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未达时,尝赴省乡试,肄业岳麓书院,以后至故,与某生同屋。某生性颇褊躁,其书案离窗可数尺,文正因置案窗前以取光。某生怒曰:“吾案头之光,自窗中射来,今为汝遮,则减吾读书之光矣。”
文正曰:“然则令我置案何处?”
某生指床之侧面曰:“可置此。”
文正竟如其言。文正中夜读书,某生又怒曰:“平日不读书,此时乃来聒噪人。”
文正为之低声潜诵。是科文正中式,报到之日,某生捶床大怒曰:“此屋风水,当为我得,今乃为汝夺去。”
或诘之曰:“彼之书案方位,乃汝所教,何为怪彼?”
某生愈怒曰:“正坐如此耳。”
凡某生不情之举动,同人咸为抱不平,而文正处之燕如,故识者均知为大器云。文正尝至江南筹资,得百金,尽以购全史,携归,一年毕诵。其精勤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