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原府寿阳县余国祯,为人淫荡,败俗伤伦,不顾廉耻。长子春曦,娶妻汪氏。才归半载,时遇暑天干旱,春曦夜往田间,看水未回,汪氏在房洗浴。国祯知之,冲门而入,汪氏初谓夫回,及近才晓是翁,一时穿衣躲避不及。国祯向前抱住,汪氏难以推托,遂而从焉。自后常相往来,终常碍子。国祯乃设一计,次年将银五两,令子出外做些小可生意。春曦领银而去,三月未回,翁媳每夜同寝。春曦甚是获利,遂不农田。往贩棺木发卖,亦颇获利。过三载,为次子春旭娶妻黄氏。已归两月,一晚见伯不在家,入姆房同绩,偶遇翁与汪氏云雨,即欲走避。国祯遂舍长媳而并擒黄氏,黄氏不从,汪氏助之解衣,不得已而从焉。自后两媳皆有,二子不在,常同饮同睡。提防甚是缜密,二子皆未知之。又过数年,为幼子春明娶妻石氏。其妇仪容俊雅,较之二姆,犹胜十倍。性甚刚烈纯白,言不乱发。才回一月,国祯谓汪氏曰:“前番二婶得你助我,我心甚喜;今三婶你仍助我,明日分开之时,多把些财产与你。”
汪氏曰:“今日便是这等说,明日到手,丢我一边来,分家时忘记此言。”
有光曰:“我心不比别人,心甚均匀,三个媳妇平平就是。”
偶然黄氏入来,国祯曰:“才说未了,你二人皆有,干得停当,并无一人知晓。恐今新婶觉察知之,不当稳便。你二人莫若做脚,一起污之,以塞其口。免后面被他识破,出闻外人不雅。”
黄氏曰:“此事容易,何必挂怀。”
次日上午,春明兄弟三人皆出外去。汪氏、黄氏乃呼石氏曰:“新婶入来同坐,你一人坐,恐会痴困;同入来讲话,精神更爽。”
石氏因二姆连叫二次,徐徐而入。坐不移时,见翁自外而入。石氏欲起身回避;黄氏曰:“坐无妨。”
只见国祯欣欣而近。石氏失色而奔,乃被二姆扯住,有光近前抱住,解带的解带,剥衣的剥衣,不由自愿。石氏高声大喊,汪氏以手掩其口,恣行云雨。国祯兴尽而止,石氏满面羞惭,穿衣理鬓,忿忿而出,入己房自缢而死。春明兄弟三人,及午而归。春明入房,见妻吊起,大哭惊骇,不知其故。问于二嫂,皆曰:“不知。”
东邻西舍皆往视之,不明因何致死。春明令人报于外家。岳父石富,母方氏,舅石康、石泰,举家上门来看,乃谓春明夫妇有不合处,受气不过,自缢而死,大闹一场。春明曰:“今日上午,我并未在家。”
石富曰:“既非你不和,必与二姆讲口,以致如此。”
黄氏曰:“婶才归一月,我等就有何事讲口?”
富曰:“皆说无事,我女因何故致死?”
次日,具状告于县曰:告状人石富,告为身死不明事。有女碧玉,及弁出嫁余春明为妻。才归一月,无故缢死,切思婿出农田,女甘自缢,非翁逼奸,即姆斗口。告乞爷台,法究何辜,正律断填,生死两感。上告。是时周国祚青年进士莅任,明如秋月,清若寒冰。见其状,乃审过口词一遍,即准发牌,差华英、李贵拿来。余春明具状诉曰:诉状人余春明,诉为反诬事。身娶石富幼女为妻,入门方才一月,身往田间,午归缢死。切思姆婶未久,何事竞争?非怀旧好,即不甘贫。恳天细审,泾渭自分。上诉。县主准诉,亦审口词一遍。次日,拘齐人犯,升堂。点过汪氏、黄氏,不到,县主曰:“此事必要此二妇来,方可研审。”
令差带出。次早齐到,县主曰:“一应人犯,皆跪踊道上,不许上来。”
众皆跪定,县主曰:“汪氏上来听审。婶娘之死,你必知端的?”
汪氏曰:“是日上午,并未有半毫之事,我与二婶同坐,彼一人独坐,不知如何寻此短计?”
县主曰:“你属一家,如何你二人坐,独不叫他同坐?”
汪氏曰:“二人亦曾叫他,他自不来。”
县主曰:“此言亦未可信。”
带下去,叫黄氏上来。而言曰:“你姆已明白言矣,看你如何说。”
黄氏曰:“新婶自归,四门不出,独坐房中。前日不知如何,无故缢死。”
县主曰:“先问你大姆已云三人同坐,你又说他独坐,如何言语不合?”
黄氏曰:“后因我二人叫他,方才入来同坐。”
县主曰:“既同坐,如何遽然吊死,你怎不知?”
黄氏曰:“坐久出去,入房吊死。”
县主曰:“先你大姆云你与他因事厮骂,他才出自缢。”
黄氏曰:“我并未有。”
左推右托,话不明白。县主乃将起,带在一傍。又唤汪氏曰:“你说你二人同坐,新婶一人独坐;你二婶又说你叫他,三人同坐,因事厮口,受气不过,你新婶才出死。我因他未说因何事厮骂,故尔起,你可直说;如不认,一同起。”
汪氏七推八阻,指东话西,言语不一。亦将起,带在一傍。乃唤春曦、春旭而问曰:“你二人妻子,平日有奸夫否?”
皆曰:“并无人来往。”
县主曰:“此必是与人有奸,挟之同从,故尔自缢。”
春明曰:“老爷神见。昨日小人见妻吊在房上,解下为之整衣,但见里衣皆裂,阴户流膏。”
县主曰:“事无疑矣!”
又吊黄氏、汪氏问曰:“分明是你二人有甚情厚奸夫,挟令其从,石氏性烈,自缢而死。你明白招承,免受刑法!”
二人强争强辩。县主令松拶重挟,黄氏熬刑不过,乃直招出前情。县主即差精兵四名拿国祯。国祯自知理亏,赴水而死。将二妇各打三十,拟定填命,判曰:审得余国祯豺狼为心,犬羊成性。父子同牝,效新台之丑行;翁媳并倨,仿秦俗之夷风。理亏赴水,罪不容诛。汪氏、黄氏,既不洁身而自淑,而乃含血以污人。究且辱人而同丑,故尔移祸以及婶。翁不翁、媳不媳,行同畜类,紊乱纲常;姆不姆、婶不婶,心符鸨鸟,败坏王章。明正厥辟,以正王朝之纪法;合火其居,以洗华夏之。本秋将二妇处决,差兵折毁其房屋。以其大坏人伦,故与大叛者同刑。是可以为后世之龟鉴。周公之审,不先问男而单问妇,口词不一,而乃诘其有奸无奸之故,能使春明逆料其理,了然明矣。新民君子,遇重情,必究心加察,方得其真,万毋草率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