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陈诜,登第,授岳阳教官。夜逾墙与妓江柳狎,颇为人所知。时盂之经过岳,闻其故。一日,公宴,江柳不侍。呼至,杖之,文其眉鬓问以“陈诜”二字,乃押隶辰州。妓之父母诣学宫咎诜云:“自岳去辰八百里,且求资粮。”
陈且泣且悔,罄其所有,及资衣物,得千缗。以六百赠柳,余付监押吏卒,令善视。且以词饯别,云:
鬓边一点似飞鸦,休把翠钿遮。
二年三载,千阑百就,今日天涯。
杨花又逐东风去,随分入人家。
要不思量,除非酒醒,休照菱花。
柳将行,会陆云西以荆、湖制司干官,奉檄至岳。与陈有故。将至,陈先出迎,以情告陆。陆即取空名制于填陈姓名,檄入制幕,既而并迎。陆入,即开宴。陆曰:“闻籍中有江柳者,善讴,谁是也?”
孟即呼至。柳花钿隐眉间所文。饮间,陆越语孟曰:“能以柳见予否?”
孟曰:“惟命。”
陆笑曰:“君尚不能容一陈教,岂能与我!”
孟因叙诜之过,陆叹慨。既而终席,陆呼柳问其事,柳出洗别词,陆大嗟赏,而再登席。陆举词示孟,且消之曰:“君试目此作,可谓不知人矣!
今制司檄洗人幕,将若之何?”
孟求解于陆,并召诜同宴。明日,列荐诜,且除柳名。陆遂将诜如江陵,见之阃公秋壑,伸充幕僚。诜不特洗一时之辱,且有幸进之喜。至今巴陵传为佳话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