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前清邮传部也。当开创之初,唐绍仪为侍郎。司员多引用粤人,自是遂为粤籍所垄断,而推为领袖者,则梁燕孙也。梁以左参议管理铁路局,辖有京奉京汉两大路所入之丰,冠诸京曹。凡任邮传尚侍者,莫不交通亲贵,馈遗权要,而其资之所出,则铁路局实供其注,故梁氏屡经台谏参劾,谤书盈箧,而历任堂官,皆代之洗刷。其党中健将,则有叶恭绰,龙建章等。近称之,为老交通系,其实即粤系也。至今仍握重权焉。
司员等统系分明,外人不得加入,以此根深蒂固。许隽人以东海旧僚,干木嬖臣,而任总长时,偶位置私党数人,众即喷有烦言,紧要关头,几无人为之帮忙,后卒失败以许矮之才调且如此。他可知矣。
财政部总综财权,而收入较丰之盐务、海关税为外人所监督,烟酒公卖,又另立专署,视交通部之自操主权,别无分支者,盖不可同日语,且交通事项,军人外吏,都不复干涉。用人之柄,总于部长。在国务员中,差有独立气象,非与总理有密切关系者,断无此席希望。
然有时补助党费,接济军用,亦煞费经营,而应酬尤为繁赜。若迎送显者之专车,权门之免票,文武官署之长电,皆以公款作私情用者,稍悭吝者,即开罪于人,故历来任交通总次长者,手笔皆异常阔大,不仅梁燕孙为然也。
施植之为第一任总长,虽非粤系,而为唐少川快婿,以是少得融洽。夫交通之属粤系,人多知之,不知粤系上,尚当冠以北洋两字,盖非出于袁门之粤系,亦不能长处也。观于唐少川以开山祖师,自见疑项城,跳入民党,对交通系即无丝毫权力,其故可想矣。
四司者,路邮电航是也。路政司利权至伟,计辖京汉等管理局十三处,川粤汉等铁路总公所四处,又宁湘工程局一处,内以京汉津浦京奉京张沪宁等五局,称五路财神,而京奉京汉为之魁。本司又有监督陆上运输事业之权,故能以官力组织转运公司,取资自肥,或谓各局长岁须以重资应酬司员,此乃门外汉语也。
盖羡余之款,总之司长及总务厅,然后贡之总次长,并分润诸员司,并非取之路局。若借款筑路,例有回扣,以路押款,则回扣尤丰。司中人皆具外交敏腕,至于购办车路材料,暨购煤等事,弊窦尤多,各路局自不能专利,是亦本司之利源也。
航政司事本清简,以中国航业,只招商大达宁绍三公司较大,而皆官置运输。国内所无招商局,虽初有半官性质,近以盛氏脱离政界。杨杏城中死故部局渐不通气。日者握有军政全权之某督办建筑园林于津门,堆砌假山须用南石。总次长闻信,即嘱之航政司办理。
司员手忙足乱,卒无良策,幸招商局闻信,自请报效运石以挽回与某督办恶感。部员大喜过望,故日来申津招商轮船所运,皆花纲石,又收没敌侨船只,邮海两部数相争持,外人攘夺尤力。部员某君建议,由部立一航政局,专管敌轮,以之载运商货,而建筑码头货栈等,须费不资,某君又为老交通系人物,为众所嫉,议遂中止。某大实业家,以子婿之力,新交系之助,秘密运动,归其公司承购,价格并不宣布。
是时航政司中人,至为忙碌。闻数日之间,西餐费至千余金,乃甬商某闻之,立提出抗议。一时传说谓某实业家之公司,并无此魄力,特为间接转售外人之计,某党以政治臭味,素不附大实业家。于是司员中大起风潮。民国成立以来,航政司事务殷繁,仅此一时也。
邮政实权,本操之外人,嗣收回部管,外权渐替。然各分支局用人之柄,犹在洋员手。某甲任司长时,尝自鸣未引一私人,虽实情而饰辞也。然邮务日渐发达,且兼办储金,频年收入,多有赢余,宜司长不愿外任监督矣。此前年事也。
电政扩张,日有进步,而司权亦日增。在清代电政局设于上海,另置监督。如周万鹏之流,用人购料,纯其主持,司员从不过问。自沪局撤销诸权皆移之部司,各局局长,直接委充,不受省吏干涉,其中不少腴局勿论沪汉,即一哈尔滨局,当罗卜价未跌落,日收罗卜,解银圆,中饱数己不少。其重庆成都南诸局,辖地辽远,工程尤便染指。商埠大局,则只分译费,已属大宗进项。
初议非电报学生,不得派任,浸假而前议弁髦,如前沪局长之汪子实,则许俊人嫖友也。故电司权利,实在邮司之右。惟电生升班加薪,断不可错误。以此辈资格较深者,颇有人置身通显,且沪校学生,联络一气,往往假事发难,隐含同盟罢工之意。
某任司长时,颇提倡多立学堂,多用土住学生,语少少外泄,群情惶惶,适梁燕孙犹在公府秘书长任。
当其官卑日,历任电局总办,知旧生之不可侮,遂嘱总次长打销此议。电生闻之,自谓得占上风,竟有要求司员,亦必以学生充任者,而事卒不行。
电话亦归部辖,京津粤各埠电话局,岁入之丰,视电局无差,经手者羡余尤富。局长皆由部任用,不拘资格。传闻某局报销不实,为司所驳诘,赖与商会总理稔交,总理又次长某之戚,因为调停得寝,京师电话窳败,屡经指摘,而卒不能改良。一日公府某要人出狎游,以电话招友,催甚急,交换手不知也,竟报以恶声。翌日,言于项城,总长竟受申斥。自此传答始少灵捷。
部辖学校凡四一上海工业专门学校,二唐山工业专门学校,三邮电学校,四铁路管理学校。以经费出自本部,故并充裕,而学生出,路亦优,人多乐就。中惟沪学本名南洋公学,改归部辖未久,毕业生无实在用途,邮电供不给求。
铁路管理卒业后,分别甲乙,派在各路局实习。甲班月给补助费三十五元,乙班减十元,实习期满,派职定薪,非与堂司官有旧,或有要人嘱托者,京奉京汉诸局,不易派往,派往者亦不易入洋帐房。有学生某,秘书至戚也,以甲班派至道清路局,事至苦瘠。秘书不悦,以责让司长,未几,遂调京奉。亦弊端之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