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山
予妻邢氏,生于北平西城某巷中,尝述及伊之幼年缠足事。其家中之妇女,无一不为缠足者,否则人不愿娶作儿妇也。伊姊妹共四人,其大姊在四岁时,其母即为之缠裹双足。因年岁幼稚,每日裹足之痛苦不堪,昼夜悲啼。缠有二年,始缠成约四寸之莲瓣。二姊、三姊之足,亦约四寸余。
至予妻八岁,尚未缠裹,因其母常患嗽病,辄夜不能安睡,是以精神不佳,无意为之缠足矣。一日伊外祖母来,接伊去。此老妇住南城,彼时南城一带,所有之小女孩无不缠足。予妻至伊家,其外祖母平常最喜与人缠足,而其缠法甚精,无论年岁稍大,亦能缠成三寸小足。居住彼处数日后,即开始为之裹脚矣。
第一日先以温水洗足,约一小时,使足柔软易裹。然后用五尺长裹足布,为之缠绕。将足趾压弯至足心,留大趾,另用一小足带绕之使上翘,然后穿以所做硬帮鞋。乍缠毕时,脚痛如烧,不能履地。数日后变本加厉,更紧一步,改用八尺长、二寸宽之洋膘布足带。
洋膘布取其裹脚时不易松懈回劲。二、三、四及小足趾完全推弯于足心之内,压成扁形,脚面曲成弓形,再用裹足布层层绕紧,再以白带子将每个足趾用带子一条缠至极紧。四个足趾缠毕,然后再以足布绕一周使紧,用线密密缝住,穿上极硬帮薄底鞋,用鞋带系好。两足缠就,觉疼痛异常,不能行路,稍一动转,即觉痛彻骨髓。
外祖母迫令强行,言其如不行走,不能压扁足趾,脚样不能美观,亦不能束小也。如此数日后,两足足趾等部流脓溃烂,痛如针刺。每晚以温水涤洗,剪去腐肉,渗以白矾末,而缠裹加紧,仍不稍弛。
此老妇曰:“因年岁稍大,不如此缠不能小也。”
约四十日之久,即束小成约四寸余之小足。然此四十日内所受苦痛,实有难以形容者。所穿之鞋,约十数日即换新鞋,所换新者,比前穿之鞋约小一二分,将足强塞于鞋内,足即曲上作新月状。穿过四、五双鞋以后,双足收小寸余,脚心陷一大深缝,名曰“折腰”,脚面隆起。
如此半年,始缠成一双三寸瘦小莲钩矣。至十四岁改穿木底弓鞋,每穿大红缎子绣花弓鞋,扎上绣花裤腿,更觉窄小翘秀,真有顾影自怜之概。
虽然足小,而身体发育甚为健壮,平常时行走亦无足疼毛病,常年无病,较三姊等尤为结壮。若谓裹脚有碍健康,余未深信。至今思之,虽然受此重大痛苦,终换得一双好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