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时,流寇日炽。驸马都尉巩永固目击权奸当道,知大势已去,抑郁不自聊,猎于居庸界。见草中一柜,扃锁甚固。命发视,一少女在焉。问其所自,女言姓莫氏,伯叔庄居。昨夜遭光火贼,贼中二人是僧,劫某至此。言次,含颦动腕,冶态横生。巩悦之,乃载以后车。时帐下有慕荦者方获一熊,即以置柜中,如旧锁之。
时周皇后方密遣采艳四方,驸马以莫氏乃衣冠子女,即日表上之。越三日,京兆奏:“昌平州食店有僧二人,以钱十千独赁居一昼夜,言作法事,惟舁一柜入店中。夜已深,闻房中腷膊有声。日出不启门,撤户视之,有熊冲门走出,二僧不见,仅骸骨存焉。”
上览之,大笑,以疏稿示之曰:“驸马大能处置此僧也。”
即以女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