联军未退以前,即现占地方为界限,勿令他出,以免百姓惊扰,有误春耕。
二、联军与官军营寨相距甚远,其中如有土匪扰民,准仍由官军请联军往剿。务必带同官绅前去:一则易于踩缉,获匪亦易讯问,不致误伤良民;二则远近闻之,皆谓联军为我捕匪而来,非有他故,百姓且感激而不致惊逃矣。
三、各处官绅现在商议赔恤教民之款,除教款赔偿款归官绅商酌,有数可计外,惟教民抚款多有格外需索,至今赔数十倍,数百倍者,并言如不照付,即请洋兵剿灭云云。此等恐吓之词,原不可据,但小民多有因此破家者。如蒙出一谕,谓联军断不能听教士教民一言:转出兵队,攻打百姓;则官民闻之,不受若辈恐吓矣。抚恤教民,本地方官绅应办之事,若听其教民讹索太多,又使民心不服,是有心者之隐忧之。
◇华历正月十一日德国参谋处总办
兼任总兵厦慈阔夫复副都统函敬复者,奉瓦师谕,答复尊函,逐条例下:一、无论如何,从此定不出队一节,万难照办。必须审查情形,以定行止。
二、倘大局不生枝节,或无团匪土匪扰害地方,或无华军前来滋事,则必不再出队,以符李相之所愿。
三、华军驻若干处,每处计若干人,应请李傅相迳达瓦帅。惟无论如何,不可令华军越过所占之界限,虽小枝队伍,甚至标兵,均不可使之过境,以免误事。所有华军,皆可于联军界外用以弹压土匪。
四、联军在界内倘须出队剿匪,应随时察核,如果有所需要,则邀同地方官,俾为寻认匪徒。
五、赔偿一节,业与教士议定,凡教堂或教民应索赔偿各款,或由两造秉公商办,或由出使人员办理,以昭公允。此敬复。
◇正月二十三日直藩周方伯致瓦大帅函
一、联军现驻之各村镇,颇称安静,然不能不派兵时出巡弋。惟在派兵巡探之时,须派一官弁率领前往,切勿听兵丁或三或五随便游历各村,使百姓惊疑,致兵官有难于察查之处。
二、京津粮价渐贵,亟应招商往上海等处贩粮来卖,而各商惟恐进大沽口之时有所需索,或不能保护,是以畏缩不前。
拟请麾下行知天津联军各官,凡遇华商运粮之船进大沽口时勿收厘税,其由津贩至京者亦同。庶中外军民军民同沾利益矣。
向来天津道收进口米税,每石收铜钱三十文之谱,遇年荒则免征。今自去年五月以来,粮米百货俱不进口,似应从宽体恤,以广招徕。
三、京城西至保安,正定,东至山海关,不通商电,诸多不便。拟派我商电局到保定,正定一路,并山海关一路,设立电局以通商报。万一不能即允,或准我派人附在联军电房内通报。此事如蒙准行,我当告知总管电务盛大臣派人来京商酌办法。
四、地方州县官,系管理百姓最亲之官;地方绅士,系百姓为首董事之人。现在调和民教,供应联军,弹压匪类,全仗地方官绅之力切实办理。如有过犯,自可达知中堂及两司道府,查实,或计过,或撤任,彼自无词。惟请联军各官与各州官绅体面,勿自行派兵拘拿关禁。看官太轻,则百姓亦不怕,地方事不可问矣。
◇瓦帅复周方伯函
昨接西三月二十一日函,敬悉一切。内所称第一第二与第四条各事,均已达知联军各统带,查度情势,尽力施行。至安设电线一节,容斟酌从缓商办。倘刻下有明文而非暗码电报,自山海关至保定府,均可交德国军电局代办。若用保定府与正定之电线,须径与法国提督倭阿隆互商办理。
◇二月初二日周方伯又致瓦大帅函
兹有琐事奉渎,胪列于后,务求酌定示复,不胜盼企。
一、近日为山西军相遇,触犯联军,中堂已饬山西军退。
惟前送地图,以红线为界而无地名。愚见:联军所之卡,如能指出地名为界更好,否则或以直隶境地为界。其紧接直隶境之山西地方,可饬山西军相离数十里驻,即巡哨亦饬其勿入直境,庶免彼此相犯。务求明示,当即回明中堂,转告直隶西边一带州县知之,并嘱各州县转告山西领境文武遵办。缘国家急盼望和议早定,决无遣军东犯之理。惟恐彼此不知设卡地段,两军巡哨或致相遇,此时损伤士卒,诚属不值也。
一、我中堂奉旨来京议和,所有各州县,凡联军巡察所到,务须以礼相待,量力供应。惟近山西一带州县,山多地瘠,每苦供应不周,如阜平县令所禀为难情形,务求体谅。或少驻兵队,或明定章程,此非愚所敢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