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北东园笔录四编 > 章节目录

  淮南王某者,家素封,因开质库,扩邻屋,见有小狐三头,家人共逐之,王必欲杀之以除根,因毙其二。自此家中作闹无虚日,嘉庆己亥冬日,质库火烧,深受赔累。以此控告张真人,给牒而归。安静数月,复闹如故。王不堪其扰,将烬余当包陈本四万余金卖与程姓,程宅忽闻空中语云:“吾与王姓有仇,尔可不买。”
  其妻闻之甚明,遂不成约。辛丑三月,包楼复起火,烧尽无余矣。
上一章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