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之价,至今日而贵极矣。尝读赵云嵩先生诗序云:“曩阅国史,我朝初以参贸高丽,定价十两一斤,丽人诡称明朝不售,以九折给价,而我朝捕获偷掘参者,皆明人,以是知丽人之诈,起兵征服之。迨定鼎中原,售者多,其价稍贵。然考查悔余壬辰、甲午两岁,俱有《谢揆恺功惠参诗》,一云‘一两黄参直五千’,一云‘十金易一两’,皆康熙五十年后事也。乾隆十五年,应京兆试,恐精力不支,以白金一两六钱易参一钱,廿八年,因病服参,高者三十二换,次亦仅二十五换,时已苦难买,今更增十余倍矣。”
诗中所云:“中人十家产,不满一杯味。”
又云:“乃因价不訾,翻若天势利。但许活富人,贫者莫可冀。”
良可慨也。
扬州每年有奉发参斤,向由内务府按盛京等处所进参斤,分别奏明,发交两淮变价,其参有四等、五等以及泡丁、渣末各项名目,其价由四百换以至一二十换,多寡不等,约计每年应缴变价银十三四万两,例皆按年递缴。所得之参,除呈送督部、运司外,余按各商家引数分派。闻近年因英夷滋扰,将所发粤海关参斤,又分派于各省关道变价,报解亦略同淮商之例,而外省之参,因此充足而不乏,但不甚佳耳。
按人参实是灵药,可以活人,而方与病违,则其祸亦不旋踵而至。余在京,亲见伊云林先生朝栋偶患风痹,其嗣墨卿比部访求医药甚切,值纪文达师来视疾,谓切不可用参,墨卿不能守其言,先生遂成痼疾。
又余外舅郑苏年师,因隔邻不戒于火,力移缸水扑救,致跌足受伤,先大夫往视,亦嘱其不可急投参剂,适徐两松中丞师以参相赠,服之亦成痼疾,此皆余所目击。后先室清河夫人笃疾几殆,亲眷皆劝服参,余力持不可,最后始以高丽参代之,亦竟愈,从此遂力劝人慎用参剂,而不知近日之参,远不如乾隆间之性味,虽误用而其害尚轻也。
忆纪文达师《笔记》中有《乩仙论参》一条,云“虚证种种不同,而参之性则专有所主,以藏府论,参惟至上焦、中焦而不至下焦,以荣卫论,参惟至气分而不至血分,且古方有生参、熟参之分,今采参者,得即蒸之,安得有生参乎?
古参出上党,秉中央上气,故其性温厚,先入中宫,今上党气竭,惟用辽参,秉东方春气,故其性发生,先升上部,即以药论,亦各有运用之宜”云云。此恐非今医家所及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