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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职冥中

  《竹叶亭杂记》云:郭孝廉汪灿,湘潭人,嘉庆甲戌进士,本姓汪,因加原姓为郭汪灿。自言未释褐时,曾效职冥中,若各馆供事者,然其屋轩厂高大,中设长案,多人列坐,又若考棚童生之应试也。所司之册甚大,皆毛头纸装订,每页界为三段,上注其人之生前衣禄,中注其善恶,下注其归结及年寿。其人若将有不善之念,必有人持小纸来报即书于册,阅日改悔,又来报,即勾销之。事之纷烦,日不暇给。所在去一大官署不远,不知何官何署也。一日,见一人跪阶下,上坐者判数语,即命斫其腿,狱卒即斫腿,仍乘以盘,献于堂上。郭方惊愕间,又见其窗友某,亦跪于阶,闻亦有斫腿之命。郭仓皇逾窗而前,跪于堂上,叩首乞免,上坐者曰:“此冥刑耳,其人在阳世不过一跌,残伤,不死也。”
  郭坚为请,上坐者曰:“已奉旨,不可违也。”
  郭叩首不已,上坐者乃曰:“念汝一念之诚,当恕之。”
  方言奉旨不可违,何也?上坐者曰:“至诚所感,可为奏请,当蒙宥也。”
  因命吏取册示之,吏误以三品册进,其册水红绫面,郭急偷阅,见其旧友之子列名其中,注曰:十九岁入学,提督学院某,文题、诗题某某,二十二岁中式若干名,正考、副考、房考某某,文题某某。考官只载姓,无名耳。上坐者怒吏之误与也,急取之,郭惊寤其时此子方两岁也,可知科名有定,文题及出于某试官之门,亦由前定,妄想者当知自反矣。郭又言:曾经一处,见有宫殿巍然,人称为文昌宫。庚午五月某日,闻宫中议论纷然,良久乃散,有同事自宫出,问之,曰:“更换本榜第三名耳。”
  问其故,曰:“查出是儿八岁时,以好弄,触怒其祖,将捶之,奔而逃,其父追及之,按于地,骑其背,俾其祖之捶之也。亟跃而起,致跌其父。”
  郭自外大言曰:“八岁无知,避打而推跌其父,亦出无心,无知无心乃科其罪耶?”
  其人曰:“所议正为此,故但停一科,否已斥去矣。”
  郭在梦中,每有见闻,寤,辄挑灯记之,扁于匣内,意欲积久成书,刻以劝世也。后以多言为冥官所逐,欲刻所记,启视,一无存者,封锁依然,不知其纸之从何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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