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素封,放债私质,颇事刻剥。年六十余,妻妾既丧,仅一幼子,病亟濒死。漏三下,有人持镪赎物,怒其夤夜剥啄,人曰:“迨天明,吾物不得返,亏折数缗钱,吾故罗雀掘鼠以副限期。”
某甲怃然,念儿死,焉用多金,悔剥算籍没之病民也,明日悉举各家所质田产衣物召而给之,债券亦焚去。儿既死,夜半犹抚尸饮泣,突见一人排闼而入,识素负欠者,谓某曰:“勿悲,此讨债者,债偿自死,念尔无后,吾蒙焚券高义,请为尔子以奉余年。”
忽不见,儿竟渐苏,病旋愈。访之某家,某乃是夜死,知借躯托生也。此福建南平诸生姚格亭(学信)所言。吁!结怨施恩,皆人自作,一念之悔,遂使已绝之嗣复续。讨债儿去,还债儿来,即在一身。借因结果,善恶之报捷于影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