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纯皇帝东巡,直隶各官照例备供给。光天化日之中,诸凡顺遂,惟此差最难均平。盖随驾官员皆循情理,独太监一项,或重支,或冒支,或以好作歹,挠搅不休。意在饮食之外,其内廷供奉有执事监名二十八他他者,俱在御前行走,皆得用人也。其时支应局总理系通州剌史,协理者即其吏目,发放一切酒筵及例支饭食,皆按照旧章,井井有条。内监亦照例支讫矣。忽有十余人云自他他处来,索食甚侈。刺史以冒滥斥之,诸人去,围随一首领太监蜂拥而来,曰:“咱家随驾出巡,不给饭食,使枵腹从事。有此不近情理之官耶?”
刺史以照例业经发讫,恐从者昧没重支为辩。首领曰:“凡人出行,尚许多带一二仆从,岂有主子不许多带几人,而敢以旧章拒格耶?”
即举手掴刺史脸,刺史惧而逃。
吏目迎谓曰:“我等可与争而不可避。避则示弱。倘被接掠一空,明日以何物支应,获咎不更重耶?职愿舍一官对之。”
刺史摇手曰:“我无能为矣,足下善处之。”
吏目乃唤齐人役,谕曰:“此去遇监,如我喝打,汝等即擒而行刑。有我在,罪不及汝,毋畏葸不前,事定后有赏。”
众皆踊跃从事。首领见剌史潜避,率人闯入帐房搜取银物。吏自突前喝问。首领见来官戴花金顶者,即作威福曰:“大老爷在此,汝小官何问为?”
吏目曰:“入我帐房,乱我货财,必是匪徒,敢冒内监?”
喝皂役拘执行刑。时监少役多,不能抵拒,竟将首领摔地,去裤杖责二十,逐出局外,号哭而去。访明官职姓名,在御前泣诉。帝谓左右大臣召通州吏目。大臣领旨出宣,制军承命而行,将吏目械系宫门外。吏部派带领司官出问:“吏目何在?”
制军指拘囚犯官对,司官笑曰:“上命召见,并无革职拿问之说,何得如是?”
立命易衣冠,带领入见。帝曰:“杖内监者,汝耶?”
吏目伏奏曰:“缉捕盗贼,臣之职也。此人闯入帐房,擅搜财物,必非正人,臣是以捕而责之。不知其为内监,且窃盗已行,而不得财厥罪应笞。圣朝断不肯因一监而废大清律也。故臣谨遵行。”
帝曰善。问吏部近日令缺,尚书按籍以对。帝曰:“某省知县缺出,即着通州吏目某补授。”
诏曰:“汝此去作县令,宜始终强项以庇百姓,切勿为上官屈也。”
顿首谢训,领凭赴任。
芗厈曰:此之谓天王明圣,量有鉴于前明大珰之肆横,故能以抑之者宠之。不仅因吏目之奏对得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