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拳匪祸作,太史极以内廷为优,四向穷探消息。一日,忽翻然曰:“毋庸问矣!无论如何结束,总非好局面。吾思之熟矣!大清臣子,只有一死字。及今,尚有自主之权耳。”
有叩以急策者,取案上笔书曰:“先救皇上出险,然后再议办法。”
间有劝太史出避,怆然不对。又劝使其弟仲挈眷属居墓庐,则曰:“皮之不存,毛将安附!”
既又曰:“大宗如此,何论小宗!”
仲亦向人自道活得无谓。
太史之外舅联仙蘅学士,素治宋学,官楚时,闻太史讲新法,严函往复,翁婿谊绝矣。迨学士内用,始知太史恳恳忠爱,原本义理之学,不同世之号新法者,都下事急,召对诸臣,学士痛哭力争,极陈万国律法利害,公使必不可戕。某王出班叱曰:“联元可杀!”
赖太后默然,乃免。太史私告密友,以为“吾外舅决不能终免”。盖学士所陈,皆据其言入告也。及七月十七,学士卒赴东市。太史忧国之外,又加以私痛矣。联学士被刑后,至二十一日内眷逃太史家,自是内外信断绝。
二十三日,洋兵入西城,喧传若竖白旗者免死。太史与仲急仰药。其未字堂妹,年三十二岁,夺所遗药令八岁妹咽后,亦引药自咽。其婢名隆儿者,感主人义,亦服药誓死。未几洋兵已至隔院,太史惧不即死,为所辱,曳诸人入两厢投缳于梁,体重绳绝,砰然坠地。仲急为扶上,即履仲肩,复上缳。
仲又为妹婢从容理缳毕,出门趋南屋觅得细绳,回至西厢,阖其门投环当门死焉。此七月二十三日巳刻事也。太史年三十有六,仲三十有二耳。其妯娌为联氏眷力持,得以不死。
洋兵退后,家人排闼曳仲尸,方得入,悬尸尽□□。□事无所措,邻舍傅君兰泰出百金,市柳棺五具,橐葬宅后园中。
太史之友先后均邮金赙奠,夫人急为筹迁葬,制外椁,并谋归傅氏金,孤孀半饥饱不顾也。诸孤皆幼,太史子橘涂,方九岁,行止举动,无异其父。仲平日有燕赵侠士之气,卒与其兄并以不辱。太史自马关议成后,日夜涕立,倡新学,冀以雪国耻,乃今仅以一死自洁其身,此岂其生平之志者!然上足以报太祖之灵,下足以塞守旧之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