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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伯昂先生述二事

  姚伯昂先生曰:门人汤海秋侍御(鹏)之夫人唐氏以产难殁,是日适有折差回湖南,汤作家书,时迫,草草数行至其外舅,不及叙病之颠末。其外舅乡居,去城远。得书,痛女,甚悲而不得病原。是夕,设乩问焉。少顷,乩动,则女至,言海秋前生为四川绵竹令,渠为幕友,宾主极相得。曾用主人银,将及万,今世应转男子身,以主人之银未还而情未答也,特现女子身以报。今缘尽当死,不可留也。病之原委,叙之特详。此道光甲午年事也。世谓人世妻子有还账者,有索账者,余因忆前有妹,五岁豆危,呻S吟Y甚哀,数日夜不绝声。张太夫人谓其何不早去,乃大言曰:“尚负八千文,未曾偿清,我即去耶。”
  先赠光禄公遣余告之曰:“必以此钱为之棺殓,再加千文为焚楮镪,是宜速去,何茹苦乃尔?”
  余告之,是夕即死。然则还账索账之说不爽也。又曰:河南彰德营参将,忘其名,得奇疾,医不知为何病。日惟自语诟詈,若索债者。其属穆守备齐贤有口才,往解之,病者大呼曰:“我前世为四川总督,某为总兵,负我万金不偿。物色之数十年,今始迹得之,某负心实甚,不能解也,必索其命。”
  穆曰:“参戎负债不偿,无怪大人之怒,但隔世事,今参戎一贫至此,焉能偿。即索其命去,于大人有何利焉?不如令其备冥镪如数,焚以奉偿,可乎?”
  病者许诺。乃购冥镪焚之,病者曰:“银色太差,平亦太短,不能抵也。”
  穆乃集赀购金银箔,属众折为锭,焚之。病者曰:“此次银色大好,惟尚短平若干。”
  穆请再补,病者曰:“不必,君此番亦辛苦,短者即以酬劳。”
  道谢而去,参戎病亦愈。然则冥镪其可抵真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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