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广东南海人。初以经学举乡试,授官御史。公直不阿,弹劾权贵,京师士民称为冷面寒铁。政声籍籍播闻,吏部升浙江按察使。浙之属官清廉固多,昏暗亦众。郡县淹系囚犯不能一一得理冤,抑者十有二三。一闻新按察至,欣欣喜曰:“冷面寒铁来,吾冤可白矣。”
及新至,审阅诸郡案卷,所活者十之七八。异政日著,不特生负屈者求伸,虽死衔冤者亦求泄也。一日,佥押视事,忽见旋风一阵,吹一树叶飘堕案前,鼓舞再回。新命左右取叶来看,问曰:“此叶城中城外遍有否?”
左右对曰:“城中无此木叶,负郭四郊亦未有此木叶。独乡间一古寺有之,去城甚远。此叶必从彼处飘来。”
新悟曰:“此必本寺中僧人杀死人,埋于此树下。冤魂久抱不能得伸,故风飘此叶来报我。又恐左右泄露其事,则僧人有所提防。”
辗转沉思,佯曰:“风飘叶,物理之常,何足深究。”
问事间,适门下报:“老爷故乡有一二乡友相访。”
新延入后堂相待,随呼差人曰:“送此亲友往古寺安歇。”
又呼本寺僧至,谓曰:“我亲友寄寓寺中,今给银若干,汝合领去,买办物件。”
僧人应允,领银回寺。只道本官为备酒以待友,不虞本官将假此以发冤也。次日晨后,新命吏胥邀簿佐至堂,谓曰:“昨不才有一二故人相访,已着人送至寺中安歇。今日备有小酒,敢邀诸公同至寺中一乐何如?”
左右佐使对曰:“堂尊有佳客,未获拜望,反蒙宴召,赧颜何如?”
新曰:“今日请诸公待友,虽私而亦公也。日昨,接有谋命词一纸,今日寺中当同诸公三面鞫之。”
僚属莫解其意。本日多带有力民壮,同至寺中如仪。款饮半日,新虽身为东道主,心则想在案前叶也。随呼门子往佛殿西傍取木叶来劝酒。门子拾取数片,献于案上。新看时,与前叶体态纤毫无异。传遍僚属、亲友兢曰:“叶虽新旧,其实共一根株所出也。某闻劝酒用莲叶作碧筒饮,未闻用木叶作酒也。”
新曰:“叶虽不堪作,伐倒根本,其下尽有银盘金盏。”
僚属曰:“然则宝树耶?”
新曰:“虽非宝树,尽是奇货。”
僚属又曰:“公何明于物理?”
新曰:“察于人情,自明于物理。若以我言为妄,今共君试之。”
随呼寺中工人具锹锄、刀斧,将寺西树木砍倒,验取其中宝货。僧人闻说砍伐树木,惊骇。谋命之僧,尤自措躬无地。俱叩首案前,曰:“神依奇木驻行祠,伐此木恐于寺不利。”
新怒曰:“设有不利,非僧之罪,我身当之。”
僚属、亲友亦以为言。新云:“我曾与公等说来,今日备酒待友,虽私亦公。同诸公三面鞫出谋命词,正谓此耳。言犹在耳,诸公何顿忘耶?”
僚属闻新言,俱呼左右助力将寺木砍倒。左右锄未及四五尺,果见一妇人尸,宛如生前,但项下伤了一刀。新谓僚属曰:“讵非银盘金盏耶,讵非奇货耶,讵非物理耶?”
僚属啧啧叹服。随将本寺僧人尽数绑缚。酒罢,带转城中,严刑拷鞫。一僧供云,自远年前近晚时分,寺处遇见一妇人,年方二十有余,口称:“丈夫被人扳诬,畏官司刑法权潜身逃躲于寺,待事情明白,教我自往寺中来寻之。今幸事势别白,竟来求见丈夫一面,此寺莫即我夫所云之寺耶?”
僧人见色生情,且日已近暮,四顾无人,寺中几员僧又人请去作功果。即诳之曰:“此寺即其寺,汝丈夫藏吾寺中,寂无人知。昨闻得事势宁静,今日同师父往乡下取苗,须黄昏时分方转回寺。”
妇人见夫心切,不虞真假,即同至寺中,藏于密室。且给之云:“此寺过往官员极多,更兼常有公差借歇,须肃静在此少坐。我打听汝丈夫回,即唤来相见。切莫高声,恐公差得知,不惟汝丈夫拒捕逃走,且贻累我寺中藏匿犯人,取罪不便。”
妇人被其笼络,只在僧房默坐。候至黄昏,不见丈夫消息。少顷,所遇僧人送得饭来,酒肴盛备。谓妇人曰:“适工人回云:‘师父与你官人为事羁留,今日不回矣。小娘子且奈烦,今日权宿一宵,明日相见未迟。小僧粗备酒肴,开怀畅饮,少银河一夕之欢,何如?”
妇人闻僧言,怒曰:“良人守分,不意昔日为人所诬,逃出阱外;妇人守信,不意今日为僧所诳,驱入阱中。夫不为仇仇而罹刑,妾肯为奸僧而受辱哉?”
涕泗滂沱,酒肴毫不沾口。僧人此时曲意奉承,希获巫山一梦;多方劝慰,欲图邮亭一欢。妇人贞心激烈,即将酒盏丢破僧人之面,又将台上看肴乱扫乱骂,僧人怒发,曰:“本图一乐,不意惹灾。我放此妇人出去,他对丈夫言,亦不是好消息。趁此无人,不如杀之以灭口。”
即拔床头利刃,将妇人刺死。又思曰:“既灭口须减迹。今晚黄昏月明,一二工人又在田中守禾,众僧又不在家。将此妇人埋于佛殿西傍。”
次日,又锄山中一木栽于其上。众人见时,只说是栽木,不知其下埋有人也。“经今十六七载,不独外无人知,虽众僧亦不知也。今日事发,自作自受,与众僧无干。”
新得其实,遂问死偿命。众僧惧罪,厚赂亲友,始从宽释复。唤其夫讯之,其夫对云:“某因出外买卖,积有些小资本,娶得妇人李氏,颇有烈性。千山万水搬回故乡,邻贼王得见我客回,必有厚本。节次称贷未允,怀忿扳诬。身出躲逃山寺,约妻事释方得回家。后妻出觅我,久无踪迹。只道途中被人拐去,或登山涉水为虎伤水浸,不意被此僧人所害。若非冤魂自控爷台,吾实不知妻身死于非命如此。”
新曰:“此虽伊妻冤魂不散,实亦此寺如来佛之赫其灵也。彼无欲清净身,岂容色欲涅其教门。且据奸僧供词,伊妻贞烈,伊语不诬,理合领回敛葬。拨寺田百亩以充旌奖。其寺中住持僧虽非主令,涉于故纵众僧,即非知情,疏于觉察,轻重坐罪如律。”
一郡人称为活菩萨。天网恢恢密不疏,奸僧害命受明诛。只从一叶寻消息,冷面周新有鉴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