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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孝子传

宋曹射陵会秋堂集
  海宁陆冰修述闽中高云客之言曰:其乡有鬼孝子者,生七八岁,父亡于外。家无宿粮,孝子即能以力养其母,俾母安其室而无他志。将束冠,聘某氏女,未及娶,孝子忽以疾死。自是母无所依。有邻人某者,将娶之,谓媒者曰:“若之夫久相失矣,若之子又卒亡矣,若之家无三尺之童,且无衣无食矣!若其何以自终乎?予欲与若偕老,若其许之乎?”
  媒者悉以告其母,母将许之。孝子是夜忽声作于室,呜呜然环榻而告母曰:“儿虽死,儿心未死也。儿与母形相隔,魂相依也。邻人欲夺吾母,母遂将从之乎?”
  母惊哭曰:“失身岂吾素志?始汝父死,赖有汝;汝死,吾复何赖?汝为我谋,我何以生?”
  孝子曰:“儿之生,曾以力养吾母,亦曾以余力聘某氏女。儿不幸早丧,母无所依,某当归吾聘资为母生计。”
  母曰:“如不应何?”
  孝子曰:“儿当语之。”
  是夜果见异于某家。某倍偿前资,以归其母。母于是自给。
  三年许,资尽,母复呼孝子之魂而告之。孝子曰:“儿生能以力养吾母,死亦能以力养吾母。”
  母曰:“吾儿鬼矣,乌能复以力养?”
  孝子曰:“母当市中,语担者曰:尔倍平日所担,吾儿当佐汝。”
  母果入市语担者。担者曰:“若儿死矣,乌能佐吾担?”
  其母曰:“请试之。”
  担者果增以倍,孝子阴佐之,担者疾走如平日。因以所获钱谷,归半于其母。孝子日佐之无间,母以是自给至老。
  呜呼!孝子当父死后,能尽孺慕之孝以养其母,俾母安其室而无他志。迨身死后,复能精魂周旋其母,俾母获全生平之节;而且以死力佐担养母,以至于老,岂非孝子之为德,非死之所能间乎?爰记其事而传之。
  [张山来曰:予尝谓鬼胜于人,以人不能为鬼之事,而鬼能为人之事也。然世之贲志以殁者,不能凭依于人以为厉,岂真如子产所云“用物精多,则魂魄强,否且反是”耶?今鬼孝子竟能自行其志,可以为鬼道中开一法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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