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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会经营的特种事业

  民国时期的帮会,在各种大小头目的控制下,聚众结伙,深入社会的各个角落,横行霸道,为非作歹。他们一不做工,二不务农,三不从事正当的经商活动,却常常日进斗金,挥金如土,有一批头目成了百万巨富,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
  那么,他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他们的生财之道,便是经营各种不法的“特种事业”,主要有:烟毒保险、贩卖人口、占地为霸、庇护私商、包揽事件、绑架勒索、开码头、包做人等等,这里一一加以揭露,以见“黑社会”之“黑”,“恶势力”之“恶”。
  烟毒“保险”
  民国时期的鸦片,流毒全国。而上海又是当时全国贩运鸦片的主要集散地之一。一大批青红帮头目及其控制下的流氓组织,靠运销从国外和西南、西北、东北各地军阀贩运到上海来的鸦片和其他毒品,而大发横财。其中获利最大的要数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等人合开的上海垄断性大土行——三鑫公司。
  谈到三鑫公司的由来,得从上海的“水老虫”说起。
  旧上海贩卖鸦片的生意,原以广东潮州帮为主,靠贩卖鸦片起家的大商号有郑洽记、郭源茂、同昌等。那时码头上的流氓众多,其中有一批叫“水老虫”,为首的叫范高头。

  这批流氓专靠在水中偷盗为生,每当英国轮船装运成千上万箱鸦片驶进上海港口时,因为黄浦江水浅,轮船无法靠近码头,必须用小划子从轮船上将货物驳运,当轮船上一箱箱鸦片装进小划子向码头行驶时,常常会发生翻船事件,使鸦片沉入江底,这就是“水老虫”作怪。他们把小划子弄翻,然后又将沉在水中的鸦片箱捞起,用小划子偷走,有时运到码头上的鸦片也会被窃。
  杜月笙做鸦片生意的早期就曾干过这种勾当。他不仅运销毒品,还派他的手下去查夺别人的“私土”。

  1923年的《时报》,就登载过这样一段新闻:“有土贩由汉口夹带川土一万余两,分装两个大皮箱,及其他行李一件,附搭日清公司(日商)岳阳丸轮船来沪,停泊浦东张家浜码头。当由该处湖北人雷鸿见担任保价运送。

  不料事被当地土匪帮杜某等得悉,向雷争夺保险未遂,突于是夜4时许,纠集党徒10余人,各执斧棍,乘坐划船,在浦江守候。雷等未及预防,冒然登轮提土,再经运上划船,即被杜某等拦住,所有私土,悉遭劫夺无遗。雷以势力不敌,又无力赔偿,不得已于昨日向警厅告发,当经侦缉队长派队士吴荣福等渡浦,按名拘拿,若辈已杳然无踪迹,仅获划船夫一名带厅押候审讯。”
  同年,《时报》还刊载,杜的徒弟曾持械至大通路李家,劫去价值2.4万元的烟土数箱,装汽车而逃。
  这些盗窃勾当使郑洽记等黑货商号大伤脑筋,租界捕房虽然指派巡捕白天黑夜巡逻看守,但无济于事,甚至连巡捕也常告失踪,第二天发现尸体浮在黄浦江面。
  后来,法租界捕房的头头法国人沙利,指定黄金荣设法破案,实际上这些事都是他的狐群狗党、徒子徒孙干的,黄金荣只能拖延敷衍。但终非久计,于是和杜月笙、张啸林、范回春等商量,决定组织一个公司,像保险公司那样收保险费。

  做鸦片生意的商号将烟土向公司保险后,由公司发给盖有印戳的保险凭证,如被盗窃即由公司赔偿。所定保险费为鸦片价值的10%,每箱鸦片价值数千元就得付数百元的保险费。这样一来,这个公司就成了总揽租界里鸦片运销的总公司,而潮州帮的十大烟商,以及非潮州帮的十家大土行,实际上成了它的“子公司”。

  这个总公司便是臭名昭著的“三鑫公司”。三鑫者,取义于“三大闻人”合资而“日进斗金”也。当时《民国日报》曾译载英文报纸的一段消息报道了这一事件:“据可靠消息,沪上潮州帮土商,乘工潮澎湃(即“五卅”惨案激起的罢工浪潮)之际,已联合约二十家,组织一大公司,专贩烟土,资本银二百七十万元,设总机关于某租界,其运土等事,由警察及海陆军保护,每箱烟纳贿甚巨云。”
  报道中说“由警察保护”,确系事实。当时黄金荣打着三鑫公司的旗号,安排捕房派几百名安南巡捕,开出警备车,声势浩大地到处巡逻,公开到码头上保护和押运鸦片进入库房。这几百名安南巡捕的费用,由黄金荣从保险费中开支。

  开始时,法租界捕房名义上派出500名安南巡捕去保护码头,每月开支数万元,实际上由于法捕房头头沙利等都吃空额,并不足500人数。后来鸦片运进越多,法捕房头头也水涨船高,吃空额由500到一两千,每月开支从数万元增加到一二十万元。

  但这并没有使黄金荣等为难,因为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三鑫公司收取的保险费出在贩卖鸦片的那20来家大土行身上,而鸦片商人付出的保险费就出在吸鸦片的人身上。三鑫公司每年的收入,总在数千万元之巨,按大三股、中六股、小八股分赃。大三股就是杜、黄、张,中六股是他们的六个合伙者,小八股是杜、黄的几个大徒弟。除此之外,当然要分一大部分给法租界的外国官员,分一部分给上海的官员们。另外,还要分给他们的徒子徒孙以及在帮的新闻记者一杯羹。
  三鑫公司除了收取巨额保险费外,还用其他方法对鸦片商人进行敲诈。
  公司总经理杜月笙每逢一年三节,照例要把潮州帮的十家老板找来,开口要一笔钱。那些大烟商就互相商量了凑够给他送去。谁也不敢讨价还价,更不敢说半个不字。他要的这个数,也是经过调查研究的,既要得多,又让这些人拿得出,还给他们留下相当厚利。杜月笙也懂得,对大烟商们不能杀鸡取卵。
  尽管三鑫公司索价甚巨,鸦片商人还是视之为保护伞。当时,三鑫公司收取保险费不但由公司盖上条戳,而且有法租界捕房开出的收条,并加盖戳记。这样一来,鸦片买卖就由秘密转向公开化、合法化了。大土行有大批货物到埠,可以放心派车公开去运。

  这些车辆,租界的巡捕都是熟悉的,不但不会拦阻检查,还加以保护。这样果然避免了鸦片失窃事件,收到了保险的效果,而烟毒也就迅速传播开来。上海鸦片烟馆一度遍地林立,在法租界地区的每条里弄,差不多都有售吸所(俗称“燕子窝”)。于是,该公司又乘机巧立名目,收取烟枪捐,每支烟枪收取执照费每月几角钱,后来涨至几块钱。

  那时一个烟馆至少有十几支烟枪,大的烟馆有几十支,仅法租界内就有烟馆一两万家,每月收入就有几十万元。各处烟馆大都少报烟枪数,而三鑫公司则用几百名检查员,专门到各烟馆检查烟枪执照,实点烟枪数目,发现少报隐瞒,轻则罚款,重则吊销执照,停止营业。
  迷信诈财
  在各地帮会的形形色色的“特种事业”中,利用迷信手段诈取钱财,可谓历史最久的“传统经营”。民国时期,南方的“江相派”集团,北方的“一贯道”,都是为害尤烈者。
  “江相派”是旧时广州语系地区内的一个以迷信诈财为职业的秘密集团。这个集团自号为“江相”,意为江湖上的宰相。其成份非常复杂,既有相命先生、神棍、庙祝、道士、僧尼,也有江湖贩药者、骗子、流氓、小偷等。这个集团的大多数成员都是洪门会的会员,构成集团核心的头子,即所谓“师爸”、“大师爸”等,都是洪门会的所谓“大学士”、“状元”、“进士”等等。

  所以,“江相派”的迷信诈财活动,实际上也就成了洪门的一种“营业”了。这个集团在旧中国存在200多年之久,而且代代的大师爸们都是有“法”有“术”的大相士、大神棍,他们凭借师门传下的“法”和“术”,更运用帮会组织的力量,不断舞神弄鬼,制造“奇迹”,以欺骗和愚弄群众,诈取钱财。

  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情:广州市东水关濠畔从前有座仙童庙,祀奉的是和、合二仙童,相传是南极仙翁的两个徒弟。由于年深日久,早已破落不堪,很少有人来参神了。忽然有一天上午,有一队抬着粉亭、供奉香烛和三牲的仪仗队,鸣金奏乐的走来,仪仗队后边,还有一大群手捧戒香、口诵经文的信男信女。

  这伙人到达仙童庙前,就停了下来,引得当地的住民都跑出来看热闹。那仪仗队为首的一人向群众宣传道:“我姓冯,是个神功会的案首。前10多天的晚上,我忽然梦见有两个仙童打扮的孩子,一个穿红,一个穿绿,都头梳双丫角髻,吩咐我说:某月某日午时是我们升天的日子,你可到东水关仙童庙前来迎接,不得有误。我初时还半信半疑,把这个梦对道友们说了,不料有两个道友做了同样的梦,所以我们今天特地前来迎接仙童。”
  这个人说犹未了,便跟着来了第二、第三、第四队,都说是来迎接仙童,侍候他们升天的。而且他们之间,又说是互不相识,其中有一队人,还自称是来自南海县的。这一来,就传播开去了,弄得东关一带的信男信女,都纷纷携香备烛前来迎接仙童。是日正午时分,当人们等得焦急的时候,“奇迹”出现了。

  那是旧历初七、八时分,正是水退的时候,突然在东关濠水面上,不知从何处漂来两具童尸,年纪都在十一二岁左右,一具身着大红色缎衣,束带、黄绸裤,一具着深绿色缎衣,束带,白绸裤,都头梳双丫角髻,脚踏新麻鞋,打扮活像画里所绘的和、合二仙一般。最奇怪的,就是这两具童尸,不是顺流漂下,而是双双并在一起,不先不后,不快不慢,齐齐逆着水流,向着仙童庙这边浮过来。就在此时,神功道友中有人喊:“仙童来了!逆水浮尸,仙家才是这样呵!”
  于是,姓冯的道首立即命人鸣鼓奏乐,焚香放炮来迎接仙童,跟着又叫几个熟水性的道友跳下濠去,把这两具童尸捞起来,立即焚化,着匠工把“仙体”的骨灰掺入陶土里,重新塑造两具仙童神像;一边又发起募捐,重修仙童庙,冯姓和几个道友自当庙祝。

  这样一来,“仙童升天”的神话不胫而走,两三天内就传遍广州及其附近的乡村。许多愚夫愚妇争着前来膜拜,有时一天多达五六千人。单是香油钱的收入,每天也有三、两百两银子,而神签费、卖香烛的收入也相当可观。不到两个月,那几个庙祝就已各捞了一大笔。同时,重修仙童庙的捐款也募集到了。

  不久,就修建成一座宽阔壮观的新庙。许多知名人士、富商巨贾都送来匾额、楹联祝贺,更增加了庙宇的声价,这新庙又出现了几宗“奇迹”,成了庙祝们诈钱的工具。不仅那些迷信的人们齐声称颂仙童的灵验,还有些好事的文人把此事写进自己的著述中。
  那么,所谓“仙童显灵”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说穿了一文不值。原来,那个冯道首乃是江相派的“大师爸”之一。他们在外地收买了两个10岁左右的小乞儿,养了几个月,在“升天”前两天带到广州来打扮好了,活活淹死在水里,用铁锚和绳子把尸首系着,沉在仙童庙下游不远的地方,上面盖着一只大船,另叫助手在上游停泊两只小艇,从艇头放下两很蔑缆,末端系以重物,不使浮出。

  宣传仙童升天那日,大船上的人拉开锚绳,浮起尸身,小艇上的人暗将蔑缆绞入一拉,尸身便逆流而上了。轰动一时的“奇迹”,不过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江相派”用迷信诈财之“事业”,于此可见一斑。
  北方的“一贯道”诈财手法,与“江相派”有异曲同工之妙。其基本手段有两种:一是“仙佛降笔”,又名“扶乩”、“扶鸾”。就是借口“仙佛”附在“乩手”的身上,借“乩手”的手所写的训示。“乩乎”又名“三才”,即“天才”、“地才”、“人才”。“三才”要经过长期的严格训练和秘密演习,以掌握那套骗人手法,认为合格后,就当众举行“扶乩”。

  “扶乩”前,由点传师告诉“天才”开坛的目的,“天才”根据其意图,事前编好辞句,届时在沙盘上写出,是为“坛训”或“神训”,道徒应绝对服从,骗财的目的就可以借助“神训”而实现。
  另一种手段叫“仙佛借窍”。所谓“借窍”,就是伪装仙佛附在“天才”身上,用“天才”的嘴说话,用“天才”的手打入或表演魔术。表演“借窍”的时候,“天才”突然伪装倒地,昏迷不醒,数分钟后,从地上爬起来,根据仙佛身份的不同,表演不同的角色。如果张飞临坛,就气势汹汹,举止粗暴;观音临坛,就一副慈祥面容;济公临坛,就变成疯颠模样。手拿木棍或藤条,训戒道徒,或斥责,或表扬,或考问道徒如何行动、立愿、渡人、办道等等。凡遇“借窍”的时候,道徒十分紧张,稍有随便或对答不上,就要挨“天才”毒打。在北京的精化坛和道化坛举办的仙佛班中,假“借窍”手段用藤条打死的道徒,仅知的就有5人。道徒们为免遭毒打,表示诚意,纷纷捐献财物或立愿办道,这样道会头子诈取财物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贩卖人口
  贩卖人口,在旧中国有很长的历史。江湖黑话,称专贩男孩,叫“搬石头”;专贩女孩,叫“摘桑叶”;贩卖妇女,叫“开石头条子”;贩卖华工出洋,叫“贩猪仔”。民国时期,帮会流氓大批加入这项“特种事业”,遂使贩卖人口的活动达到空前猖獗的程度。
  在上海,专贩男孩的后台是虹口捕房刑事股探长尚武,此人身在青红两帮,与虹口吴淤路广东潮州帮三合会的一部分人勾结,贩卖人口。当时广东的一些富商大贾包括华侨,除自己养的儿子外,还领养一些男孩,给予读书教育,将来看哪一个聪明能干,就把事业的大权给他继承,故绝大多数男孩均被贩往广东。

  尚武在解放后被处以极刑。专贩女孩的后台是尤阿根,当过旧上海公共租界的老闸捕房刑事股探长,也身在青红两帮。他将在上海拐到的女孩,大部分卖到北方地区,也有一部分卖给福州路的一些妓院。尤阿根本是公共租界的一个小流氓,由于贩运人口获得巨利,进入捕房当巡捕,后来又攫升为总探长。

  法租界方面还有一个贩卖女孩的总头目,即法捕房刑事科外勤股督察长任文桢,此人是杜月笙的学生,收门徒1000多人,他的后台则是法国巴黎警察局便衣警探出身、当时任法捕房刑事科长的苍郎打。这些被贩卖的女子大都是苏北籍。具体进行这项勾当的流氓头目是顾竹轩的徒弟王兴高等。他们把拐到的女孩大部卖给上海的一些妓院,其中有不少人被卖给专门接待外国水兵的下等妓院,充当“咸水妹”。
  还有一些帮会头子专门从事“贩猪仔”的勾当。他们与华侨中的极少数贩类相勾结,与外国在华招收华工的一些专门机构合谋,宣称如愿到外国做工者,每月可得工资若干,安家费若干,临行时又可预支薪金若干。工作限期满后,尚有若干个月工资作为酬劳,以充回国之盘川云云,吹得天花乱坠。不少人信以为真,纷纷报名应募。

  岂知临时各人净得者仅仅百元。但因各人先期领得的定洋早已用光,这时虽想不去,已不可能,只得立下契约:“某某家贫,得雇主预付资助金若干,自愿订立条约,执行佣工义务若干年”,云云。“猪仔”签“十”字,押手印,从此便沦入不能解脱之苦难,而从事贩运猪仔勾当的帮会头目则获巨资。

  例如广东汕头帮流氓,通过三合会曾于1930年至1936年间,贩运5万多男女青年至南美巴拉圭、乌拉圭两国开垦原始荒地,一切费用由该两国政府负担,对汕头流氓每诱出一个劳动力,则付给100美元的报酬,这伙流氓累计共得美金500万!
  此外,还有一种变相贩卖人口去国外者,称“国际护照贩”。当时,旧中国在反动派统治下,天灾人祸,民不聊生。浙江温州、青田一带,有不少青年农民男的擅长石刻,女的缠足,他们被用“贩黄鱼”的方法,通过澳门葡籍流氓,诱骗到葡萄牙,再转往法国。男的被迫干石刻劳动,女的被带到马赛等地表演“扭跳小脚舞”。所谓“贩黄鱼”,因中国人属黄种,在运葡途中,万一死在船上,即被扔入大海,如扔死鱼一般,因此贩卖中国人被称为“贩黄鱼”。
  当时,干这种勾当有个极为神通广大者叫陈鹤鸣,此人是温州人,杜月笙的门徒。他勾结青田县政府、上海南市警察总局护照股及法、意两国邮船公司买办,并在国外勾结葡、法两国贩卖人口的流氓,和旧中国派驻这两国公使馆中的败类,诱骗中国青年出国,从中渔利。

  其方式是,凡被骗者,每人发旧西服一套,但要付给陈鹤鸣旅费法币450—500元(当时值黄金数两),由陈统购船票。实际上,陈并不购买船票,而是勾通船上人员,把人藏在货舱里,每次每船最多20多人。船抵马赛港,由法国流氓接待,可定居3个月。男的由当地流氓介绍,用青田石代人刻印章或人像,每枚可赚5—25法郎不等。3个月中,除一切简单生活开支外,每人平均可余5000法郎。女的扭跳小脚舞,3个月约可余8000至1万法郎。3个月期满回葡都里斯本,每人向中国使馆交纳1500法郎,称“树上开花”。

  这样来去循环不已,轮番前往法国,陈鹤鸣从中赚得巨利,而当时中国政府驻葡使馆人员,因政府经常欠付使馆经费,故亦赖此维持生计。
  这种变相贩运人口的活动造成很大危害。有些青年农民因为贪图出国谋生,交不出旅费,被迫出卖房地产,甚至把妻子“出租”;女的要接受黄色动作的训练,被迫兼卖中国古装春宫照片。再者,因上船后不买票,被迫藏于煤堆中。如遇法国海关人员搜查货船时间过长,常有窒息致死者,尸体即抛入海中。

  当时,日本新闻记者专摄中国小脚妇女跳舞照片,刊于日本报刊以污辱中国。那时史量才先生主办的《申报》曾对此事进行揭发,引起法国当局注意,上海法租界捕房政治部奉令彻查,在南市将陈鹤鸣逮捕,后判刑5年,上海整个有关组织也彻底破获。从1936年起,这种有辱国格之事才告终止。
  占码头
  帮会经营之不法事业,虽然名目繁多,大而分之,则不外乎两大类:流动派和固定派。走私贩运、兜跑底子、开放码头等,皆为流动派;占据码头、划地为霸等,是为固定派。
  长江中下游各省,大至都市,小至乡镇,凡市面稍稍繁盛一点的,大多为帮会势力所及。他们分疆划界,各不相犯,每一码头必有一帮会头目为首。凡此势力区域内种种不法营业,莫不为他们所包揽,从而坐享厚利,此为“占码头”。这些占码头的帮会头目就成了各种流氓恶霸。

  例如,当时的上海就有这样一些“霸”:赌场霸。20年代中期,黄金荣、杜月笙等,勾结帝国主义分子在法租界公开设立一种“俱乐部”,实为变相赌场。那时最著名的俱乐部有福熙路180号、同半路181号等。都派有专人携带手枪担任保护。赌场内,中西赌具一应俱全,赌面相当大,一次输赢都是几百到上万元。

  赌场除了靠赢钱外,还用见十抽一的方法来抽头。杜月笙每月从一个赌场就可以拿到三四万元。码头霸。上海开辟租界后,沿黄浦江建立了许多外轮、沿海及内河轮船装卸货物的码头,码头上雇佣了许多“码头小工”搬运货物。这些码头多由外商经营,他们为了便于管理,指派一些人做包工头。

  包工头本身都是流氓,多以洪帮为主,他们即码头霸主。每件货物从船上搬至码头,或进仓库,轻者200斤,重则600斤,每件运费霸头抽取60%,而卖苦力的搬运工只得40%,实际上还要支付种种开销,逢年过节,或把头婚丧喜庆,都要工人分摊送礼。这些码头霸同属帮会,互通声气,某个码头工人只要一个码头霸主不用他,则其他码头也难进门。

  一个码头,忙时雇一两百人,把头的收入就相当可观。他们又雇用小工头,对工人严加监督,层层剥削。解放前,最大的码头霸主有:沈关生,杜月笙的同门兄弟,又身在洪帮;李茂龄,顾竹轩的徒弟;张春宝,苏州河内河码头霸主。他们都以码头恶霸起家,大发其财,在上海置有大批房地产。
  粪霸。旧上海有卫生设备的房屋比较少,多数家庭均用马桶,不论雨雪阴晴,专门有人拉粪车到里弄挨户代倒马桶,每月收费两角。粪车装满后,拉到粪码头,把一车粪加水分成两车,出售给农民。公共租界和法租界都有粪霸即包粪头,向租界当局承包,付规定的承包金。法租界历年的粪包头是黄金荣的姘妇叫阿贵姐,共有粪车400辆,付给粪车夫每人每月拉车费8元,另给法捕房与卫生处有关人员小费6000元外,每月可净赚1万到1.2万元左右。除了每晨派一人在码头登记出售给农民的粪车数外,不参加任何劳动,坐收其利。
  扒窃霸。这是一种专事扒窃的秘密组织,有500多人,分细窃与粗窃两种。细窃是特等扒手,七岁起即开始训练,超级能手称“小山爷”。该组织内的纪律很严,加入后不能退出,违者即遭杀害。这个扒窃组织还与租界捕房相勾结。1934年春,公共租界捕房在一家居民中搜出一张名单,发现公共租界捕房有65人,法租界捕房有17人,都与扒窃犯有牵连,每人每月领取非法津贴,以上82人后全被开革。
  此外,还有渔市霸、菜场霸、走私霸、黄包车霸等各种霸头。以上各霸都是以业为霸,一业一霸,姑名之曰“专业霸”。还有一种是以地为霸,一地一霸,姑名之曰“地方霸”。某地若被某帮中头目霸占之后,即独揽其中一切不正当营业之经济收入,一码头不得有二人同占,严然有“国无二主”之概。因此,与占码头相伴随的,是互相残杀的争码头的惨剧。
  上海浦东地区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红帮头目丁某与孙某因占码头之事暗中争斗。两人表面互相谦让,不露痕迹,而内里各怀你死我活之决心。因此,双方平时出入都要带上五六个或10来个亲信随行保护,互相戒备。

  一日,丁某忽邀孙某至某处赴宴,孙明知对方不怀好意,但又不肯示弱,遂带上吃斗兄弟20余人,各各暗藏武器,应邀赴会。丁某亲自出迎,请孙上坐。酒至半酣,忽有五六十人突然闯入,各举武器。孙某知道不妙,飞起一足踢翻桌椅,同来兄弟也各出武器准备迎敌。

  这时,丁某说道:“孙大哥今日屈驾光临,已为瓮中之鳖。但因我众你寡,杀掉你不为本事。我今要向大哥告借一物,如蒙允许,我当送大哥出险。”
  孙某道:“好,请说吧。”
  丁某道:“欲向老哥借用枣子一双(红帮称眼珠叫“枣子”),请老哥自己取下为妙,免得弟兄们动手。”
  孙某应道:“兄弟从命,但恳请丁大哥,能否给我暂留一只呢?”
  丁某也答应了。说罢,孙某立即举刀自取右眼一珠,掷于桌上,但已痛极而晕倒。他带来的弟兄在旁只好相顾无言。丁某道:“好,另一只眼暂借与你,去罢。”
  言毕,率领徒众一哄而散。孙某醒来后,同行弟兄同声问道:“老大何不让我们与他拚个你死我活?”
  孙某答道:“你们懂得什么!今天我牺牲的,只是一只眼珠罢了。如果与他们打起来,他人多,我人少,他为主,我为客,我们20余人,恐怕一个也不能活着出去。何不暂留一目,以待后用?”
  自此之后,丁某即于该码头趾高气扬,目空一切,以为孙某从此再不能与他相争了。然而事有不测。起初,孙某果然退避三舍,而实际上却在暗中积蓄势力。半年之后的一天午夜,丁某突然与孙某的徒众遇于途中,而被活捉捆绑,带到船上,扬帆启航至一村庄。那少掉一只眼睛的孙某开言道:“大哥到这里来做什么哉?难道半年前一目之赠尚未使你满意,还要来第二次‘借枣’吗?”
  丁某道:“不要废话了,既已至此,一切唯命是从,即使要我再加一枣,还你双倍利息,也无不可。”
  孙某道:“好来!”
  两旁即有武装少年数人,拔刀而出,猛地向丁某肩膀两腿等处连戳数十下,一时尚不致死。丁某受此巨创,刀孔密若蜂窝,但咬牙忍受,不作半句求饶的话。但已血流满地,呼吸如丝,半晌方醒。孙某问道:“我今天放你回去,你还想报仇吗?”
  丁某道:“如得生还,誓必报仇,还请你杀我为是!”
  孙某张开他的一只眼微笑道:“誓必报仇,好呵!我今天本想杀了你,但因你尚要报仇,故不杀你,倒要看看你日后复仇的手段,你快去吧!”
  丁某回家后,请名医治疗,三月后痊愈。而独眼龙孙某虽当时自充好汉,放丁回家,实口硬心虚。后来听说丁果然未死,怕他来报复。便在风头最紧之时,每夜迁移住宿的地方。如此冤冤相报,闹得沸沸扬扬。后来此事为上海流氓头子范高头所知,便出面约定日期,为双方讲和,帮中人名曰“叫开”。叫开之后,双方订立攻守盟约,分领浦东一带各码头,互相策应。至此,孙、丁二人争码头一案才算了结。
  浦东还发生过另外一件争码头案:该地有两个著名的洪帮恶棍,一个浑名“小铁墩”,一个绰号“小黄牛”,二人为争码头斗得不可开交。有一天,黄牛一人在茶馆吃茶,小铁墩突然纠集一帮人找来。黄牛明知狭路相逢,寡不敌众,然而躲避又以为不齿,便坦然而出与铁墩相见。铁墩一声令下,铁棍、铁尺如雨点般打将下来,数分钟便打得黄牛体无完肤。后经多人劝解,未伤性命。但已当街横卧,不能行动。稍息片刻,只得手脚并用,爬到茅厕坑,饱饮小便一顿,而后仰卧坑旁,等人来救。不多时,地保赶来问道:“不碍事吗?”
  黄牛答道:“不妨不妨,自家人互相耍耍儿戏罢了。”
  又问道:“打你的人你认识吗?要不要为你禀官查办?”
  黄牛忿然答道:“倚官仗势,假公报私,黄牛不做这样的事。”
  地保送他回家之后,事隔三月,黄牛又强壮如初。铁墩得知以后,害怕今后会冤冤相报,便邀请了几个著名的帮会头目来“叫开”。黄牛说道:“我们本是一家人,请诸位老哥不必干预此事。而且我与铁墩既属同门,又共过患难,以前他打我想必是受了坏人愚弄。所幸的是他尚未置我死地,足见我们是患难弟兄,并没有不共戴天之仇。当时他若要取我性命,易如拾芥。我有今天,都是铁墩所惠赐,哪里还敢存报复之心呢?”
  讲话时显得很诚恳的样子。来人见黄牛并无报复之意,便据实告诉铁墩,铁墩就一笑置之,不以为意了。哪里知道黄牛存心刻毒呢。只不过因为势力不足,暂时不敢发作罢了。从此以后,黄牛带领亲信弟兄匿居他处,潜养势力。有一天,铁墩正到某码头收陋规,正巧黄牛住在那里,而铁墩却不知道。

  铁墩带领三五兄弟沿街勒索,被黄牛兄弟所见,急忙返回报告。黄牛立时传知众兄弟密议,大家听说铁墩到此,无不摩拳擦掌,恨不得立刻将铁墩处死。黄牛却说道:“弟兄们的热心,我很感激。只是本处为县治之地,倘若大庭广众之中将他放倒,事关人命,必然获罪。我们还是稍等几天,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良机方可下手。”
  次日,铁墩收陋规完毕,带领四五个弟兄径出北门,打算一路敲诈而去。行不数里,忽见密林深处跳出大汉10余人,或持短棍,或握利刃,拦住去路,大呼“留下买路钱来!”
  铁墩举目一一辨认,竟无一个认识的人,不禁狂笑道:“这真是强盗遇贼了!快去罢,某山某堂某老大铁墩在此,谁敢胡闹?”
  话犹未毕,左边林中又冲出一个人来,对襟褂裤,手持单刀,几步跃至铁墩面前。铁墩一看,见是黄牛,不觉大吃一惊,急欲转身逃跑,已无退路。黄牛大声喊道:“铁墩大哥,黄牛恭候已久了!”
  铁墩闻言,自知难以逃脱,只得应道:“黄牛哥别来无恙?”
  黄牛道:“承蒙您铁尺教训以来,贱体反而日益强壮,实在是老哥所赐。今天老哥既到此地,不可没有东西孝敬,敢请老哥饱饮一顿清水,以报昔日之恩,如何?”
  铁墩举目向左一看,但见银涛滚滚,波浪滔滔,黄浦江奔腾而去,听得“饱饮清水”一语,知道黄牛必要把他送到海龙王宫中,求也无益,只得应道:“悉听牛哥尊命!”
  当时铁墩同来的徒众,一齐为铁墩乞怜,无奈黄牛心坚如铁。即命部下将铁墩绑缚于一大石上,连人带石,抛入黄浦江中去了。这铁墩占码头逞强半世,遂被黄牛“种荷花”(红帮中人将活人投于江中,称为“种荷花”)了事。
  开码头
  占码头是帮会固定“经营”,开码头则为帮会之流动“事业”。诸如演戏法、卖拳头以及巫医、相命等一切走江湖之辈,帮会中皆谓之开码头,一般地说,此辈虽难免有不轨举动,但强诈勒索尚不多见。而独有“收丐捐”一幕,堪称“开码头”中的奇观,不可不多花费点笔墨。
  每年旧历二、八两月,总有一批批乞丐结队成群,纷纷至各内地乡镇,向各店铺强打秋风,勒索商民,帮中谓之“收丐捐”。奇怪的是,当时政府对此辈非但不加过问,还实行保护政策,许多县都设有“丐头”一职,由当地有面子的帮会头目充任,特许其每年收丐捐两次。凡纳了捐的店铺,丐头就发给红纸黑字的“丐条”一张,各自粘贴于大门之上。若问这丐条有何用处?用处大着呢!凡门上贴有丐条的,每逢二、八两月,管保没有强叫花子上门勒索钱财,真像贴了门神一样灵验。
  收丐捐之时,各地丐头公然带了伙计,各各肩背钱袋,挨家逐户收取。
  交了钱,随时即换贴新的丐条,大有一番“新桃换旧符”的气象。若遇一时无钱交纳的,也可以通融欠帐,约期付款,先贴丐条。但如果遇到有意取巧不付的人家,他们决不肯善罢甘休。待到二、八两月,乞丐们陆续而来,络绎不绝,丐头必指使他们终日登门,强索硬要,务使你家宅不安,鸡犬不宁,最后解围之法,还得请求丐头帮忙。

  这下好机会来了,丐头必181然乘机敲诈,特别“开讲”,比原定要交的丐捐数目,要高出好几倍,方肯挥令让乞丐们退去,否则就推托不管。大凡商铺住家,经过这番骚扰和损失,下次收丐捐时,自然唯命是从,左邻右舍亦必引以为戒,再不敢取巧了。因此凡城镇中等以上人家,没有人敢不纳丐捐的。这一来可把各地的丐头们养肥啦。

  即使有一两户未交的,也很难侥幸漏网,因为逃过初一,逃不过月半,下次收丐捐时,帮徒们必先将大街小巷巡视一遍,看看各家大门上有无丐条。若没有,勒索的机会又来了。或则以铁镖飞掷至店家柜台上,声称“过路镖客,流落贵地”;或以刀枪剑戟等诸般武器列于商店门前,逐一使弄;或则口唱京调昆曲,高拉胡琴,请主人聆听其雅奏。戏演完,即伸手要钱若干,且须立付。

  如有拖延,即口出恶声,并加倍勒索。若有某店主就是顶住不给,能奈我何,他们也有办法。

  因为他们人多,第一批刚走,第二批又来,第三、四批复至,可聚到数十人之众,环绕门外,闹闹嚷嚷,在商家则生意停顿,在居户则惊恐万端。相持有时,最终获胜的,还是这些蛮横的丐头。广州有个著名的乞丐集团,叫“关帝厅人马”,势力最大时发展到5万多人,总头目叫陈起凤,就是靠收丐捐起家的。

  过去广州民家对于红白喜事的“喜钱”(即丐捐),懂事的人家,是在事先送到关帝厅的丐头处去,领回一张写着“附城花子陈起凤”的丐条归来贴在门口,借以避免乞丐们滋扰。至于丐捐的数量,富户大约四五元,中等人家约二三元,贫苦的也要交一块数角。

  如果不懂事,等到丐头亲自上门来“恭喜”时,可就麻烦了,他认为“唔俾面”(不赏脸的意思),就会加倍勒索,若不能如愿以偿,他们就会纠集群丐来闹个没完没了。有一次,广州河南有家富户,因办丧事时未能满足“关帝厅”的要求,在一个晚上陈起凤就传令集合起二三千人马,在事主门口捣乱生事,警察没有办法制伏,官厅也一时干涉不了,结果事主还是给钱道歉了事。根据关帝厅的惯例,收来的丐捐分作五份:丐头占一份,群丐占三份,其余一份归当时的那个段警。在你办事期间如有外人来干扰,他们就会代你赶跑,保证无事故发生。其他各地丐捐都有其一定的分法,不再赘述。
  帮会中收丐捐者势力之大,踪迹之广,遍及许多省市。江、浙两省100多个州县中,几乎无一县不见他们的踪迹,无一县不发生上述之怪状。在一县中又不限于一乡一镇,凡乡村中稍有市面的,都有他们的“分丐头”。相当于县丐头派出的驻外伙计。凡有收丐捐的帮徒惠顾,由他们负责招待食宿。故每当二、八月开码头之时,各帮徒众逢镇过村蜂拥结队而来,其声势之壮观,宛如乞丐大游行。
  虽然如此,各帮徒众开码头并不乱跑,各有一定的地点。甲帮所跑的码头,乙帮不得再跑;乙帮所跑的码头,丙帮也不得插足。因此,某县、某乡、某镇应到若干组,均有一定界限,并不互相干扰。而跑码头的帮徒,对于他所跑之码头,不啻视为自己的不动产,其保管码头的办法非常严格。如有他人私自乱跑,则必立即驱逐,甚或置之死地。如同占码头的帮徒经常争码头一样,开码头的帮徒也经常演出争码头的闹剧。
  苏南某镇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一帮私跑码头的徒众五六人沿街勒索,已经交纳了丐捐的各户还要再交一遍。他们既至东村,复到西镇,商民们被扰乱得没有办法,只得向县丐头救援。县丐头来到镇上,得知是一伙私跑码头者,就命令他们离开此地。谁料那伙人竟置若罔闻,挥之不去,依然沿街纷扰不休。县丐头见丐法不行,武力又不敌,只好听其胡闹。

  当时全镇商民哗然,以为此次丐头威令不行,面子大丢。次日,天尚未明,忽听外面“救命”之声大作,商民们挑灯起视,只见有五六人一丝不挂地被绑缚着,为10多人簇拥向东市而去。过了片刻,天已大亮,又见昨天来镇的那个县丐头率领了一大群乞丐,耀武扬威地由东向西而去。有人大着胆子问县丐头发生了什么事,丐头说,昨天私跑码头、违抗命令的一批强叫花子,今早被“活种”了!
  何谓“活种”?原来此辈将生人沉入河中叫“种荷花”,活埋土里叫“活种”。商民们听说那五六个叫花子都被“活种”了,个个吓得说不出话来。

  那丐头越发自鸣得意,详述了事情的经过:“昨天那几个私跑码头的乞丐,被驱之后理应到别处去,怎奈他们不畏丐法。我只好回到县里找各处过境的兄弟商量,大家都说,要保镇上安宁,并杜绝私跑现象,除活种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于是我连夜带领20多个兄弟带绳索、铁锹来此,到各个客栈把几个私跑码头的一一绑缚起来,送到镇东的一块墓地,挖了两三个地穴,逐一把他们活埋了完事,我这就要回县报告帮中的老大去。”
  商民听罢,莫不大惊失色。有几个胆子大的,跑到东市,想看个究竟,果然于累累荒草野冢之中,又添儿处新坟!
  收陋规
  凡一码头上种种不法事业,如抽头聚赌、贩卖鸦片、秘密卖淫、拐卖人口等,若为帮徒所经营,自然受到帮会组织的庇护;若为帮外流氓无赖所经营,也必须借重帮会中有面子的头目做靠山,以求保险。不用说,那是要交一笔数目可观的保险费为代价的,帮中人称之为“收陋规”。
  比如说,有一个帮外流氓某甲打算邀集赌客抽头聚赌,他就必须在事前将聚赌的地点选定了,先到占码头的帮会头目那里挂号,交上一笔挂号费。挂号之后,帮中就派一个善于说话应对的门徒到该赌场去作为常驻代表,专门负责应付外来“寻铜钱”的流氓(帮中把拆赌场之梢称为寻铜钱),复派“吃得做得打得死得”的“四得”兄弟10余人,分布赌场四周,严加保护。而后,该赌场方可安心聚赌,不致发生意外。
  万一有官中差役前来捉赌怎么办?那也不怕,因为帮会中的那位“常驻代表”与官中差役是互通声息的。捉赌之人未至,而通风之人先到,场主与赌客有充裕的时间可以从从容容地逃之夭夭。因此,“挂号”又叫“保险”,确是名副其实的。当然,要请帮中保险也不容易,场主必须向码头霸主预先声明,保险费完全由场主负责支付。如果场主不走运,赌场生意不佳,弄得入不敷出,保险费也不能短少分文。因此,场主做这种大生意必须反复掂量,如果没有充分把握,是不敢贸然向帮中请保的。
  也有些赌场场主,既垂涎于聚赌之厚利,又害怕请保之后,入不敷出反致亏本,就偷偷地做起不挂号的生意。但这样一来,种种不测之祸便接踵而至了。一则帮中兄弟探知某处有个赌场没有挂号,必定互相报信,源源而来勒索小费,每人至少要给个二三角钱。

  假如场主摆下脸来不给,那么“四得”兄弟就会把他们那套“打得死得”的功夫一一献将出来,甚或逢人便打,灭灯抢钱,闹得天翻地覆,再发达的赌场经过这番折腾,也不能安然聚赌了。二则当地没有入帮的流氓无赖,总是与帮徒狼狈为奸。他们如果得知某处有这样一个不挂号的赌场,而且帮徒们已经前往索费,他们岂肯错过良机?也必定是三五成群,紧随帮徒之后。

  如果每人也以二三角计算,他们一呼百集,叫你给钱又给不起,不给他们又闹个不休,你这个赌场也就没法开下去。还有一层,官中差役与帮会徒众都是一鼻孔出气的,凡挂了号的赌局,均须提一定的保险费分给差役。那些未挂号者,则帮中人一边去拿开销,一边又去通知差役前去“排炮”。“差役一到,总是张牙舞爪,声称“奉宪捉赌”,场主无可奈何,势必又要拿出若干金钱了结。

  如若不然,他们就来个弄假成真,当场将场主及赌客一齐抓走。因此各赌场无不畏之如虎,惟命是听,只求免得吃官司。因为这样三层原因,帮会经营的赌场“保险”事业,得以兴旺发达,且帮外无人能与之抗争。
  然而,在此帮与彼帮之间,帮内这个山头与那个山头之间,为了“收陋规”也常会发生残酷争夺的。20年代中期,黄金荣、杜月笙勾结租界中外头目,在法租界公开设立“俱乐部”作为变相的赌场。当时,有个潮州帮三合会的头子郑子良,属洪帮,仗着会员都诸拳术,居然向黄、社提出要求每月5000元的津贴,当然遭到拒绝,因此常派人到几个赌场捣乱,投掷自制的香烟罐头手榴弹,造成伤亡。这岂不是“太岁头上动土”?

  有时,“寻铜钱”者当场被赌场保镖捉住,用“种荷花”方式扔入吴淞口外海中灭迹。如此惨死者,每年有10多人,谁也不敢过问,法捕房也熟视无睹。
  此外诸如秘密卖淫、串贩人口等项不轨事业,帮中均无不收其陋规。其手续与赌场“保险”大同小异,其精义不外乎“予之则安,拒之则乱”而已。具体收法,则可分为月规和节规两大类。收月规的办法是双方先订好价格,由帮中占码头者按月前往支取。有些进项不大的小生意不能月月奉敬的,则按节开销,是为节规。

  假使有人秘密私做,如能永远保密则已;倘若有朝一日为帮中所知,大则捉将官里吃官司,小则纠缠不休永无宁日。久而久之,仍需按月开销或按节奉敬,并且会追加临时陋规若干。当然,交了陋规,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好处”:遇有外来流氓欺侮,帮中可以出力保护;如被官差拆梢,帮中也可出面说情。

  总而言之,帮中得人钱财,就负有保护之责,通风之任。无怪乎各经营不法事业之私商倚之为“长城”,恃之为护符了。在过去没有帮会庇护时,虽有少数不法分子冒险尝试,但不敢明目张胆地干;自从各码头有帮会包办之后,就敢于堂而皇之地公开经营,并且几乎无处不有了。
  包揽事件
  占码头的帮会流氓在一地势力之大,简直与第二个行政衙门无异。其所管之事件,办事之性质,诸如断曲直、伸冤屈,或使两仇讲和,或加严刑峻法,都与衙门讼事相类似。这样,占码头的帮会头目,就得以把一切与讼事性质相似之厚利,装到自己腰包里了。
  江、浙两省交界的某县就曾发生过这样一件曲折离奇的案件:该县富商于某是个暴发户,有个儿子很没出息,惯与下流为伍,人称老八。这个于老八癖性好淫,遇到稍有姿色的女人,总要千方百计弄到手。本地不远处的尼姑庵里有个小当家,年方二八,称艳一时,于老八垂涎三尺,每逢初一月半,必然前往烧香,正是:一度复一度,烧香望尼姑。女尼都是清心寡欲之人,但也有个别不惯过寂寞生活的。久而久之,小当家居然被187他勾搭成奸。
  在此之前,这个小尼姑已被另一个官宦之子、外号叫“小丁香”的人所诱惑,并被拉下水。自从与于老八搭上之后,自不免对小丁香冷淡了些。丁香大疑,于是秘密察访,知道了事情原委,立时对于老八恨之入骨,几乎要拿性命相拚。幸好他的一个好朋友朱某从中调解,事情才暂时搁下。他哪里知道,朱某正是该县红帮中之头面人物,早就垂涎于小丁香和于老八家的钱财,眼下二人为一个小尼姑闹起来,正好给他提供了发财的良机呢。
  一天晚上三更时分,明月当空,尼姑庵中,于老八正搂着小尼姑在一张床上睡觉。忽闻外面人声鼎沸,庵堂大门已被冲开,突然涌入10几条大汉。“捉奸!捉奸!”
  响成一片。老八大惊,急忙披衣出房,已被众大汉团团围住,为首一人,乃是小丁香。老八一见,恍然得知这伙人光临的缘由了。当时,小丁香复指挥来人,将老八与尼姑二人面对面绑做一处,口口声声要送县里查办。老八与小尼慌忙告饶,情愿处罚了事。主庵老尼等也相继而出,跪着求情。事主丁香有点退步了。但阎王好见,小鬼难当,同来大汉都是帮中流氓,岂肯就这样了结?当下声言道:如要私了,也很容易。我们半夜三更来到这里办事,必须偿我们一夜不眠的损失费100元。否则,只有送到官中查办,以清佛地。那于老八被缚已久,手足麻木难耐,一听此言,知有转机。急忙大声说:“请赶快把我放了!这么一点钱,好商量。”
  那些大汉听说,便将二人松了绑。于老八立即写了一张便条,遣人回家,把100元如数取来,付给各大汉了结。
  那于老八事后寻思,此事都是小丁香指使的。今日受了他的敲诈,必定要设法报复,以泄我心中愤恨。主意既定,次日也跑到帮会头目朱某那里去,将昨晚情形,一一申诉,并求帮中公断是非曲直。朱某闻言,也吃了一惊,因为昨晚的事正是他包办的呀,于老八被敲诈的100元现在还留在他那儿呢!
  不过,于老八的请求并未使朱某为难,他当即欣然答道:“一个漂亮的小尼姑,难道就该小丁香一人独占吗?你不要怕,我一定为你出这口气。”
  老八欢喜无限,说道:“仰仗你的大力,事成之后,必有厚报。”
  朱某道:“都是自家人,何必客气,只须如此这般就行了。”
  老八满口应允而去。过了三天,于老八亲自率领一大帮人,气势汹汹地去寻觅小丁香。他自恃人多,要与丁香决一雌雄。走到一座庙前,正逢小丁香也率领一帮人过来,似乎对方早有准备。双方正好在庙前戏场上相遇。一声令下,戏场变作战场。双方各各亮出武器恶斗起来。

  丁、于两事主一为官宦出身,一为富家子弟,都是胆小如鼠之辈,何曾见过这样场面?吓得如筛糠一般。于是,双方各有帮徒四五人,保护大驾远远退避。交战片刻,有人来向老八报告道:某某受伤了。不一会儿,又来报:某某将死了。吓得老八大惊失色。对面小丁香所得报告,也与这边相同。再过片刻,又有人来报:已将小丁香那伙人打散了,但我们这边有好几个人负了重伤,现已送去医治了。至此,于老八才稍稍放心下来,由保驾的小帮徒们送回家中。
  过了不久,朱某来了,叹息道:“唉,不知小了香何以备了这么多的人为他保驾、使我们不能得手。但他那边负伤的人比我们多。我们这边仅少数几人负有重伤,但不至于死。此外轻伤10余人更不足虑。但打蛇不死,必有后患。此次肇事之后,更难保丁香不下毒手,你可要及早谋画呵。至于这次帮忙费用,未伤的每人3元,我已代你开销了。轻伤的另加医药费3元,也已忖讫。但还有四五名重伤者暂留在我那里请医调治。究竟如何处置,听你裁决,我的看法还是各给医药费让他们回家医治为妙。”
  于老八听此一席话,不觉又怕又恨,又惜金钱,又无别的办法,只得忍痛掏腰包,出大洋数百给朱某携之而去。
  可怜一个小丁香,一个于老八,都以为朱某是帮着自己的,是大好人。
  殊不知他们两人都蒙在鼓里,真正在戏中唱主角的,正是这个帮会头子呢。原来,他为于老八出谋画策的时候,早有成竹在胸了。一方面怂恿老八带一帮人去找丁香复仇,同时却命一个帮徒到丁香处报信,告诉丁香道:“老八对你极为嫉恨,已约了一帮打手,要于某日某时置你于死地。”
  丁香心想,你于老八既夺了我的小尼姑,又要取我性命,是可忍,孰不可忍!又是立即找他的好朋友朱某商量,决定召集数十名吃斗之徒,与老八对敌。其实,双方所召集的打手,都是朱某手下的帮徒。朱某私下吩咐道:“今日两方面都是自家人,只须在事主面前各出武器交过排场完事,千万不可当真。”
  当下朱某邀丁香同行。丁香深信今日必有一番恶斗,唯恐危及自身安全,不想同去。朱某却说:“蛇无头不行,你如胆小,可多派些人保护。”
  丁香无奈,只得勉强随行。到了庙前戏场上,果见老八带领一群武夫昂然直冲而来。既相遇,一声令下,双方打手立即蜂拥而上,互相目视,暗中会意。丁香一方先分出一小队挟着丁香离开战场,余下的人高擎武器,直取老八,口中大叫:休得走脱!老八那方见势,也立即分出一批人拥着老八逃窜,把双方事主吓跑之后,余下的都是帮中自家人,于是乎就仿效戏台上的武打,表演一番之后便停锣歇鼓,各自散去。所苦的是两个事主,既被愚弄,又破大财,每人损失各在千金以上。
  然而,帮会头目的欲壑仍未满足。从此以后,朱某又密令门徒分头向丁香、于八两方挑拨恫吓。对丁香则说老八还要如何如何与你为难,你的生命如何如何危险,目下最妥善的办法不如请托帮中有面子的人物,出面为双方讲开。到老八处也说同样的话。好在两人已被他们闹成不世之仇,永无会面交谈之日,故一经他们危言挑拨,就更加堕入五里雾中,但知你忌我恨,誓不两立,哪里会有不遵从之理?双方果然托朱某讲开。讲开的酬劳金以及各种花费,又不下千余金。
  经过以上三番敲诈,事情仍然没有结束、帮首播弄之手段反而更加升级了。讲开之后不久,有一天朱某秘密跑到丁香处说道:“老八居心不良,现在名虽讲开,其用心仍然险恶。你如想长久安宁,唯有把他做脱(帮中杀人之谓),方可绝了后患。”
  岂知丁香本一文人,前几次虽受愚弄,无非为求自保。今听朱某竟提出要包办人命,不觉大惊,当即严词拒绝。朱某见此方未能得逞,复转向老八处,亦用同样的话播弄。老八一听大喜,当场付2000金,托朱某“包做”。此后一天晚上,丁香果在回家的途中被杀。朱某不费吹灰之力,就得了2000金之卖命钱!后来此案被县衙侦破,朱、于二人伏法,案情因此而大白于世。笔者不惜笔墨,详加披露,目的是使今天的读者,特别是青年读者以见旧中国黑社会之黑。民国时期之社会昏天黑地竟到如此之地步!
  包做人
  红帮对于秘杀仇人,称为“做人”。“做人”者,杀人之谓也。“包做人”,包办杀人的意思。这也是帮会黑势力的特种营业之一。谓予不信,有帮中流行的一句黑话为证,叫做:“不杀不要钱!”
  民国时期,该帮包办杀人之营业,一度非常发达,最盛时几有应接不暇之势。其承接的事务大致有这样几项:一、奸杀,二、仇杀,三、政杀。其中以奸杀、仇杀二者为常见。
  兹举一例:河北省有个艺人,以青衣闻名于艺坛。他的大老婆有狐臭,被这位艺人所冷淡。后来这个艺人到上海演出,娶了一个名妓做小老婆。但这个小老婆却不大规矩,乘丈夫酣歌醉舞之时,常常外出勾引英俊少年,有一次竟把一个走江湖卖拳头的男人引入家中。艺人得知后怒不可遏,就找了他的一个红帮中朋友商量,决计把那个卖拳头的除掉,二人还立了一份包做人的契约,代价是500大洋。
  某日清晨,一艘轮船即将离开码头。忽有一人匆匆上船,把肩上的一只背包和手中一只竹篮放到舱内,即返身上岸,声称要取其他东西。当时正好有一警察局的探员在船上,见其神色慌张,包裹沉重,怀疑他带了危险物品。偷偷把背包打开一看,原来是两只胳臂,两条腿,和一具躯干,血肉淋漓,斧痕犹新。再把竹篮打开,竟是一颗带发辫的人头!探员骇极而号,立即到岸上捉拿凶手,已杳无踪迹。

  后来,该凶手因醉酒被获,吐出实情,原来包裹中的尸体,就是那个与艺人的小老婆通奸的卖拳头者。这便是包做妒奸之一幕。
  如果以为“包做人”这样的黑生意,仅仅是帮会下层流氓的专利,那就错了。事实上,一些上层有面子的大流氓也会干出这样的勾当。1934年,国民党要人宋某同维也纳舞厅的一个姓张的舞女发生关系,舞女受孕,多次向宋要求一笔10万元的津贴,宋不给,把事情交给杜月笙办理。

  杜在老北门大街中汇银行大楼召见这个舞女,却预先布置下四个流氓(都是赌台保镖),俟舞女一到即将她劫持,用汽车送到吴淞口处,用“种荷花”的方式把她扔入大海“做脱”,连同胎儿一齐毙命。1936年初,法捕房副总监饶伯泽风闻这一案件,亲自进行调查,得知一切内情。因事关国民党政府要人宋某,法租界当局请示巴黎政府处置办法,后因中日战事发生,不了了之。
  帮会所经营之特种事业,远不止以上所列举的各项。它如绑架勒索,也是他们常用的手段。1933年黄金荣的徒孙王文奎绑架上海颜料巨商贝某的幼子,后由黄出面“讲斤头”,贝家花了2万银元才将小孩赎回,还另送了黄一辆汽车。黄金荣还曾唆使他的心腹徒弟丁永昌绑架荣德生,一下子就敲诈了几十万美钞。这些都是当时著名的绑架案。此外,还有贩卖军火、秘密卖淫等,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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