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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是岁春,天气綦热,太后急欲重回三海,惟以日俄之战端已启,莫若暂驻禁城,待大局稍定之为愈也。太后于日俄战事,忧懑甚盛,日祷于诸神,以求中国之安泰,余等亦必与焉。此时诸事辄形暗淡,未尝有特别事故。至二月初旬,太后以居禁城,厌倦无似,乃谓无论如何,必当迁居三海,俾加尔女士,得竣画像。此事将近期月矣。
  余等遂于二月六日重回三海。但见百草著绿,群卉含英,太后乃携余辈绕游湖上,靡不欢欣鼓舞。太后顾而乐之,而谓余辈之举动,极类一群野兽之脱离樊笼者。此时太后之态度,欣悦逾恒。惟语余等苟彼移跸颐和园者,视今当更为欣悦。加尔女士即奉召入宫,太后乃亲临其处,观肖像焉。继又询余“此像绘竣,须历时几何?”
  余谓太后“若不稍费时间,以姿态示之加尔女士,则竣之也,费时日颇久。”
  太后闻余言,沉思有顷,乃允每晨退朝后,以五分时畀之加尔女士。惟切实谕明“只及面部,不及其他。”
  乃如是者仅得两日。至第三日之晨,太后又托辞于不豫矣。余又告太后“若不静坐,以面部姿态示之女士,则绘事将不能进行矣。”
  太后于此,虽觉甚怒,然仍复静坐数次,至面部绘成而止。此后,太后乃严辞拒绝,不允再事静坐矣。而谓无论此像之成否,决不闻问。余于是乃代太后静坐,俾加尔女士得知太后之衣饰,肖像始渐告厥成。太后闻肖像之将成也,甚为欢忭。余思此乃佳遇,可以绘费再进告矣。太后询余“所以酬加尔女士者,究必须金钱否,且其数之几何?”
  余告太后“绘像为加尔女士之职业,彼若不以此时为太后画像,则必将绘他人者而获酬报。今之于此,其望且或奢耳。”
  余之此言,终不能令太后明其意,因询余“果如酬以金钱,不致见侮于女士,而彼康格夫人者,献赠肖像者也,不将因此而见侮欤?”
  余详述欧美各国,妇女之以绘画教读等业为生者,习行不鲜,非特不以为辱,而为荣也。
  太后甚诧余言,而询女士之兄奚以不加资助。余谓“女士雅不愿其兄有所供给。矧其兄已有家室之累耶!”
  太后谓“此种文明,实为奇特。在我中国,父母既亡,为之子者,有抚养未嫁姊妹之天职。”
  又谓“中国妇女,苟自出谋生,则人将传为谈助矣。”
  然仍允余,谕令诸大臣,付加尔女士以绘像之费。
  二月十四日(即西历一九零四年三月二日)为余入宫周年之期。时余已忘却,太后告余,始忆及之。太后问余“居宫中是否愉快?抑仍思重回巴黎也?”
  余乃以诚意相答,谓“余之居法,虽觉安适,然以宫中岁月,至饶兴趣,此间诚乐,不复思法矣。况在祖国,而得与亲友时相往还耶。”
  太后莞尔而笑,谓恐余不久将厌居宫中,而遁往海外矣。且谓欲余不作出外之想,惟有嫁余去耳。复询余所以反对婚事之故,是否惧阿姑之羁束也?若果有此,余则无所用其忧虑,盖彼一日犹在人间,则余可一日不虑夫此也。又谓余适人后,不必居家中,仍可如常以来宫内。
  太后赓续言曰:“去岁尔之婚事提议时,时余亦愿且置之。良以尔之生长情形,与其他宫眷稍有殊异。惟余之心于此事,固未尝一日或忘。现仍为尔择所天,务期与尔相匹。”
  余之答言,一如曩昔。略谓“余殊无适人之意,苟太后不我遐弃,不愿一日之离宫闱也。”
  太后闻余言,谓余未免固执,想不久变更其宗旨矣。
  二月下旬,加尔女士日从事于太后之肖像,盖欲速成之也。太后又阅历书,择一吉日以绘竣此像。旋择定一九○四年阳历四月十九号大吉。余乃告知女士。讵女士再三声言,时间短促,实难如期告竣。余以此言转达太后,并详述尚有细微处必须补缀,莫如假以时日,俾女士得从容布置也。而太后拒之。谓十九号四句钟,必须告竣。余亦不能再有所言矣。
  限期之前,约一星期,太后乃亲临加尔女士之绘室,作末次之察看,状态似甚欣悦。惟因面部,色有浓淡,终不以为然。余告以此乃光之影也。而太后必欲余转嘱女士更之,务使两边相若。女士与余讨论良久,终知不能违太后之意,乃略加修改。太后偶见像下,有洋文数事,问余为何物,乃即以绘像者之姓字告之。太后即曰:“余知外人往往有奇特之举动,惟思奇特至此,余实未之前闻。奚以书其姓字于余肖像之上哉!他人不知,必谓此乃加尔女士之肖像,而非为余有矣。”
  余乃又详释其所以然之故,略谓外国之美术家,于所绘图画之末,无论其为肖像与否,往往自署己名,已成惯例矣。太后遂谓“此或当然,姑留之可也。”
  惟观其状,终有不豫色然。
  加尔女士从事绘画,几以夜继日,始克如期告竣。太后乃邀请康格夫人及其他各公使夫人,入宫观览画像,以此非正式觐见也。太后乃御较小之某殿接见之。互相寒暄后,太后命与余等导之以入女士之绘室,余等从之。太后于是与诸夫人道别,迳返已室。皇后奉太后命,与余等偕往,盖为太后作主人也。各人既见太后之肖像,均称道不绝口,赞其酷肖。观览既毕,余等乃退食茶点。皇后坐于案之首端,命余次之。各人坐后,来一内监,奏请皇后转告来宾,谓帝稍觉违和,未能莅临也。余乃为之译述,各人均形满意。故此次来宾未觐皇上,纷纷告别而去。其实帝并未病,特余等忘以觐见事告之,使莅临耳。
  外宾既去,余将各事奏知太后一如常。太后问“外宾对于肖像云何?”
  余答“外宾极赞道之。”
  太后曰:“此固宜然,像乃外国美术家所绘者也。”
  观其状,殊怏怏,且泄怒于他事。余以加尔女士几经辛勤,始克成此,不禁大失所望。太后乃谓“加尔女士绘成此像,颇费时日,何以无人语彼,而以见外宾之举告皇帝也。”
  对于内监总管,尤形愤愤。旋谓彼忆及此事,即派内监向外宾道歉,盖恐外宾不知情形,而疑皇帝有他事发生,致悠悠之物议也。余告太后“已向外宾详释帝之违和,彼等闻此,亦即漠然置之矣。”
  加尔女士既出宫,一日,太后询余曰:“彼曾诘尔以拳匪之乱否?”
  余告太后“时居巴黎,于乱之始末,极少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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