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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奸情类」 曾县尹断四人强奸

  广州府龙门县民杨正,家私巨富。生子继祖,恃财妄作,恣志奸淫。交游嫖赌光棍三人,其名滑巧、通方、高智。偶因父疾,不能往庄放谷。庄人佃户催攒几次,正不得已,乃命子往庄放谷,以代己劳。祖领命,仆马跟随,径往南庄放谷。数日稍闲,出外游观。偶二女子,可二十上下,自远而近,淡装素服,自然雅洁,观不厌目,尽可赏心。问庄人曰:“此谁妇也?”
  庄人曰:“是山后刘胜家也。行前者妹,行后者妻柳氏。”
  祖曰:“从何去来?”
  庄人曰:“因夫出外经商,二载未回,常往下面关王庙求签谶。”
  祖曰:“彼有亲人在家否?”
  庄人曰:“无。家中只雇一工人耕种,每夜只叫姑来伴他。”
  祖曰:“姑嫁何人?”
  庄人曰:“已嫁前村张升为妻。”
  祖曰:“你去问他,家中若少银谷,随他多少,我把借他。”
  庄人曰:“张升颇富,从有不给,必自周济。况彼亦优豫,何用求人?”
  祖是夜想二妇之颜色,竟不能寐。次日饭后,取一锭银约有十两,往其家调奸。二妇贞节不从,厉色骂詈,欲喊邻人。祖见不可,拂袖而出。思谋无策,即遣仆添庆去请滑巧等三人来庄。三人随仆,傍晚即到。令庄人整酒。饮至半酣,滑巧曰:“今日蒙召,有何见谕?”
  祖曰:“今日一事,甚扫我兴,特请三位,同设一计。”
  众曰:“何事,快请教。”
  祖曰:“昨在闲游,偶遇刘胜妻妹二人朝神过此,貌均奇绝。今上午将银一锭到彼家,只求一乐。不惟不肯,反被恶言骂詈,故拂我意。”
  通方曰:“此事至易。”
  祖曰:“兄自何妙策,请教教我。”
  方曰:“今夜候至三更,将两人后山呐喊;两人前门进去,擒此二妇,放在山窠,任伊摆布,何难之有?”
  众皆附会曰:“此计甚妙。”
  是夜饮酒。候至三更,四人瞒了庄人私自潜出。继祖,滑巧二人在后山呐喊,通方、高智二人向前,冲门而进。雇工人不知,起看,二人就将工人绑缚,丢于地下,使不能出喊。遂入房中,止捉得柳氏一人。不意张升因家有事,傍晚接妻回去。四人将柳氏捉入山中平窠内,四人轮干,每人二次。柳氏苦楚不胜。至天微明,四人散去。继祖不意遗一手帕在傍。次早,邻人方知柳氏家被劫,众人入看,解放工人,即报张升。夫妇往看,遍觅无踪。寻至山窠,只知哀哀叫苦。二人近看,羞不能遮,不能动止。张升背回,柳氏不能言语,唯以手拍肚而已。姑会其意,知为阳多膨胀,取扁担轻压,尽去其阳。姑以汤灌,久之略苏,方能言语。姑问:“因何如此?”
  柳氏羞言。姑问再三,乃曰:“昨夜三更,二人冲门而进。我以为贼,起身欲走,穿衣未及。二人进房,捉上山去。四人强奸,不容自愿。”
  姑曰:“四人你认否?”
  柳氏曰:“昏月之下,认人不真。”
  张升拾得手帕,解开看看,得一小账,上有放谷欠户人名。遍问,乃知继祖在庄放谷。其妻知之,乃告升曰:“昨日上午,继祖将银一锭,来家求奸,被我骂去。想必不忿,晚下凑合光棍,来捉强奸。幸我不在,不然亦难逃矣!”
  张升写状告于县曰:告状人张升,告为强奸致死事。豪恶杨继祖,风流浪子。恃富横淫,银包胆,奸宿匪彝。欺舅远出,来家掷银,调奸舅妇柳氏。贞节不从,喊邻骂出。殊恶串党四人,夤夜明火冲家,擒捉山窠,轮奸几死。次早觅获,命若悬丝。遗帕存证。四邻惊骇。乞天法剿,剪恶安良。上告。县主曾唯,清明如水,剖决如流。。即准其状,差兵孙丙、魏亨二人拿捉。继祖诉曰:诉状人杨继祖,诉为仇恶栽冤事。身素守法,胜若捧盈。讼张升先年与父争买庄屋,未遂奸谋,咬恨无由。偶遗手帕,诈设陷机,捏词耸告。恳天劈冤杜祸。上诉。县主准诉,拘勾原被听审。又拘邻佑箫兴等,问曰:“你系近邻,知其详否?”
  兴曰:“是夜事,小人通未知之;次早起过门,只知雇工人喊叫。众人入看,见工人绑于地下,遂即解放,报知张升,夫妇过看。觅至山窠,才获柳氏,不能行止。遗帕在傍是的,余事不知,不敢妄言。”
  县主曰:“傍遗有帕,帕内既有继祖的帐,必是他无疑了。”
  祖曰:“小人三日前遗此帕于路,并未在山。况一人安能绑人而捉人?此皆夙仇诬陷。”
  升曰:“日间分明是你掷银调戏,二妇喊骂才出。是晚遭劫,并未去财,况有手帕梗证。设是贼劫,必定掳财,何独奸妇?乞老爷严刑拷出同党,以伸此冤。”
  县主喝将继祖重打二十,令之招认。祖仍前巧言争辩。县主令将原被二人一起收监,邻佑等发出。私嘱禁子曰:“你谨守监门,伺有甚闲人来看继祖否。若有人来,不可令之相见,即拿来见我,明日赏你;若漏泄卖放,六十革役。”
  禁子曰:“不敢。”
  县主退堂,禁子坐守。不移时,有三人来监门前呼祖。禁子闭了头门,守堂皂隶齐出,扭结三人,进堂敲梆。县主升堂,禁子曰:“获得三人,俱皆探继祖者。”
  县主曰:“你三人同奸柳氏,继祖先已招出。正欲出牌捕捉,你自来凑巧。”
  三人面皆失色,两不相照。滑巧曰:“小人三个并无,彼何妄扳?”
  县主曰:“继祖云若非你三人,他一人必干此事不得。从直招来!”
  三人曰:“彼自干出,安推我等?”
  县主见其词遁,乃令各打二十取招。三人未招,令挟起,远出廊下。监中取继祖二人出来。但见挟起三人,心中慌了。县主呼上,骂曰:“分明是你这贼强奸柳氏,我已审出三人,系伊同伙。彼已招承,云是你叫他,非管他事,故将他挟起。”
  继祖犹自争辩不已,仍令挟起。继祖畏刑,乃招曰:“是日小人不合到其家掷银,被他骂出,遂叫三人商议。计出通方,乞老爷宽刑。”
  县主曰:“是谁二人进家捉出?”
  祖曰:“通方、高智捉出,四人同奸。”
  命过三人,同上堂证。县主曰:“你三人先说妄扳,继祖招明,各尽招来。”
  四人面面相觑,无言抵答,只得招认。县主判曰:审得杨继祖不羁浪子,恃富荒淫,罔知官法之如炉;倚恃爪牙,擒奸妇女,胜若探囊而取物。棍徒滑巧等,既不能尽忠告之善道,抑且相助而为非;通方、高智辈,既不能陈药石之箴规究,且设谋以从欲。明火冲家,绑缚工人于地下;开门擒捉,轮奸柳氏于山中。败坏纪纲,强奸不容于宽宥;毋分首从,大辟用戒乎力淫。予按:曾公深识人情,倘不收监,安能审获余党;两不相见,故能赚出真情,是可谓巧于审察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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