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珂
云钩落凤,席上杯飞;香屑眠龙,掌中鞍拓。瘦将魂断,齐宫则步步生莲;弱情人扶,唐殿则纤纤如月。红妆黑狱,作俑何年?碧血朱颜,滥觞此日。则有海东畸逸,城北风流;头责文工,肤受痛切。雕车问俗,理箧衍以晨吟;玉尺量才,擘蛮笺而瞑写。传诸苕玉,目以词豪;传在缥缃,资为谈助。遂使堕怀一握,姗姗或大踏步而来;从教缠足双行,落落皆不旋踵而去。《天足考略》者,乃吾友杭县徐子仲可之近着也。嗟乎!雕题凿齿,彼独何人?高髻细腰,我闻如是。冯小怜之画阁,抱月飘烟;袁大舍之妆楼,啼珠泣玉。猗欤药石,宛矣琼瑶;返璞还真,意犹是也。调铅杀粉,义或取诸。华严四照,首詹文字之祥;迷迭三熏,足起幽忧之疾。属当写定,谨诿弁言。君如宋玉,咏雄风以自豪;仆惭王筠,赋雌霓而作序。无锡王蕴章。
我国妇女以缠足闻于世,为欧美人诟病久矣。清光绪戊戌,上海士大夫有天足会及不缠足会之设,着书宣讲,劝告遐迩。将使全国妇女,未缠者全其真,已缠者弛其缚;助生理之发育,洒国民之耻辱,意甚盛也。天足者,天然之足也。“天足”二字,至是始成名词。抑知吾国古昔自有天足,晚近以来,亦复所在皆有。徒以人民久习专制,富贵、贫贱阶级之见,深入人心。原野编氓,非士大夫所习不及见,或见之而漠不加察耳;且又自居文明,于天足众多之地辄视为野蛮,转斥其犹未进化。怀此见者,几十人而九也,是丹非素,浸成风会。吾闻而愤之,愤富贵、贫贱之不平等至于斯极,庸庸心目中,犹复视贫贱者之尚为人类耶?其与印度之分人民为四级,实无以异也。于是博稽载籍,证以见闻,凡古今之天足可考者悉着于篇。明达君子,或不河汉斯言乎?
古昔妇女之足,与男子无异。《周礼》有屦人,掌王及后之服屦,为赤舄、黑舄、赤舄、黄舄、青勾、素屦、葛屦,辨外内命夫、命妇之功屦、命屦、散屦。是男女之履,固同式也。
《汉宫春色·汉孝惠张皇后外传》云:“一日,帝至后宫,两宫人为后洗足。帝坐而观之,笑曰:‘阿嫣年少而足长,几与朕足相等矣。’又谓宫人曰:‘皇后々跗圆白而娇润,汝辈谁能及焉?’”
曰“足长”、曰“胫跗圆白”,天足之证也。
《汉宫春色·汉鲁元公主外传》云:“母吕后,高帝为亭长时,家贫,盛夏治田,母女皆跣足蓬首,汗流浃面,不知其瘁。”
足而跣,亦天足之证也。《唐六典·内官尚服》注谓皇后、太子妃青袜舄,加金饰。开元时,或着丈夫衣靴。《唐文皇长孙后绣履图》所绘,与男子无异。武则天画像之芳趺,亦类长孙。唐滕王尝淫府中诸官妻,崔简妻郑氏取只履击王,败面破额;唐段成式光风亭夜宴,妓有醉殴者,成式赋诗记事,有“掷履仙凫起,扯衣胡蝶飘”之句。妇女之履可击可掷,其非缠足者可知。是唐代妇女无论贵贱,固非必缠足也。
《太平御览》云:“昔制履,男子方头,妇人圆头。”
《湛渊静语》云,宋程伊川家妇女俱不裹足,不贯耳。后唐刘后不及履,跣而出。是可知宋与五代贵族妇女之不尽缠足也。
前清康熙元年,诏禁妇女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家长。时某大员上疏,有“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一语。后以讦告架诬,纷纷而起。七年,副都御史王熙奏请免禁,从之。此则深可致惜者也。
乾隆间,关内旗人有仿汉族之缠足者。高宗恶其变乱旧制,一再降旨严禁。同化之效至此,奇矣。
至见于古之诗赋者,若古乐府有《双行缠曲》,或疑为缠足之证,非也。曲云:“朱丝系腕绳,真如白雪凝。”
又云:“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
晋陶潜《闲情赋》云:“愿在丝而为履,同素足以周旋。”
宋谢灵运诗云:“可怜谁家妇,缘流洗素足。”
唐李白诗云;“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
又云:“屐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
咏足而言其白、言其妍、言其素,其不缠可知。“双行缠”者,乃缠其两股,非缠足也。是唐以前之俗尚,固犹贵天足也。
清龚自珍好言天足,生平屡见歌咏。有句云:“姬姜古妆不如市,赵女轻盈蹑锐屣。侯王宗庙求元妃,徽音岂在纤厥趾?”
又云:“娶妻幸得阴山种,玉颜大脚其仙乎?”
又云:“大脚鸾文□,明妆豹尾车。”
于举世披靡之日而言及此,其识见诚高人一等哉!现代天足,为清光绪戊戌以前所已有者。(从略)
京兆之大兴、宛平土着,除满洲、蒙古、汉军向为天足(其散居各省者亦均天足,惟广东省城之汉军缠足)外,贫贱妇女,京谚所谓“小住家”者,亦皆不缠。密云有满、蒙二族,皆天足。
直隶庐龙、丰润、易、承德、宣化五县之满、蒙二族为天足。奉、吉、黑三省天足甚多。间有缠者,则直、鲁、苏、浙之侨民也。山东德、益都,河南开封,山西太原,江苏江宁、江浦、六合、丹徒,福建闽侯,浙江杭州,湖北江陵,陕西西安,甘肃宁夏、武成、庄浪,四川成都,广东番禺,有满、蒙二族皆天足(以上各县皆旗军驻防地)。甘肃回族皆天足,其徙居他省者,亦效汉族之缠足。新疆天足颇多,不仅回族。
广东、广西各县多天足,不仅蛋女、猖女也。柳城、来宾等县,时有为旅客舁舆之妇女,俗呼曰“八卦轿”。贵州苗女外,亦间有天足,清贝青乔诗注云:“苗女不履不袜,跣足而行。”
蒙古、西藏、青海为蒙、藏、回三族聚居之地,故皆天足。
江苏大江南北皆有天足,惜未普及。
吴下风俗,乡妇十九不缠足。田中诸事,妇女往往代夫之劳。非田忙时,则倩妆卖俏,虽面黑足污,自有一种搔头弄姿态度。详见《天籁按语》。清季麒光诗云:“临淮道中逢田妇,赤脚蓬头立高土。”
江都西北乡皆天足,名“黄鱼”。清高望曾诗云:“江北女儿贱如麻,未婚先已归郎家。东邻新妇才三日,便脱红裙踏水车。短裤高裙双足跣,生平未识绮罗温。”
安徽,皖北多天足,如合肥、庐江、巢、无为、天长等县。
江西,龙南、定南、虔南三县有与械斗之役者,巾帼尚武,诚特色哉。吉安、赣、雩都、信丰富贵家妇女亦力田。崇义富室嫁女,奁具甚丰,而媒氏必先询有遣嫁草履若干。故赣省多天足。福建,各县多天足,有首戴金翠而跣足行市者。闽南更有巫女,刘銮《五石瓠》云,“闽妇女多不袜。”
浙江,浙东无天足,浙西时有所见,丐户即俗所谓之“堕民”皆天足。
湖北,襄阳农家皆天足,多从其夫耕田。
湖南,天足颇多,不仅与粤接壤之各县也。沅陵、辰溪、溆浦、芷江、黔阳、麻阳各县,在科举时代,生员出应乡试,其妇辄担行李以从。四川,仅冕宁、邛崃、大邑、西充、南部五县有之。然观清人笔记所载,则蜀中固天足伙多之地也。刘銮《五石瓠》云:“四川妇人多殊色,稼妆而跣其胫,无膝衣,无行缠,无跣,如霜素足,曾见于大市中,不以为异。”
邱炜菱《菽园赘谈》云:“蜀江古号佳丽地,故多瑰姿殊色。独至裙下双钩,恒不措意,居恒辄跣其足,无膝衣,无行缠,行广市中。闻之初颇尚弓弯,自流贼之乱,惨遭荼毒,故至今群以为戒。”
(注:张献忠屠四川,刖妇人纤足聚成山尖以为笑乐,破襄阳时亦尽斫城中妇女之纤趾也。)以上不标县名之省,以各县皆有天足也。
【附录】
缠足之始,世人率引“金莲”、“新月”故事为证,则以齐东昏侯之潘妃、南唐李后主之宫嫔娘,由是人多效之。又有谓始于唐太宗时者,则见于宋车若水《脚气集》。又谓始于五代者,则见于陶宗仪《辍耕录》、张邦基《墨庄漫录》也。实则周、秦始有一二,自汉、晋以至唐、宋,日渐增益,至元、明而大盛,乃遂相沿成俗,以天足为贫贱人之专有物矣。抑又闻之,唐有官妓,教坊乐部,粉黛成列,凡遇宴会,辄令歌舞自效。继以舞时足巨非美观也,乃绕帛使纤,便于回旋行进,则窈纠容与而益增仪态矣,于是士大夫悦之。良家妇女乃以为取媚男子之道在是,而富贵之家为尤甚,则以逸居无事,务为修饰,但求得充男子之玩物已也。久之群相仿效,浸成风尚,以至于今(今上海妇女服装无不取法于[A106][A107],亦其例也)。盖缠足之事,起源于唐,滋蔓于宋,而大盛于元、明。若由唐以上溯前代,仅有一二为特殊之妆饰,不能以少数而概全体也。《史记》云:“临淄女子弹弦缠纵。”
又云:“今赵女、郑姬,揄修袖,蹑利屐。”
曰“缠”、曰“利”,可知其非天足矣。
史游《急就章》云“ヒ角”,注:“ヒ谓革履,头深而兑(兑与锐同),底平而薄者,今俗谓之跣子。,薄革履也。角,当其角,举足乃行。”
革履有角,其足之小可知。
《汉书·地理志》“赵女弹弦ㄢε”,师古注:ε与屣同,小履之无跟者也,贴谓轻蹑之也。”
是渐有以足小为贵之义也。《汉隶释》云:“汉武梁祠画老莱之母、曾子之妻,履头皆锐。”
则缠足滥觞于周之证也。陶宗仪《辍耕录》云:“晋永嘉元年,ヒ鞋用黄草,宫内妃御皆着,始有伏鸠头履子。”
“伏鸠头”状其纤也,足纤故履纤也。《南史》云:“羊侃有弹筝人陆大喜,着鹿角爪,长七寸,时人谓能掌中舞。”
能舞于掌中,足之小可知矣。《南部烟花记》云:“有陈宫卧履。”
伊世珍《郎记》云:“徐玉英卧履皆以薄玉花为饰,内散以龙脑诸香屑,谓之:玉香独见鞋’。”
卧时犹履,缠足可知。《诚斋杂志》云:“天宝间,桃源女子吴寸趾。”
以足小得名,此则明言缠足矣。《姚鹫尺牍》云:“马嵬老妪得太真锦袜以致富。其女名玉飞,得雀头履一只,真珠饰口,薄檀为苴,长仅三寸。”
足若不缠,能缩至三寸耶?《宋史》:“汉平元年,韩维为颍王记室。侍王坐,有以弓鞋进者,维曰:‘王安用舞靴?’”
足不缠,鞋何能作弓样耶?陆游《老学庵笔记》云:“宣和末,女子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
若非缠足,鞋底焉能尖耶?
沈德符《敝帚斋余谈》云:“元杨铁崖好以妓鞋纤小者行酒,此亦用宋人例。而倪元镇以为秽,每见之辄大怒避席去。明隆庆间,何元朗觅得南院王赛玉红鞋,每出以觞客,座中多因之酩酊,王州至作长歌以纪之。”
妓鞋行酒,自宋以迄元、明皆有之,缠足之风久矣。至见于古之歌咏者,《汉焦仲卿诗》云:“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
唐玄宗《咏锦袜》诗云:“琼钩窄窄,手中弄明月。”
白居易诗云:“小头鞋履窄衣裳。”
杜牧诗云:“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
韩诗云:“六寸肤圆光致致。”
唐尺亦小,六寸略如今之四寸耳。夏侯审《咏被中绣鞋》诗云:“云里蟾钩落凤窝。”
宋徐积诗云:“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
读此可知自汉以至唐、宋已有缠足者,浸久浸多,特未如元、明以来之盛耳。灵犀按:以上所录照,《天足考略》原文加以删简。《天足考略》为“天苏阁丛刊”中之一种,商务印书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