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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鬼

  常州某学究者,以课蒙馆为生,有子才三岁,其妻忽死,乃携其子于馆舍中哺之。至四五岁,即教以识字读书。年十五六,四书五经俱熟,亦可以为蒙师矣。每年父子馆谷合四五十金,稍有蓄积,乃为子联姻。正欲行聘,忽大病垂死,大呼其父之名,父骇然曰:“我在此,汝欲何为?”
  病者曰:“尔前生与我合伙,负我二百余金,某事除若干,某事除若干,今尚应找五千三百文,急急还我,我即去矣。”
  言讫而绝。此真世俗所谓讨债鬼也。大凡夭折之子,无不是因讨债而来,特如此之分明说出者,十不一二。而为人父母者,反为悲伤,是亦大可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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