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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婢报

  仁和顾某,本世家子,娶某氏。御下严,待婢尤虐。一日,失栗子数枚,疑婢窃食,询之不承,加以捶楚,婢畏痛,匿于床下。某氏令一媪用木棍戳之,匍匐而出。复令张口视之,婢甫开口,遽以花剪断其舌,绝而复苏,然巳不能饮食,越日毙命。婢系卖绝,向无母家人往来,埋之而已。不数月,某氏遂病,以手自批两颊,见婢来索命,不令饮食,困苦万状。顾某笃于伉俪,代为婉求,并许以功德超度,婢似首肯。逾时,又云:“主人如此,我亦愿遵命,不料我已告准,不能自主。”
  且云某氏在母家曾杀一婢,无人知者。今二罪俱发。必无生理。顷之,又云“老爷来矣,身穿蓝袍至厨房与灶神会话,灶神穿黑袍。”
  老爷者,顾某之父生前业盐捐有顶带也。先是,伊三叔父逝世,柩尚在家,婢又云:“三老爷出来,要见老爷,因与灶神会话,白衣人不便相见。”
  无何,顾某之父知其事无可挽回,太息而去。某氏遂死。越日,用木棍之媪亦死,想于证必须到案,且加功之罪亦无可逃也。此道光二十四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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