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黑社会》一书,叙写和剖析了民国时期各种丑恶、黑暗社会现象中具有代表性的五种:骗、赌、帮、烟、娼。
本书每一部分都写了数十个曲折的、甚至有点离奇的、但却是真实的、发人深思的故事。
固然,早在民国建立以前,骗、赌、帮、烟、娼五毒就已横行于国中。
但进入民国时代五毒更为肆虐,远非清代社会可比。
即以骗而言,民国时期“胜过”清代的,起码有以下几点:
1、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买空卖空的掮客以及其他商界骗子越来越活跃;
2、随着报馆的陡然增加,以及报纸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各方面作用的提高,以行骗为业者更多地利用报纸尤其是污七八糟的小报,作为诈骗的工具;
3、由于帮会势力的恶性膨胀,骗子多结党行骗,如上海的“拆白党”、“赫诈党”便是。
再说赌博。民国时期中西赌法毕备。赌博方式渗透到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不仅商店用“大减价摸彩”兜售商品,戏院用“抽彩”之法推销戏票,而且官府用“防空奖券(变相白鸽票、山票)等聚敛钱财。帮会兴办赌场(如合肥的蟋蟀场全是青帮首领开设),又对赌博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操纵赌局的流氓赌棍,他们的赌术(骗术)无奇不有。受赌博毒害者,以百万、千万计(上海在沦陷时期就有50万人赌博),因赌博而破产者数以万计。这些,都是清代所不能比拟的。
说到帮,应该指出的是:在辛亥革命时期,一些帮会曾起过积极的作用。嗣后,帮会蜕变为破坏性很大的一股恶势力;它的触角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随着帮会势力的膨胀,并更多地介入政治,其头目官僚化,成为社会上声势显赫的“闻人”。这些都是民国时期的事。
关于烟(鸦片,又称“土”),民国时期种、贩鸦片称为“特业”。在从事特业方面,民国社会使清代社会相形见绌的也有几点:
1、不仅国外鸦片倾销中国的沿海及内地,而且国内也种植、贩卖鸦片。
2、不仅跟帝国主义勾结的不法商人贩烟,而且中国的不少高级和中下级军政官员也参与鸦片走私,保护鸦片走私。
3、中央政府和地方当局都把鸦片税作为主要财源之一。据统计:1929年7月至1930年6月,仅两湖解付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鸦片税,就达1400万余元。
4、有“阿芙蓉”之好即吸食鸦片普遍化。如宁夏流行着“十万亩大烟,十万支(烟)枪”的说法。
再如,四川省烟馆特多,仅重庆市就有公开烟灯近万盏,烟灯捐每盏月12元。四川禁烟总局在重庆每月收捐税二三十万元。川产烟土一年数万万两,23供川民自用,13由烟商、军队贩出川。据1930年统计,四川全省有烟民4000万以上。当年在虎门销烟的林则徐,何曾见过这样触目惊心的一幕!
最后说一说娼。民国时期拐卖人口的犯罪行为屡见不鲜,这就为妓院提供了妓女来源。帮会为妓院提供了新的靠山。当局向妓院抽取各种捐税(如20年代,有个名叫曾唯的人任安徽省公安局长,向妓院征收的捐税中有一种叫“娱乐捐”,打扑克4元,麻将8圈2元),使妓院“营业”合法化。这种种因素,都使得当时妓院特别“繁荣”。
《民国黑社会》在记述骗、赌、帮、烟、娼五种社会现象的时候,尽力写出其民国时代的“特色”,这是我们撰写本书所着重注意的一点。
第二点,我们在书中还追本求源,努力弄清这样一个问题:民国时期何以五毒猖獗,远胜于清王朝统治时代?
如果说,民国时代的历届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对五毒都一概予以纵容、庇护,那也不尽客观。比如对烟,国民党政府就曾大张旗鼓地开展过“禁烟活动”。但就是令而不行,禁而不止。当时有一句俗话:私烟越禁越好卖。个中秘密何在呢?就在于:利之所在,趋之若鹜。
追逐鸦片之“利”的,不仅有私烟贩子,而且有“国府”要员、外交使节、边疆大吏、大小军阀、特务头子、帮会首领,等等。如中国驻美国旧金山副领事高瑛,及其妻高廖氏,贩运鸦片烟膏2299罐(每罐约重12.5两)至旧金山,被美国海关验获,遣送出境,押解回国审讯,“为十八年度(1929年度)最丧国体之事件”。官员们自己贩烟,就不会认真去禁烟了。有时禁烟口号喊得凶,只不过是借此索贿罢了。
对五毒中的帮,国民党政府的确是予以保护和扶持的。因帮会势力不仅可以用作镇压革命、镇压人民的工具(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中,蒋介石利用反动帮会打头阵,是众所周知的),还可以用作对付政敌和向工商业资本家、银行家等敲诈勒索的工具。
美国学者帕克斯·M·小科布尔著《江浙财阀与国民政府》一书就指出,蒋介石1927年上台后,驾驭不了上海的资本家,因上海的银行、商店、工厂大都开设在南京政府权力所达不到的租界之内。蒋介石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跟横行不法的帮会势力结成联盟。用帮会分子绑架、勒索租界资本家,使之就范,那是比较方便的事。蒋在1927年春夏,利用他跟青帮的联盟,每月榨取将近2000万元。“蒋介石和青帮的联盟使他对上海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控制。”
不仅如此,1932年1月孙科的下台和蒋介石的重新上台,都跟青帮有关。“上海的凶牙利齿——杜月星和张啸林继续效忠蒋,对孙科进行骚扰,银行家跟着配合,于是孙科无能为力了。”
概括地说,民国时期五毒横行的原因在于:各地军阀和当局为筹饷、征税,支持烟馆、赌场、妓院;军政官员自己贩烟、开赌,并假借禁烟、禁赌名义索贿;国民党政府把帮会当作其社会基础,予以鼓励,加以庇护;民国官场尔虞我诈,上下欺蒙,为骗提供了土壤。
另外,骗、赌、帮、烟、娼相互为用,同恶相济,也使得五毒“声势大振”,日渐猖狂。相互为用,即是:烟馆、赌场用妓女招株生意,以妓女刺激烟业、赌业;赌场、妓院用鸦片招待赌客、嫖客,以鸦片刺激赌业、娼业;帮会流氓开办烟馆、赌场、妓院,或为烟馆、赌场、妓院充当保镖,这样既推动了烟业、赌业、娼业的兴盛,又壮大了帮会势力;等等。
第三点,我们撰写《民国黑社会》,还希望它能对当前社会中一些不良风气起到针砭的作用。迄1949年,民国已寿终正寝。新的社会制度给人民创造美好的前景。但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丑恶社会现象,至今在某些阴暗角落又沉渣泛起。
例如:赌博在城乡一些地方较为盛行,个别地区赌注甚至盈千累万。再如,诈骗案不仅时有所闻,而且令人咋舌。骗子甚至一路绿灯,骗吃,骗喝,骗女人,骗钱财,……数以万元计、数百万元计、数亿元计地骗。为警醒世人,我们特将民国时期以各种面目出现的骗予以及行骗手法详尽地进行分析。在“赌”的部分,一一折穿流氓赌棍的各种赌博“奇计”,以及何以久赌必输,赌局即骗局。
早在民国时期,就有人骗写过《中国黑幕大观》、《上海黑幕汇编》等书,揭露当时全国或一地政界、军界、报界、商界及社会各界的黑幕。这些《汇编》、《大观》虽披露了不少骇人听闻的材料,使闻之者震惊、愤懑,但往往只触及社会表层的问题。对于造成各种黑暗现象和黑暗势力根本原因(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对于勾结、利用中国黑社会势力的帝国主义,对于纵容、怂恿黑社会势力的当时中国的最高当局,这些书籍是不敢揭露、不敢抨击的。
《民国黑社会》一书,除了取材于民国时期的书籍、报刊和档案材料外,还参酌了不少民国老人的回忆文章。我们在撰写本书的时候,不但以丰富的、形象的材料写出民国黑社会的“黑”,而且努力揭示出造成这种“黑”的根源所在。力求将历史的沉思寓于生动的叙述之中,融思想性、知识性与可读性于一炉。我们希望本书有助于读者深刻认识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民国历史,也有助于读者跟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某些腐败现象作斗争。
1987年10月21日于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