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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三公子

  姚三公子,仁和人。父某,尝巡抚湖南。公子生贵游,喜遨荡,不事诗书。值春暮,从一仆至吴山火神庙观剧。遇一中年妇人偕少女自庙中酬愿还。窥女年约十七八,容华绝世,然梳妆淡雅,静若雪里幽兰。公子愈益好之,尾至鼓楼侧,有老妪从门中招之,妇降舆携女入。公子徬徨其侧,仆劝之还,曰:“日已将曛。奴识此妪,少时曾在府中为绣工。如公子意犹有未释,请暂归,明日更访此妪,事当可图也。”
  公子怅然返,竟夕不能成寐。
  天既晓,即唤仆往妪家访女踪迹,谋纳为妾。妪摇首曰:“大难大难!女家故小康,婢妾必不能堪,且既有家矣。女又秉资贞静,即欲订密约,谁敢入以游词?永丰柳未可移植也。”
  公子无如何,姑请为通殷勤,并许重酬。妪曰:“此必不可得。顾女时来吾家学绣,雅善饮,公子明日午后当来,请醉以酒,而后听命。若劝之不饮,则望绝矣。”
  公子乃出—金钗与之,再三谆嘱而别。
  次日如期往,妪迎门小语曰:“公子大好福命,顷饮之,已作阳台梦去矣。”
  遂曲折导至一房。指帐中曰:“好自为之,软弱莺莺,未惯经也。”
  即转身反关去。公子前揭其帐,见女钗光溜枕,晕上玉肌,正如海棠春睡未醒。公子至此,魂消魄荡,即就枕舐其面,以手探绣袴,私处坟起。女似已觉,而遍体酥融,不复能撑拒,任其轻薄而已。无何,女家遣婢来迎。妪仓皇入,促公子起,启后扉送之出。
  时女尚含余醉,云髻蓬松,强起理鬓。其婢在外伫久,乃入视,女方对镜理妆。妪从旁语婢曰:“汝家姐儿顷以痧发腹痛,暂憩于此,呼之至再乃起耳。”
  言次,女举首见婢,不禁泣下。婢问:“此时体中尚有不适乎?”
  女不答,草草妆束,扶婢迳出。妪请少留,亦不顾。至家,才入门,抱其母哭曰:“儿负阿母矣,奈何!”
  母不解,婢为缕述所见。母抚之曰:“儿得毋为人欺负耶?试言之,而母好为问罪也。”
  女哭愈痛,久之,昏昏睡去矣。覆以翠被而出。上灯后,婢往呼与晚饭,则已缢于床上矣。奔告母,相与入,救不复苏。
  母抱其尸恸哭曰:“儿不幸早孤,又无兄弟,即有奇冤,不妨留待申雪。奈何遽舍吾死乎?”
  是时女父盖前卒矣。及殓下体,隐有伤痕,益悟为羞愤所致。将欲穷究其事,而不忍扬其丑也,遂止。而其母亦以思女故,抑郁成疾卒。其室常扃鐍不开。
  年余,有广州人胡有征者,游幕至省,侨居焉。一夕方于灯下作家书,一女子婷婷自西北隅出,近案万福,曰:“郎君客居岑寂,亦念窦家锦字乎?”
  生固少年,跌宕负奇气,见其韶颜稚齿,如弱柳依人。但觉可爱。起揖曰:“正苦孤枕无聊,既蒙小娘子垂顾,愿留为长夜之欢。”
  因挽与共坐。女却之曰:“君误矣。妾知君素负义侠,故不惮瓜李之嫌,觍颜相见。前言聊以试君耳。今欲实相告,可乎?妾冯氏,小字浣秋,自幼读书,颇娴闺训。去岁因为强暴所污,愤激自尽。所以冒涉嫌疑者,正为有事欲奉托也。若作弄珠人,则生前之耻,虽西江不能濯矣。”
  言毕,挥泪不止。生因问:“仇家为谁?”
  女曰:“此事非古押衙所能借箸。妾所仇乃涌金门姚氏之子。妾前控冥司,以未详其名,不准。今闻其已仕于广东,为海防同知,妾将往寻焉。闻君锦旋在迩,意欲附骥以行,何如?”
  生曰:“人言枉死者冥中初无拘管,然则卿亦可来去自由?”
  女曰:“固然。但所历之关津,必藉本乡人带挈,如人间保给然。否则即有路神阻之也。”
  生曰:“此易事耳。但仆尚需秋以为期,获睹芳颜,便牵魂梦,卿去不使人闷欲死乎?”
  女许卜以夜。
  自是每昏后辄至,至则谐戏杂作。女尤善双陆,生负,辄罚令烹茶以偿。后适赢数筹,欲得女所佩紫荷囊,不与。生捉其襟解之。女红晕于颊,起而去,数夕不至。生思念不置,绕室周呼,逾时始出。然双蛾惨绿,相对无言。生极意抚慰,女长叹曰:“今而后知求人之不易也。妾死时系帛于颈,后虽解脱,尚在东北阁子中。遇天阴绳湿,喉间辄作隐痛。每欲乞为焚却,今不敢复请矣。”
  生请改过,女干笑曰:“正恐狂奴不忘故态耳。
  既如此,焚帛之后,每日尚烦为诵《金刚经》一通。至七日可解此厄。”
  生许诺。即命仆至阁中,取帛焚之。晨起,辄盥漱,取经庄诵一过。
  七日后,女来申谢,欢笑异于平时,转更娇媚。生笑曰:“从此远山芙蓉,可以终日相对矣。”
  因告以明日当发,女曰:“妾思若与君共载,能无被人耳目?乞君以片纸书妾年庚并小字,纳笥中。欲见时,于无人处低呼妾字,妾当自至。”
  生如其言,藏讫。及中途,女取生枕,绣其顶以“荒村雨露眠宜早,野店风霜起要迟”二语,生得之,如获拱壁。女曰:“妾本不欲以手迹示人,君尝怨妾不能长侍几砚,今相聚料已无多,姑为制此。他日君所至,常如妾在侧也。”
  生亦凄然揾泪曰:“此去会短离长,卿将焉置此也?”
  女曰:“天下事有聚必有散。妾死时,冥王以妾能尽节,令托生泽州陈相国家为儿。妾以大仇未复,故从君以来。君大恩自当图报,惟廉耻所不忍捐。君何恋此负心人耶?”
  痛哭而罢。后半月达广州,女即别去。
  生至家,以念女故,往往独宿书斋。岁暮,女忽至,见生,喜溢眉宇,告生曰:“畅快!今罪人已得矣。”
  生起问其详,女曰:“妾始至惠州,其署有门神守御。徘徊间,忽闻喝道而来,既近视,舆中人良是。其舆后插袋中半露名帖,遂得具控本省城隍,幸蒙批准,随饬鬼役拘姚及妪至,鞫之不服,用刑讯始服。狱具后申冥府,判姚某宜斩于海上。其在任所亏库款项,着令鬻妻女以偿。姚妪罚投生娼家为妓,后以色衰寒饿,自缢死。今姚某已以交通海盗,于午刻枭示香山城外。其女有绝色,君可速往纳为妾,用遣离愁;妾亦聊以谢责。”
  匆匆欲去,忽又返曰:“几忘却,君来岁必须赴试,君功名在此一举,勿忘却也。”
  洒泪言别,挽之已渺。
  生后忆女言,就本省乡试。闱卷已被斥,主司方就寝,仿佛有红裳女子促其起曰:“驹字十号之卷,乃元墨也,奈何以头脑冬烘屈之也?”
  主司惊起,见案上一硃卷,取阅,即日间所斥者,然文字却佳。心知其有异,竞以定元。先是,生买得姚女,其韶丽亦正不减浣秋。嘉庆末,生以挑选作令蔚州,始悟女“功名在此—举”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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