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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官场准则

  1.仁义至上
  孟子曰:“居下位,不以贤事不肖者,伯夷也;五就汤,五就桀者,伊尹也;不恶污君,不辞小官者,柳下惠也。三子者不同道,其趋一也。一者何也?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
  有功者,人臣之所务也;有罪者,人罪之所辟也。或有功而见疑,或有罪而益信,何也?则有功者离恩义,有罪者不敢失仁心也。
  子张问入官于孔子,孔曰:“安身取誉为难。”
  子张曰:“为之如何?”
  孔子曰:“己有善勿专,教不能勿怠,已过勿发,失言勿掎,不善勿遂,行事勿留。君子入官有此六者,则身安誉至而政从矣。且夫忿数者,狱之所由生也。距谏者,虑之所以塞也。慢易者,礼之所以失也。怠惰者,时之所以后也。奢侈者,财之所以不足也。专独者,事之所以不成也。君子入官,除此六者,则身安誉至而政从矣。故君子南面临官大域之中而公治之,精知而略行之。合是忠信,考是大伦,存是美恶,进是利而除是害,无求其报焉,而民之情可得也。夫临之无抗民之志,胜之无犯民之言,量之无佼民之辞,养之无扰于其时,爱之无宽于刑法。若此,则身安誉至而民得也。君子以临官,所见则迩,故明不可蔽也。所求于迩,故不劳而得也。所以治者约,故不用众而誉立。凡法象在内,故法不远而源泉不竭,是以天下积而本不寡。短长得其量,人志治而不乱政。德贯乎心,藏乎志,形乎色,发乎声。若此,而身安誉至,民咸自治矣。是故,临官不治则乱,乱生则争之者至。争之至,又于乱。明君必宽裕以容其民,慈爱以优柔之,而民自得矣。行者,政之始也;说者,情之导也。善政行易而民不怨,言调说和则民不变。法在身则民象之,明在己则民显之。若乃供己而不节财,则财利之生者微矣。贪以不得,则善政必简矣。苟以乱之,则善言必不听也。详以纳之,则规谏日至。言之善者,在所日闻。行之善者,在所能为。故君上者,民之仪也;有司执政者,民之表也;迩臣便僻者,群仆之伦也。故仪不正,则民失式;表不端,则百姓乱;迩臣便僻,则群臣污矣。是以人主不可不敬乎三伦。君子修身反道,察理言而服之,则身安誉至,终始在焉。故夫女子必自择丝麻,良工必自择完材,贤君必自择左右。劳于取人,佚于治事。君子欲誉,则必谨其左右。为上者,譬如缘木焉,务高而畏下滋甚。六马之乖离,必于四达之交衢。万民之叛道,必于君上之失政。上者尊严而危,民者卑贱而神。爱之则存,恶之则亡。长民者必明此之要。故南面临官,贵而不骄,富而能供,有本而能图末,修事而能建业,久居而不滞,情近而畅乎远,察一物而贯乎多。治一物而万物不能乱者,以身为本者也。君子莅民,不可以不知民之性而达诸民之情。既知其性,又习其情,然后民乃从命矣。故世举则民亲之,政均则民无怨。故君子莅民,不临以高,不导以远,不责民之所不为,不强民之所不能。廓之以明王之功,不因其情,则民严而不迎;笃之以累年之业,不因其力,则民引而不从。若责民所不为,强民所不能,则民疾,疾则僻矣。古者圣主冕而前旒,所以蔽明也;謊謊充耳,所以掩聪也。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枉而直之,使自得之;优而柔之,使自求之;揆而度之,使自索之。民有小罪,必求其善,以赦其过。民有大罪,必原其故,以仁辅化。如有死罪,其使之生,则善也。
  是以上下亲而不离,道化流而不蕴。故德者,政之始也。政不和,则民不从其教矣。不从教,则民不习。不习,则不可得而使也。君之欲言之见信也,莫善乎先虚其内;欲政之速行也,莫善乎以身先之;欲民之速服也,莫善乎以道御之。
  故虽服必强,自非忠信,则无可以取亲于百姓者矣。内外不相应,则无以取信于庶民者矣。此治民之至道矣,入官之大统矣。”
  子张既闻孔子斯言,遂退而记之。
  子墨子使管黔游高石子于卫,卫君致禄甚厚,设之于卿。高石子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者。去而之齐,见子墨子曰:“卫君以夫子之故,致禄甚厚,设我于卿,石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是以去之也。卫君无乃以石为狂乎?”
  子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伤!古者周公旦非关叔,辞三公,东处于商盖,人皆谓之狂,后世称其德,扬其名,至今不息。且翟闻之:“为义非避毁就誉。‘去之苟道,受狂何伤!”
  高石子曰:“石去之,焉敢不道也!昔者夫子有言曰:“天下无道,仁士不处厚焉。’今卫君无道,而贪其禄爵,则是我为苟陷人长也。”
  子墨子说,而召子禽子曰:“姑听此乎!夫倍义而乡禄者,我常闻之矣;倍禄而乡义者,于高石子焉见之也。”
  君子乐天知命,故不忧;审物明辨,故不惑;定心致公,故不惧。若乃所忧惧则有之,忧己不能成天性也,惧己惑之,忧不能免,天命无惑焉。
  君子嘉仁而不责惠,尊礼而不责意,贵德而不责怨。其责也先己,而行也先人。淫惠,曲意,私怨,此三者实枉贞道,乱大德,然成败得失,莫匪由之。救病不给,其意奚暇于道德哉?此之谓末俗。故君子有常交,曰义也;有常誓,曰信也。交而后亲,誓而后故,狭矣。太上不异古今,其次不异海内。同天下之志者,其盛德乎?大人之志不可见也,浩然而同于道;众人之志不可掩也,察然而流于俗。同于道,故不与俗浮沉。
  官能予人以信,人自帖服。吾辈佐官,须先要之于信。
  凡批发呈状,示审词讼,其日期早晚,俱有定准,则人可依期伺候,无废时失业之虑。期之速者,必致与人之诵,即克日稍缓,亦可不生怨言,第欲官能守信,必先幕不失信。盖官苟失信,幕可力尽。幕自失信,官或乐从。官之公事甚繁,偶尔偷安、便逾期刻,全在幕友随时劝勉。至于幕友不能克期,而官且援为口实,则官之不信,咎半在幕也。
  君子之道,莫大乎以忠诚为天下倡。世之乱也,上下纵于亡等之欲,奸伪相吞,变诈相角,自图其安而予人以至危。畏难避害,曾不肯捐丝粟之力以拯天下,得忠诚者起而矫之,克己而爱人,去伪而崇拙,躬履诸难,而不责人以同患,浩然捐生,如远游之还乡,而无所顾悸。
  中外之官,莫难于风宪,莫危于风宪。曷谓难?人之所趋者不敢趋,人之所乐者不敢乐,人之所私者不敢私。所谓謋謋者易缺,謌謌者易污,非难而何?曷谓危?入焉与天子争是非,出焉与大臣辨可否,至于发人之奸,贬人之爵,夺人之官,甚则罪人于死地,一或不察,反以为辜,则终身无所控诉,非危而何?然君子之居其官,则思尽其职。所谓危且难者,故有所不避焉。竭忠吐诚,置死生祸福于度外,庶上不负所学,其或奏对于殿廷之上,平心易气,惟事之陈理诚直。虽从容宛转,而亦直理诚屈;虽抗厉激切,而亦屈夫。悻悻其色辞,非惟有失事上之体,而于己于事亦无所益。古之攀栏断鞅、曳裾轫轮者,皆势危事迫不得已而为之。苟事不至是,殆不可执以为法。前辈谓:“慷慨杀身者易,从容就义者难。”
  体此而行,则蔑有不从者矣。
  2.公正廉洁
  士之不廉,犹女之不洁,不洁之女,虽巧容绝人,不足自赎。不廉之士,纵有他美,何足道哉!昔人有怀四知之畏,而却暮夜之金者。盖隐微之际,最为显著;圣贤之教,谨独是先。故愿同僚,力修冰蘖之规,各厉玉雪之操,使士民起敬,称为廉吏,可珍可贵,孰有逾此!其所当勉者一也。先儒有云:一命之士,苟存心于爱物,于人必有所济。
  且以簿尉求之,簿勤于勾稽,使人无重叠追催之害;尉勤于警捕,使人无穷窬攻劫之扰,则其所济,亦岂少哉!等而上之,其位愈高,系民之休戚者愈大,发一残忍心,斯民立遭荼毒之害,发一掊克心,斯民立被诛剥之殃。盍亦反而思之,针芒刺乎,茨棘伤足,举体凛然,谓之痛楚,刑威之惨,百倍于此,其可以喜怒施之乎?虎豹在前,坑阱在后,号呼求救,惟恐不免。狱刑之苦,何异于此!其可使无辜者坐之乎?己欲安居,则不当扰民之居;己欲丰财,则不当謍民之财。故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在圣门,名之曰恕,强勉而行,可以致仁,矧当斯民憔悴之时,抚摩爱育,尤不可缓。故愿同僚,各以哀矜恻怛为心,而以残忍掊克为戒,则此邦之人,其有瘳乎?此所当勉者二也。公事在官,是非有理,轻重有法,不可以己私而拂天理,亦不可謎公法以徇人情。诸葛公有言:吾心如平秤,不能为人作轻重。此有位之士所当视以为法也。然人之情每以私胜公者,盖徇货贿,则不能公;任喜怒,则不能公;党亲戚、畏豪强、顾祸福、计利害,则皆不能公。殊不思是非之不可易者,天理也;轻重之不可逾者,国法也。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则逆乎天理矣;以轻为重,以重为轻,则违乎国法矣。居官临民而逆天理,违国法,于心安乎?雷霆鬼神之诛,金科玉条之禁,其可忽乎!故愿同僚以公心持公道,而不汨于私情,不挠于私请,庶几枉直适宜,而无冤抑不平之叹。此所当勉者三也。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则为民者不可以不勤。业精于勤,荒于嬉,则为士者不可以不勤。况为命吏,所受者朝廷之爵位,所享者下民之脂膏,一或不勤,则职业隳弛,岂不上孤朝寄而下负民望乎?今之居官者,或以酣咏遨游为尚,以勤强敏恪为俗,此前世衰弊之风也。盛明之时,岂宜有此,陶威公有言:大禹圣人,犹惜寸阴;至于众人,当惜分阴。故宾佐有以謏搏废事者,则取而投之于江。今愿同僚共休此意,职思其忧,非休浣,毋聚饮,非节序,毋出游,朝夕孜孜,惟民事是力,庶几政平讼理,田里得安其生。此所当勉者四也。
  官声贤否,去官方定,而实基于到官之初。盖新官初到,内而家人长随,外而吏役讼师莫不随机尝试;一有罅漏,群起而乘之。近利以利来,近色以色至,事事投其性之所近,险窃其柄。后虽悔悟,已受牵持,官声大玷,不能箝民口之矣。故莅任时,必须振刷精神,勤力检饬,不可予人口实之端。
  公私不并营。既有官守,便应将一切银钱、出入、饮食、家产之事俱托人料理,只要用人得宜。若必一一亲理,不但公务分心,亦且役志营神,非所以养身也。
  开国承家,主持虽在一人,辅翼必资多士。居官亦然:有志上进而署中亲友各顾其私,不能一心并力,赞襄公事便不是好光景。
  居官无婪取。但不知节用,便不免亏缺。饮食、起居与亲友共其甘苦,人自无怨。诸凡动用,尤须在大处节省,不可在小处刻减。
  官者身外之物,荣枯有定,原不能委曲求全。只要行其心之所安,处以理之应得,成败利钝,岂能逆睹?若畏首畏尾,无一事可为矣。
  吏不可墨,固已。余则以为匪。惟不可亦且不必。数十年前,吏皆洁,谨折狱以理。间以贿胜,深自讳匿。自一二亏帑之吏,藉口弥补,稍稍纳贿。讼者以贿为能,官惟贿径不开,莫得而污之。偶一失检,墨声四播。盖家人吏役皆甚乐官之不洁,可缘以为奸。虽官非事事求贿,而若辈必曰:非贿不可假官之声势,实役之橐囊。官已受其挟持,不能治其撞骗,且官以墨著,讼者以多财为雄,未尝行贿亦昌贿名。其行贿者,又好虚张其数自诩,富豪假如费藏镪三百两,必号于人曰五百两。而此三百两者说合过付吏役,家人在在分肥。官之所入不能及半,而物议讹传多以虚数。布闻上官之贤者,必摭他事弹劾,即意甚怜才,亦必予以愧厉之方,其不贤者,则取其半以办公,而所出之数已浮于所入之数,不得不更求他贿,自补其匮,而上官之风闻覆至。故贫必愈墨,且愈贫阳谴在身阴祸及后。则何如洁己自守者。临民不怍,事上无尤乎。
  曰:今也天下之士君子,皆欲富贵而恶贫贱,曰然女何为而得富贵而辟贫贱?莫若为贤,为贤之道将奈何?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若饥则得食,寒则得衣,乱则得治,此安生生。
  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欲富贵而恶贫贱,然女何为而得富贵而辟贫贱哉?曰:莫若为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此非可学能者也。使不知辩,德行之厚,若禹汤文武,不加得也;王公大人骨肉之亲,謐喑聋暴为桀时,不加失也。是故以赏不当贤,罚不当暴。其所赏者,已无故矣;其所罚者,亦无罪。是以使百姓皆攸心解体,沮以为善;垂其股肱之力,而不相劳来也;腐臭余财,而不相分资也;隐慝良道,而不相教诲也。若此则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乱者不得治。
  廉明乃是为官本等,岂可以此上矜夸,下凌虐?以己之廉,病人之贪,取怨之道也。
  御下之道,虽无过犯,不假词色。常令其知畏。
  猛急多失出之悔,柔慈招疲软之名。
  欲寡者神清,操严者政立。
  事上使下,处人接物,一敬为主。敬则立,怠则废。
  非其事者勿仞也,非其名者勿就也,无故有显名者勿处也,无功而富贵者勿居也。夫就人之名者废,仞人之事者败,无功而大利者后将为害。譬犹缘高木而望四方也,虽愉乐哉,然而疾风至,未尝不恐也。患纹身,然后忧之,六骥追之,弗能及也。是故忠臣之事君也,计功而受赏,不为苟得;积力而受官,其所能者,受之勿辞也;其所不能者,与之勿喜也。辞所能则匿,欲所不能则惑,辞所不能而受所能,则得无损堕之势,而无不胜之任矣。
  普天率土,生人无穷也。然受国宠灵而为民司牧者,能几何?人既受命以牧斯民矣,而不能守公廉之心,是不自爱也。宁不为世所诮耶?况一身之微,所享能几?厥心溪壑,适以自贼。一或罪及,上孤国恩,中贻亲辱,下使乡邻朋友蒙诟包羞。虽任累千金,不足以偿一夕缧绁之苦。与其戚于已败,曷若严于未然。嗟尔有官,所宜深戒。
  故事:牧民官既上,必告境内所当祀之神,宜以不贿自为誓,庶坚其迁善之心焉。尔后,虽欲转移,亦必有所畏而不敢。
  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若公时,做得来也精采,便若小官,人也望风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来做去也只得个没下稍。
  君子当守道崇德,蓄价待时,爵禄不登,信由天命。须求趋竞,不顾羞惭,比较材能,斟量功伐,厉色扬声,东怨西怒;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获酬谢,或有喧聒时人视听,求见发遣;以此得官,谓为才力,何异盗食致饱,窃衣取温哉!世见躁竞得官者,便谓“弗索何获”;不知时运之来,不求亦至也。见静退未遇者,便谓“弗为胡成”;不知风云不与,徒求无益也。凡不求而自得,求而不得者,焉可胜算乎!
  齐之季世,多以财货托附外家,喧动女谒。拜守宰者,印组光华,车骑辉赫,荣兼九族,取贵一时。而为执政所患,随而伺察,既以利得,必以利殆,微染风尘,便乖肃正,坑阱殊深,疮謑未复,纵得免死,莫不破家,然后噬脐,亦复何及。吾自南及北,未尝一言与时人论身分也,不能通达,亦无尤焉。
  今之法家,惑于罪福报应之说,多喜出人罪以求福报。
  夫使无罪者不得直而有罪者得幸免,是乃所以为恶尔,何福报之有?《书》曰:“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所谓钦恤者,欲其详审曲直,令有罪者不得免,而无罪者不得滥刑也。今之法官,惑于钦恤之说,以为当宽人之罪而出其死,故凡罪之当杀者,必多为可出之涂以俟奏裁,则率多减等,当斩者配,当配者徒,当徒者杖,当杖者笞,是乃卖弄条贯、舞法而受赃者耳,何钦恤之有?罪之疑者从轻,功之疑者从重。
  所谓疑者,非法令之所能决,则罪从轻而功从重,惟此一条为然耳,非谓凡罪皆可以从轻,而凡功皆可以从重也。今之律令亦有此条,谓法所不能决者,则俟奏裁。今乃明知其罪之当死,亦莫不为可生之涂以上之,惟寿皇不然,其情理重者皆杀之。
  君子为政于天下,治亦多道,莫大于去名矣。去名之道维何?破其术,塞其径,绝其根,此三者,去名之道也。何谓破其术?吾既已言之矣。吾不好道学,言孔,貌孟,宗朱,摈陆者,吾不与也;吾之所与者,忠信也。吾不好气节,立朋党,习攻击,乐流窜,甘梃刃者,吾不与也;吾之所与者,正直也。吾不好文章,穷搜,泛览,规韩、模欧者,吾不与也;吾之所与者,圣言也。斯不已破其术乎!何谓塞其径?吾既已言之矣。君臣贤明,不受毁誉,无无实之毁誉;虽或有之,不能上达也,斯不已塞其径乎!何谓绝其根?吾既已言之矣。君日省于上,卿大夫日省于下,不敢暇逸,以求寡过,天下化之,各务其实,无私好恶,斯不已绝其根乎!
  立身制事,自有一定之理。惟人是倚,势必苟同;以己为是,势必苟异。苟同者不免诡随,苟异者必致过正。每两失之。惟酌于理所当然而不存人己之见,则无所处而不当。
  故可与君子同功,亦不妨为小人分谤。
  当官之法,直道为先。其有未可一向直前,或直前反败大事者,须用冯宣徽惠穆秤停之说。此非特小官然也,为天下国家当知之。
  黄兑刚中尝为予言:顷为县尉,每遇检尸,虽盛暑亦先饮少酒,捉鼻亲视,人命至重,不可避少臭秽,使人横死无所申诉也。
  范侍良育作库务官,随人箱笼,只置厅上,以防疑谤。
  凡若此类,皆守臣所宜详知也。
  圣人言以直报怨,最是中道,可以通行。大抵以怨报怨,固不足道。而士大夫欲邀长厚之名者,或因宿仇,纵奸邪而不治,皆矫,饰不近人情。圣人之所谓直者,其人贤,不以仇而庇之,其人不肖,不以仇而庇之。是非去取,各当其实,以此报怨,必不至递相酬复无已时也。
  饮啄前定,况任牧民之职,百姓倚为休戚乎?不有宿缘,安能为治。缘尽则去,非可以人谋胜也。能者有迁调之势,而或以发扬见抑,庸者无迁调之才,而或以真朴极受知,且有甚获上而终蹉跌,甚不获上而荷携据者。谋而得,不谋而亦得,愈谋而愈不得,有定命焉。知其为命而勤勤焉,求尽其职,则得失皆可不计,即不幸而遇公过挂碍,可质天地,祖宗可见。寮友姻族不足悔也。
  《周官》:王曰:呜呼!凡我有官君子,钦乃攸司,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以公灭私,民其允怀。学古入官,议事以制(因事制宜),政乃不迷。其尔典常作之师,无以利口乱!厥官蓄疑败谋,怠忽荒政,不学墙面,莅事惟烦。
  戒尔卿士,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惟克果断,乃罔后艰。位不期骄,禄不期侈,恭俭惟德。无载尔伪,作德心逸;日休作伪,心劳日拙。居宠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推贤让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庞(庞,杂乱也)。举能其官,惟尔之能;称非其人,惟尔不任。
  官运兴隆,必有气机先见。如果廉干任事,又和以与人,诚以服物,上下整齐严肃,每事井然有条理,即此气象,便识荣昌未艾也。
  署中翰墨,不能不假手亲友。至标吏办稿,签役行牌,虽公事甚忙,必须次第手治。若地处冲要,实有势难兼顾之时,不便留牍以待。则准理词状,即付值日书吏承办。应差班役,可于核稿时填定姓名。总不可任亲友因忙代笔。开寅缘贿诧之渐。
  监川吴氏曰:“予闲居,思天下之治法,以为禹、稷、伊尹之志,苟得一县,亦可小试。何也?县之于民最近,令之福惠所及最速,莫是官若也,而举世瞀瞀,孰知其任之为不轻?专务己肥,遑恤民瘠?遑阏吾君之德,使不得下达,愁怨之气,謒漫两间,以至上干阴阳之和者,十而八九也。
  聚群羊而牧之以一狼,恣其啖食,何辜斯民,而至斯极?于斯之时,倏有人焉,尉惬其苏息之望,则民之爱之也,乌得不如子之爱其父母哉?世固有廉者矣,其见不明,则为吏所蔽,虽廉何补?亦有廉而且明者矣,其心不仁,则自谓无取于民,不眩于事,而深刻严酷,又纵其下渔猎躏轹,略无恻隐之意。或其心虽仁,而短于謓裁,徒有仁心,而民不被泽,仁而不能故也;或其才虽能,而意之所向,不无少偏,终亦不免于小疵,能而未公故也。全此五善难矣哉!”
  3.清慎勤明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然世之仕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所不为矣。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己,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借使役,用权智,百端补治,幸而得免,所损已多,不若初不为之为愈也。司马子微《坐忘论》云:“与其巧持于末,孰若拙戒于初。”
  此天下之要言,当官处事之大法,用力简而见功多,无如此言者。人能思之,岂复有悔吝耶?
  每日应办之事,积搁过多,当于清早单开本日应了之件,日内了之,如农家早起,分派本日之事,无本日不了者。庶几积压较少。
  不轻进,不轻退。
  习劳为办事之本。引用一班能耐劳苦之正人,日久自有大效。
  欲去骄字,总以不轻非笑人为第一义。欲去惰字,总以不晏起为第一义。
  每日临睡之时,默数本日劳心者几件,劳力者几件,则知宣勤国事之处无多,更宜竭诚以图之。
  呜呼!此福孽之因也,称职在勤,前已言之。怠之祸人,甚于贪酷,贪酷有迹著在人口,间冗之害,万难指数。
  受者痛切肌虞,见者不关疴养,闻者或切,代为之解曰:官事殷忙,势不暇及,官遂习为故常,而不知孽之所积。神实鉴之。
  夫民以力资生,荒其一日之力,即窘其一日之生。余少乡居,见人赴城投状,率皆两日往还。已而候批,已而差传,请亲觅友,料理差房,劳劳奔走,动辄经旬。至于示审有期,又必邀同邻证先期入城,并有亲友之关切者偕行观看,及至临期。示改,或狡者有所牵引,谕俟覆讯,则期无一定,或三五日,或一二十日,差不容离,民须守候,商旷业,农佃雇替,差房之应酬,城寓之食用,无一可省。迨事结而两造力已不支,辗转匮乏,甚有羁絷公所,饥寒疾病因而致死者。呜呼!官若肯勤,何至于是!
  其负屈不审,抑郁毕命者,无论已更有事遭横逆,不得已告官,候之久而批发,又候之久而传审,中间数日,横逆之徒复从而肆扰,皆怠者滋之害也。故莫善于受牒时,诘讯虚,即发还;其准理者,越夕批发,兢期讯结,官止早费数刻心,省差房多方需索,养两造无限精神,至讼师教唆,往往控一事而牵他事以为累,张本,然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得其本指立可折断,万勿株连瓜蔓,以长刁风。
  古云有治人无治法。余为进一解曰:无治法,有治心。
  但求不负此心则听讼必无大枉。
  国家之厚吏有常禄,有养廉,居官之日,皆食民之食,乃不以之求治,而博弈饮酒高卧自娱。民必怨,神必怨,如工何其不畏耶?余久食于幕而不愿子孙之习幕,尝试为吏而乐子孙之作吏,盖深怕其多缔孽缘,有亏先德也。前说三卷无剿说邑言,不能更有所进,姑切指而畅言之。既老且病,言近于善,力疾书此,以谂亲知,不惟望求治者察此诚悃,倘子孙幸膺治之任,书此座右触目省心,庶上不负国,下不负民,天其佑之乎?
  前辈尝言小人之性,专务苟且。明日有事,今日得休且休。当官者,不可徇其私意,忽而不治。谚有之曰:“劳心不如劳力。”
  此实要言也。
  朱子曰:“守官只要律己公廉,执事勤谨,昼夜孜孜,如临渊谷,便自无他患害。才有所依倚,便使人怠惰放肆,不知不觉错做了事也。”
  又曰:“仕宦只是廉勤自守,进退迟速,自有时节,切不可起妄念也。”
  西山真氏曰:“当官者一日不勤,则必有受其弊者。古之圣人,犹且日昃不食,坐以待旦,况其余乎?今世有勤于吏事者,反以鄙俗目之;而诗酒宴游,则谓之风流闲雅,此政之所以疵,民之所以受害也。”
  大抵莅事以明字为第一要义,明有二:曰高明,曰精明。同一境而登山者独见其远;乘城者独觉其旷。此高明之说也。同一物而臆度者不如权衡之审;目巧者不如尺度之精,此精明之说也。凡高明者欲降心抑志以遽趋于平实,颇不易易,若能事事求精,轻重长短,一丝不差,则渐实矣。
  能实则渐平矣。
  在官惟明,莅事惟平,立身惟清(官不明则事多欺,事不平则怨难弭,身不清则何以教民)。清则无欲,平则不曲,明能正俗。三者备矣,然后可以理人(独清则谨己而已,不建于事;独明则虽察于务,奸贿难任;独平则徒均于物,昧独无堪。夫理人者,必三备而后可也)。君子尽其忠,能以行其政令,而不理者,未之闻也(既才且忠,以临其人,政之理也,固其必然)。夫人莫不欲安,君子顺而安之(用其情而处之);莫不欲富,君子教而富之(因其利而劝之)。笃之以仁义,以固其心(知仁与义,则皆就之);导之以礼乐,以和其气(君子爱人,小人易使);宣君德以弘大其化(称君德以布德,敦君化以行化),明国法以至于无刑(章条申而不犯,刑虽设而当也),视君之人如观乎子(寒者衣之,饥者食之),则人爱之如爱其亲(民怀其恩,有同骨肉),盖守宰之忠也。《诗》云:“岂弟君子,民之父母(父母爱子,情莫过焉。官莫谨焉,人谁非子?)。”
  惟臣以天子之命,出于四方以观风,听不可以不聪,视不可以不明(使臣之行如君耳目,不聪不明,不胜其任)。
  聪则审于事,明则辨于理(不聪则惑其所闻,不明则蔽其所见)。理辨则忠,事审则分(理不辨,则其断偏;事不审,则其信惑)。君子去其私,正其色(私去则情灭,色正则邪远),不害理以伤物(求罪为公,则成刻浮),不惮势以举任(举必以才,不必以势),惟善是与,惟恶是除(善虽仇必荐,恶虽亲必去),以之而陟则有成(君子效能也),以之而出则无怨(小人伏罪也)。夫如是,则天下敬职,万邦以宁(官务修政,人始获安)。《诗》云:“载驰载驱,周爰谘诹(勤劳不宁,善斯劝矣)。”
  程子曰:“人心所从,多所亲爱者。常人之情,爱之则见其是,恶之则见其非。故妻孥虽失而多从;所憎之言,虽善为恶也。”
  《为政准则》曰:“在位必延端人正士、信实父老,询访民间利病,以通下情。询访之后,更须隔别质正的实,然后折衷施行。又不可一概听信,反误事体。”
  河东薛氏曰:“左右之言,不可轻信,必审其实。”
  又曰:“亲爱之言,不可偏听。”
  又曰:“听言杂,则与之俱化,遂失其正,故贵乎听德惟聪。”
  凡利之所在,当与人共分之;名之所在,当与人共享之。居高位以知人晓事二者为职。知人诚不易学,晓事则可以阅历黾勉得之。晓事则无论同己异己,均可徐徐开悟,以冀和衷。不晓事则挟私固谬,秉公亦谬;小人固谬,君子亦谬;乡愿固谬,狂狷亦谬。重以不知人,则终古相背而驰,决非和协之理。
  命下之日,则拊心自省,有何勋阀行能,膺兹异数。苟要其廪禄,假其威权,惟济己私,靡思报国,天监伊迩,将不汝容夫。受人直而怠其工,儋人爵而旷其事,己则逸矣,如公道何?如百姓何?
  夫及物之心,人孰不有?第材质强劣,有所不同。苟即其所短,而痛自克治,则官无难为,事无不集者矣。弛缓克之以敏,浮薄克之以庄,率略克之以详,烦苛克之以大。体苟不度所任,一循己之偏而处之,鲜有不败者矣。古人佩弦佩韦,亦皆此意。今人往往读书无益、莅官不才者,皆由狃于习而不知痛自克治故也。
  程子曰:“人以料事为明,便入逆诈、謔不信去也。”
  又曰:“人于天理昏者,只为嗜欲乱著他。庄子言:“其嗜欲深者,其天机浅‘,此言却是。”
  张子曰:“心虚则公平,公平则是非了然易见,当为不当为之事自知。”
  朱子曰:“事变无穷,机会易失,酬酢之间,盖有未及省察,而谬以千里者。是以君子贵明理也。理明则异端不能惑,流俗不能乱,而德可久,业可大。”
  西山真氏曰:“《传》曰‘公生明’,私意一萌,则是非易位,欲事之当理,不可得也。”
  齐东张氏曰:“古人云:“多算胜少算,少算胜无算。‘不特用兵为然,一役之修,一宴之设,一狱之典,诚能思虑周详,繁略毕举,则民之受赐不浅矣。”
  自昔至今,十七代之间,同一名敝,而外暴之风,于今为甚。世尚道学,则以道学为名。矫其行义,朴其衣冠;足以步目,鼻以承睫;周旋中规,折旋中矩;熟诵诸儒之言,略涉百家之语。名既成,则升坐以讲,环听者数百人;录以为书,献于公卿,布于海内,自以为孟氏复生,朱子再见。
  弟子数千人,名传师说,天下皆望其出,以兴太平。或征至京师,即以素所讲论者敷奏于上,列为侍从。未有所裨益,即固辞还山,天下益高其出处焉。此道学之名也。世尚气节,则以气节为名。自清而浊人,自矜而屈人。以触权臣为高,以激君怒为忠。行政非有大过,必力争之;任人非有大失,必力去之。相援相攻,其徒蜂起而为之助。不胜,则窜于远方,杖于阙下,磔于都市。天下之士闻之,益高其义,莫不鼓行而往,愿为之继也。此气节之名也。世尚文章,则以文章为名。宏览,博物,赋诗,作文,书纸如飞,文辞靡丽。其人又体貌闲雅,言笑便敏,好游善交,誉满京师。斯人也,公卿欲得以为上宾,天子欲得以为近臣。
  4.爱民
  赤子之生,无有知识。然母之者,常先意得其所欲焉。
  其理无他,诚然而已矣。诚生爱,爱生智。惟其诚,故爱无不周;惟其爱,故智无不及。吏之于民,与是奚异哉?试有子民之心,则不患其才智之不及矣。
  程子曰:“一介之士,苟存心于爱物,于人必有所济。”
  身居民上,操得为之权,必须做有益生民之事。立血立功,皆在于此,若簿书无误,听讼犹人,皆余事也。
  治无成局,以为治者为准,能以爱人之实心,发为爱人之实政,则生人而当谓之仁。杀人而当亦谓之仁。不然姑息者养奸,刚愎者任性,邀誉者势必徇人;引嫌者惟知有我,意之不诚治于何有。若心地先未光明,则治术总归涂饰。有假爱人之名而滋厉民之弊者,恶在其为民父母也。故治以实心为要,尤以清心为本。
  当官处事,常思有以及人。如科率之行,既不能免,便就其间,求其所以使民省力,不使重为民害,其益我矣。不与人争者,常得利多;退一步者,常进百步;取之廉者,得之常过其初;约于今者,必有垂报于后,不可不思也。惟不能少自忍者必败,此实未知利害之分、贤愚之别也。予尝为泰州狱掾,颜岐夷仲以书劝予治狱次第,每一事写一幅相戒。如夏月处罪人,早间在东廓,晚间在西廓,以辟日色之类。又如狱中遣人勾追之类,必使之毕此事,不可更别遣人,恐其受赂已足,不肯毕事也。又如监司郡守严刻过当者,须平心定气,与之委曲详尽,使之相从而后已。如未肯从,再当如此详尽,其不听者少矣。
  世有莫盛之福,又有莫痛之祸。处莫高之位者,不可以无莫大之功。窃亢龙之极贵者,未尝不破之也。成天地之大功者,未尝不蕃昌也。
  帝王之所尊敬,天之所甚爱者,民也。今人臣受君之重位,牧天之所甚爱,焉可以不安而利之,养而济之哉!是以君子任职则思利民,达上则思进贤,功孰大焉?故居上而下不重也,在前而后不殆也。《书》称“天工人其代之”,王者法天而建官,自公卿以下,至于小司,辄非天官也?是故明主不敢以私爱,忠臣不敢以诬能。夫窃人之材,犹谓之盗,况偷天官以私己乎?以罪犯人,必加诛罚,况乃犯天,得无咎乎?
  五代建侯,开国成家,传嗣百世,历载千数,皆以能当天官,功加百姓。周公东征,后世追思,召公甘棠,人不忍伐,见爱如是,岂欲私害之者哉?此其后之封君多矣,或不终身,或不期月,而莫陨坠,其世无者,载莫盈百,是人何也哉?
  五代之臣,以道事君,以仁抚世,泽及草木,兼利外内,普天率土,莫不被德,其所安全,真天工也。是以福祚流衍,本枝百世。季世之臣,不思顺天,而时主是谀,谓破敌者为忠,多杀者为贤。白起、蒙恬,秦以为功,天以为贼。息夫、董贤,主以为忠,天以为盗。此等之俦,虽见贵于时君,然上不顺天心,下不得民意;故卒泣血号啕,以辱终也。《易》曰:“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
  是故德不称其任,其祸必酷;能不称其位,其殃必大。
  且夫窃位之人,天夺其鉴,神惑其心。是故贫贱之时,虽有鉴明之资,仁义之志,一旦富贵,则背亲损旧,丧其本心。皆疏骨肉而亲便辟,薄知友而厚狗马。财货满于仆妾,禄赐尽于猾奴。宁见朽贯千万,而不忍赐人一钱、宁积粟腐仓,而不忍贷人一斗。人多骄肆,负债不偿,骨肉怨望于家,细民谤謖于道也。前人以败,后争袭之,诚可伤也。
  历观前世贵人之用心也,与婴儿等。婴儿有常病,贵臣有常祸,父母有常失,人君有常过。婴儿常病,伤饱也;贵臣常祸,伤宠也。父母常失,在不能已于媚子;人君常过,在不能已于骄臣。哺乳太多,则必掣纵而生痫;贵富太盛,则必骄佚而生过。是故媚子以贼其躯者,非一门也;骄臣用灭其家者,非一世也。或以背叛横逆不道,或以德薄不称其贵。文昌奠功,司命举过,观恶深浅,称罪降罚,或捕格斩首,或拉膊掣胸,踣死深牢,衔刀都市,僵尸破家,覆宗灭族者,皆无功于氓者也。而后人贪权冒宠,蓄积无极,思登颠陨之台,乐循覆车之迹,愿裨福祚,以备员满贯者,何世无之?
  当吕氏之贵也,太后称制而专政,禄、产秉事而握权,擅立四王,多封子弟,兼据将相,外内磐结,自以虽汤、武兴,五霸作,弗能危也。于是废仁义而尚威虐,灭礼信而务谲诈。海内怨痛,人欲其亡,故一朝摩灭而莫之哀也。霍氏之贵,专相幼主,诛灭同僚,废帝立事,莫之敢违。禹继父位,山、云屏事,诸婿专典禁兵,婚姻本族。王氏之贵,九侯五将,朱轮二十三。太后专政,秉权三世。莽为宰衡,封安汉公,居摄假号,身当南面,卒以篡位,十有余年,自以居之已久,威立恩行,永无祸败,故遂肆心恣意,私近忘远,崇聚群小,重赋殚民,以奉无功,动为奸诈,托之经义,迷罔百姓,欺诬天地。自以我密,人莫之知,皇天从上鉴其奸,神明自幽照其态,岂有误哉!
  夫鸟以山为卑而謗巢其上,鱼以渊为浅而穿穴其中,卒所以得之者饵也。贵戚惧家之不吉而聚诸令名,惧门之不坚而为作铁枢,卒其以败者,非苦禁忌少而门枢朽也,常苦崇财货而行骄僭,虐百姓而失民心尔。
  孔子曰:“不患无位,患己不立。”
  是故人臣不奉遵礼法,竭精思职,推诚辅君,效功百姓,下自附于民氓,上承顺于天心,而乃欲任其私知,窃君威德,以陵下民,反戾天地,欺诬神明,偷进苟得,以自奉厚;居累卵之危,而图泰山之安,为朝露之行,而思传世之功,譬犹始皇之舍德任刑,而欲计一以至于万也。岂不惑哉!
  《大禹谟》曰:“慎乃有位,敬修其可愿。”
  又曰:“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罔謘百姓以从己之欲。”
  《伊训》曰:“制官刑,儆于有位,曰:“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时谓淫风;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惟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
  《周官》曰:“位不期骄,禄不期侈。恭俭惟德,无载尔伪。作德心逸日休,作伪心劳日拙。居宠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
  又曰:“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君陈》曰:“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
  《小雅》曰:“嗟尔君子,无恒安处。靖共尔位,正直是与。神之听之,式谷以女。”
  5.知进退
  居官念念在想进步,刻刻要防退步。知进而不知退,亢之所以有悔也。
  仕而进,经也;不获已而思退,权也。志乎进则尽职,以俟命。虽遇吹毛之求索,分不能辞。斩于退则知止而洁身。虽有破格之恩荣,义无可恋,故既明去就之界,当择一途自立。如游移不决,势必首鼠两端,进退失据。
  仕途虽赫奕,常思林下的风味,则权势之念自轻;仕途虽纷华,常思泉下的光景,则情欲之心自淡。
  鸿未至先援弓,兔已亡再呼犬,总非当机作用;风息时休起浪,岸到处便离船,才是了手的工夫。
  从热闹场中出几句清冷言语,便扫除无限杀机;向寒微路上用一点赤热心肠,自培植许多生意。
  博施兼善,士君子通愿也。然有志而无才则不能,有才而无位则不能,有位而不见知于上则不能,见知矣,而小人间之,则不能。呜呼!此士大夫所以出而用世之难也。上焉耻其君不及尧舜,下焉思一夫不被其泽。若己推而纳诸沟中,世俗所乐,若声色,若宫市,若珍异车服之奉,一皆无有。其所有者,自顶至踵,天下国家之忧而已。为君上者,诚能亮其如是之怀,凡有所言,优容喜纳,犹或庶几。其或疑其夺权违己,卖直售名,将见举动,皆愆而身死无所矣。
  所以自古忠直为国者少,阿容佞诈,惟己之为者多。此无他,盖由为己则有福而无祸,为国则有祸而无福故也。呜呼!人君能以是思之,则凡尽忠于我者,万不至于谴责矣。
  虽然,圣人谓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为人臣亦当烛几,先见退身于未辱之前,庶几君臣之间两无所歉。尝见前代为臣不免者,大率皆由知进而不知退,恋慕荣宠以致之,殆不宜独咎国家也。或谓不可则去,无乃于君臣之间太薄。窃谓君臣以义合者也,其所以合者,非华其爵也,非利其禄也,不过欲行其道而已矣。道行则从而留,道不行则从而去,不使久而至于厌鄙诛窜之地,乃所以厚君臣之分也,奚薄焉?
  进之难非难进之谓也。凭人力以求进,必好为其难,往往天不可以人胜,徒有失己之悔,此其故。难难言之。至退亦不易;则非乃之者不能知也。不获乎上,万无退理。然遇上官宽仁体恤、转得引身以退。幸而获上重其品者,欲资为群僚矜式,爱其才者,欲藉为官事赞襄,责以匪懈之义,不可偷安,督以从公之分,不宜避事,病则疑为伪饰,老则恶其佯衰;感恩以恩縻之,惧威以威怵之,非平素无牵挂之处,必临事多瞻顾之虞,须客得官轻,立得身稳,方可决然舍去,嗟乎!是岂一朝一夕之故哉!
  6.官事如家事
  事君如事亲,事官长如事兄,与同僚如家人,待群吏如奴仆,爱百姓如妻子,处官事如家事,然后为能尽吾之心。
  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未尽也。故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岂有二理哉!
  士大夫居家能思居官之时,则不至干请把持而挠时政。
  居官能思居家之时,则不至很愎暴恣而贻人怨。不能回思者皆是也。故见任官每每称寄居官之可恶,寄居官亦多谈见任官之不韪,并与其善者而掩之也。
  治官如治家,古人常有是训矣。盖一家之事,无缓急巨细,皆所当知,有所不知,则有所不治也。况牧民之长,百责所丛,若庠序,若传置,若仓廪,若囹圄,若沟洫,若桥障,凡所司者,甚众也。相时度力,敝者葺之,污者洁之,堙者疏之,缺者补之,旧所无有者经营之。若曰:“彼之不修,何预我事?瞬息代去,自若奚为?”
  此念一萌,则庶务皆隳矣。前辈谓公家之务,一毫不尽其心,即为苟禄获罪于天。
  7.知足少欲
  《礼》云:“欲不可纵,志不可满。”
  宇宙可臻其极,情性不知其穷,唯在少欲知足,为立涯限尔。先祖靖侯戒子侄曰:“汝家书生门户,世无富贵,自今仕宦不可过二千石,婚姻勿贪势家。”
  吾终身服膺,以为名言也。
  天地鬼神之道,皆恶满盈。谦虚冲损,可以免害。人生衣趣以覆寒露,食趣以塞饥乏耳。形骸之内,尚不得奢靡,己身之外,而欲穷骄泰邪?周穆王、秦始皇、汉武帝,富有四海,贵为天子,不知纪极,犹自败累,况士庶乎?常以二十口家,奴婢盛多,不可出二十人,良田十顷,堂室才蔽风雨,车马仅代杖策,畜财数万,以拟吉凶急速,不啻此者,以义散之;不至此者,勿非道求之。
  仕宦称泰,不过处在中品,前望五十人,后顾五十人,足以免耻辱,无倾危也。高此者,便当罢谢,偃仰私庭。吾近为黄门郎,已可收退;当时羁旅,惧罹谤謖;思为此计,仅未暇尔。自丧乱已来,见因托风云,侥幸富贵,旦执机权,夜填坑谷,朔欢卓、郑,晦泣颜、原者,非十人五人也。慎之哉!慎之哉!
  爵位不宜太盛,太盛则危;能事不宜尽毕,尽毕则衰;行谊不宜过高,过高则谤兴而毁来。
  8.宽与严
  或问:为政者当以宽为本,而以严济之?曰:某谓当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曲礼》谓“謚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须是令行禁止,若曰令不行、禁不止,而以是为宽,非也!
  今人说宽政多是事事不管,某谓坏了这“宽”字。
  为政,如无大利害,不必议更张,则所更一事未成,必哄然成纷扰,卒未已也。至于大家,且假借之,故子产书引郑曰:“安定国家,必大焉先。”
  问:为政更张之初,莫亦须稍严以整齐之否?曰:此事难断定说,在人如何处置,然亦何消要过于严?今所难者是难得晓事底人。若晓事底人历练多,事才至面前,他都晓得依那事分寸而施以应之,人自然畏服。今人往往过严者,多半是自家不晓,又虑人欺己,又怕人慢己,遂将大拍头去拍他,要他畏。
  程子曰:“管辖人亦须有法,徒严不济事。”
  龟山杨氏曰:“宽须要有制始得。若百事不管,惟务宽大,则吏胥舞文弄法,不成官府。须要权常在己,操纵与夺总不由人,尽宽不妨。”
  又曰:“为政要得厉威严,使事事整齐甚易,但失于不宽,便不是古人作处。”
  豫章罗氏曰:“朝廷立法,不可不严;有司行政,不可不恕。不严则不足以禁天下之恶,不恕则不足以通天下之情。”
  朱子曰:“先王为政之本,宽严先后之异,施者不敢不讲,曰:为政以宽为本者,谓其大体规模意思当如此耳。古人察理精密,持身整肃,无偷惰戏像之时,故其政不待作威而自严,但其意则以爱人为本耳。及其施之于政事,便须有纲纪、文章,关防、禁约,截然而不可犯,然后吾之所谓宽者,得以随事及人,而无颓败不举之处;人之蒙惠于我,亦得以通达明白实受其赐,而无间隔欺蔽之患。圣人说政,以宽为本,而今反欲其严,正如古乐以和为主,而周子反欲其淡。盖今之所谓宽者,乃纵驰;所谓和者,乃淫哇,非古所谓宽与和也。故必以是矫之,乃得其平耳。如其不然,则虽有爱人之心,而事无统纪,缓急、先后、可否、与夺之权,皆不在己,于是奸豪得志,而良善之民,反不被其泽矣。此事利害只在目前,不必引书传考古今而后知也。但为政有规矩,使奸民猾吏不得行其私,然后刑罚可省,赋敛可薄。所谓以宽为本、体仁长人,孰有大于此者乎?”
  南轩张氏曰:“胸中著一宽字,宽必有弊;著一猛字,猛必有弊。吾徒处事,当如持衡,高者下之,低者平之。圣人之权,则常平矣。”
  西山真氏曰:“世之言政者,有曰:“宽以待良民,而严以御奸民也。‘或曰:“抚民当宽,而束吏贵严也。’或曰:“始严而终之以宽也。‘然则治民之术,果尽于此乎?如尽于此,夫人之所知也,吾何庸思?且世之能是者亦众矣,抑何其合于圣贤者寡也?呜呼,吾患不能存吾心焉耳。吾心存,则蕴之为仁义,发之为恻隐羞恶,随物以应,而无容心焉,则宽与严在中矣。天理浑然,随感而应。其于当爱者,悯恻施焉,非吾爱之也,仁发乎中,不能不爱之也;其于当恶者,惩艾加焉,非吾恶之也,义动于中,不能不恶之也。吾之爱恶,以天不以人。故虽宽而宽之名不闻,虽严而严之迹不立,治人其庶矣乎。”
  河东薛氏曰:“为政当有弛张。张而不弛,则过于严;弛而不张,则流于废。”
  《君陈》曰:“宽而有制,从容以和。”
  子产曰:“惟有德者能以宽服人,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孔子曰:“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圣贤仙佛,英雄豪杰,无不以济人济物为本,无不以损己利人为正道。
  爱人之道,以严为主,宽则心弛而气浮。
  郑子产有疾,谓子太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也;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疾数月而卒。
  太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
  太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
  兴徒兵以政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比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講,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
  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9.缓与急
  朱子曰:“天下之事,有急缓之势,朝廷之政,有急缓之宜。当缓而急,则繁细苛察,无以存大体,而朝廷之气,为之不舒;当急则缓,则怠惰废弛,无以赴事几,而天下之事,日入于坏。然愚以为当缓而急,其害固不为小;若当急而反缓,则其害有不可胜言者,不可以不察也。”
  鲁斋许氏曰:“为天下国家,有大规模。规模既定,循其序而行之,使无过不及,则治功可期。否则,心疑目眩,变易纷更,日计有余,而岁计不足,未见其可也。后先之序,急缓不宜,各有定则,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也。”
  10.刚与柔
  凡为吏,太刚则折,太柔则废。威行施之以恩,然后立功扬名,永终天禄。
  11.造福避孽
  州县一官,作孽易,造福亦易。天下治权,督抚而下,莫重于牧令。虽藩臬、道府皆弗若也。何者?其权专也。专则一,一则事事身亲;身亲则见之真,知之确,而势之缓急、情之重轻皆思虑可以必周力行,可以不惑。求治之上官,非惟不挠其权,抑且重予以权。牧令之所是,上官不能意为非。牧令之所非,上官不能意为是。果尽心奉职,昭昭然造福于民,即冥冥中受福于天,反是则下民可虐,自作之孽矣。
  而守拙安分不能造福亦肯作孽者,间亦循格迁官;勤政爱民,异于常吏之为者,皆亲见其子之为太史、为侍御、为司道。
  天下报施捷于乡应,是以窃禄数年,凛凛奉为殷鉴。每一念及,辄为汗下。是以山行伤足,奉身求退,然且遽婴末疾,天不卑以康宁。盖之不易为如此,吾愿居是职者,慎毋忘福孽之见也。惟是造福云者,非曲法求宽之谓也。
  吏治以安良为本,而安良莫要于去暴。里有地棍,比户为之不宁。讹借不遂,则造端讦告。其尤甚者,莫如首赌首娼。事本无凭,可以将宿嫌之家一网打尽,无论冤未即雪,即至审诬而破家荡产相随属矣。惟专处原告,不提被呈,则善良庶有赖焉。惟是若辈倚胥吏为牙爪,胥吏倚若辈为腹心,非贤主人相信有素,上水之船,未易以百丈牵矣。
  12.四事十害
  盖闻为政之本,风化是先。潭之为俗,素以淳古称。比者经其田里,见其民朴且愿,犹有近古气象,则知昔人所称,良不为过。今欲因其本俗,迪之于善,已为文谕告,俾兴孝弟之行,而厚宗族邻里之恩,不幸有过,许之自新,而毋狃于故习。若夫推此意而达之民,则令佐之责也。继今邑民以事至官者,愿不惮其烦,而谆晓之,感之以至诚,持之以悠久,必有油然而兴起者。若民间有孝行纯至、友爱著闻,与夫叶和亲族、周济乡闾,为众所推者,请采访以实,以上于州,当与优加褒劝。至于听讼之际,尤当以正名分、厚风俗为主。昔密学陈公襄为仙,居宰,教民以父义、母慈、兄友、弟恭,而人化服焉。古今之民同一天性,岂有可行于昔,而不可行于今!惟毋以薄待其民,民亦将不忍以薄自待矣。此某之所望于同僚者也。然而正已之道未至,爱人之意不孚,则虽有教告,而民未必从。故其愿与同僚,各以四事自勉,而为民去其十害。何谓四事?曰:律己以廉(凡名士大夫者,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为大恶。
  不廉之吏,如蒙不洁,虽有他美,莫能自赎。故此以为四事之首),抚民以仁(为政者,当体天地生万物之心,与父母保赤子之心,有一毫之惨刻,非仁也;有一毫之忿疾,非仁也),存心以公(《传》曰:公生明:私意一萌,则是非易位,欲事之当理,不可得也),为事以勤是也(当官者一日不勤,下必有受其弊者。古之圣贤,犹且日昃不食,坐以待旦,况其余乎?今之世有勤于吏事者,反以鄙俗目之,而诗酒游宴,则谓之风流娴雅,此政之所以多疵,民之所以受害也,不可不戒)。
  何谓十害?曰:断狱不公(狱者,民之大命,岂可小有私曲!),听讼不审(讼有实有虚,听之不审,则实者反虚,虚者反实矣。其可苟哉),淹延囚系(一夫在囚,举室废业,囹圄之苦,度日如岁,可淹久乎),惨酷用刑(刑者,不获已而用,人之体肤,即己之体肤也,何忍以惨酷加之乎?今为吏者,好以喜怒用刑,甚者或以关节用刑,殊不思刑者国之典,所以代天纠罪,岂官吏逞忿行私者乎!不可以不戒),泛滥追呼(一夫被追,举室惶扰,有持引之需,有出官之费,贫者不免举债,甚者至于破家,其可泛滥乎!),招引告讦(告讦,乃败俗乱化之原。有犯者,自当痛治,何可勾引!今官司有受人实封状与出榜,召人告首阴私罪犯,皆系非法,不可为也),重叠催税(税出于田,一岁一收,可使一岁至再税乎?有税而不输,此民户之罪也,输已而复责以输,是谁之罪乎?今之州县,盖有已纳而钞不给,或钞虽给,而籍不销,再追至官呈钞,乃免,不胜其弊矣。甚者有钞不理,必重纳而后已。破家荡产,鬻妻卖子,往往由之。
  有人心者,岂忍为此!),科罚取财(民间自二税合输之外,一毫不当妄取。今县道有科罚之政,与夫非法科敛者,皆民之深害也,不可不革),纵吏下乡(乡村小民,畏吏如虎,纵吏下乡,犹虎出柙也。弓手士兵,尤当禁戢,自非捕盗,皆不可差出),低价买物是也,(物同则价同,岂有公私之异!今州县有所谓市令司者,又有所谓行户者,每官司敷买,视市令直率减十之二三,或不即还,甚至白著,民户何以堪此)。
  某之区区,其于四事,敢不加勉?同僚之贤,固有不俟丁宁,而素知自勉者矣。然亦岂无当勉而未能者乎?《传》曰: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又曰:谁谓德难厉,其庶几贤不肖之分,在乎勉与不勉而已。异时举刺之行,当以是为准。
  至若十害有无,所未详知,万一有之,当如拯溺救焚,不俟终日,毋狃于因循之习,毋牵于利害之私。或事关州郡,当见告而商确焉,必明于去民之瘼而后已。此又某之所望于同僚者。抑又有欲言者,夫州之与县,本同一家,长吏僚属,亦均一体。若长吏偃然自尊,不以情通于下,僚属退然自默,不以情达于上,则上下痞塞,是非莫闻,政疵民隐,何从而理乎!昔诸葛武侯开府作牧,首以集众思、广忠益为先。某之视侯,无能为役,然虚心无我,乐于闻善。盖平日之素志,自今一道之利病,某之所当知者,愿以告焉。
  13.五美四恶
  子张问于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
  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张曰:何谓四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14.省心省事
  省事为治之道,其要莫如省心。心省则事省,事省则民安,民安则吏无所资。一或纷然,上下胥罹其扰也。然事亦有必不能省者,则又在夫措画堤防之术何如耳。古人谓多算胜少算,少算胜无算,不特用兵为然。一役之修,一宴之设,一狱之兴,诚能思虑周祥,繁略毕举,则民之受赐不浅矣。某尝为县胥吏辈,春则追农,以报农桑;夏则檄尉,以练卒伍;秋则会社,以检义粮;冬则赋刍,以饲尚焉。其他若逃兵亡户逸盗,及积年逋税之民,动集百余,不贿不释。某见其然,常挥牍不为。暑暇则将一二谨厚吏,亲诣其地而按之,可拟者拟,可行者行,由是一切惟以信版集事,吏人失志,百姓获安,至今旁郡以为例。
  大抵做官,须是令自家常闲,吏胥常忙,方苦得。自家被文字来丛了,讨头不见,吏胥便来作弊。做官须是立纲纪,纲纪既立,都自无事。
  15.求官
  仕不惟非其时不得轻出,即其时亦不得轻出。君臣僚友,那得皆其人也。仕本凭一“志”字,志不得行,身随以苟,苟岂可暂处哉?不得已而用气,到用气之时,于国事未必有济,而身死矣。死但云酬君者之当然者,于仕之义却不过临了一件耳,此中轻重经权岂一轻生解了?
  仕之一字,绝不可轻言。但看古来君臣之际,明良喜起,唐虞以后可再有几个?无论不得君,即得君者,中间忌嫉谗间,能得终始乎?
  功名,险道也;君臣,险交也。不必直谏而险,直言亦险;不必临战而险,立朝亦险;不必事暴君而险,事贤君亦险。我之所谓险者,非安其位,保其爵禄也;非不虑患,不避祸也。致我之道,以任重安邦也。夫任重者,功罪同迹,信谗相参。非必为之而辄危也,或出于万有一危,则危矣。
  处险而安者,鄙夫也;处险而险者,君子也。
  周霄问曰:“古之君子仕乎?”
  孟子曰:“仕。《传》曰:“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出疆必载质。‘幺明仪曰:“古之人三月无君,则吊。’”
  “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
  曰:“士之失位也,犹诸侯之失国家也。《礼》曰:“诸侯耕助,以供粢盛;夫人蚕缫,以为衣服。牺牲不成,粢盛不洁,衣服不备,不敢以祭。惟士无田,则亦不祭。‘牲杀、器皿、衣服不备,不敢以祭,则不敢以宴,亦不足吊乎?”
  “出疆必载质,何也?”
  曰:“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农夫岂为出疆舍其耒耜哉?”
  曰:“晋国亦仕国也,未尝闻仕如此其急。仕如此其急也,君子之难仕,何也?”
  曰:“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古之人未尝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
  16.闲居
  士之仕也,有其任斯有其责,有其责斯有其忧。任一县之责者,则忧一县;任一州之责者,则忧一州;任一路之责、天下之责者,则一路与天下为忧也。盖任重则责重,责重则忧深,古之人所以三揖而进,一揖而退者,有以也。虽尧、舜、禹、汤、文、武之为君,皋、夔、稷、契、伊、傅、周、召之为臣,固未尝不忧其责而以位为乐也。彼以位为乐者,苟其位者也。呜呼!大圣大贤宜不难于其所任,犹且不自暇逸如此。吾才远不逮圣贤,顾可乐其位而重其去也哉!
  (1)致政
  古人以休官致政为释重负,而脱羁囚,窃尝思之,诚有是理。方其仕也,严出入而慎起居,一颦一笑,亦不敢以轻假人,盖一身而为众师表。少逾规矩,谤议四闻。譬之特行于高屋之上,自顶至踵,在下者无不见之也。一朝代至,完身而去,讵止如释重负、胶羁囚而已哉!尝见仕而休居者,往往不喜,或命子侄,或托朋友,市奸构讼,靡政不及,小有所违,则曰去官同见任,使新上者法格令弛,拒纳难容,而挠沮排抵,为状百端。细民无知,亦从而靡设。使已政之初人,以是荐扰,当若何?推心体之,必自知其可恶矣。
  (2)进退皆有为
  进则安居,以行其志;退则安居,以修其所未能,则是进亦有为,退亦有为也。近世士大夫,惟狃于进退,则諾然无所猷为。甚而茹愧怀惭,蹙缩不敢一出户。夫轩冕,古人以为倘来之物也,其有也,何所加,其无也,何所损。不思良贵在我,惟假于物,以为重轻焉,则其人品之卑下,不待论而可知矣。
  (3)以义处命
  世俗以穷达进退皆本夫命,谓命之穷者,虽竭蹶求进,而亦穷;命之达者,虽远逝深藏,而亦不能退。此星翁术士之常谈,非君子所尚也。君子则以义处命,而不以命害义。
  可以进则进,可以退则退。吾不谓命也,乐则行之,忧则违之。吾岂谓命哉!彼沦胥富贵利达之境,而不能出者,则往往托命以自诬,宜乎接武祸机而卒不能悟。悲夫!
  (4)求进于己
  士当求进于己,而不可求进于人也。所谓求进于己者,道业学术之精是己;所谓求进于人者,富贵利达之荣是己。
  盖富贵利达在天,而不可求,道业学术在我,而我不可求也。况古之人不以富贵利达为心也。其所以从仕者,宜假此行道也。道不行,而富贵利达者,古人以为耻,而不以为荣。呜呼!非诚有致君泽民之心者,其孰能与于此?
  (5)风节
  名节之于人,不金币而富,不轩冕而贵。士无名节,犹女不贞,则何暴不从,何美不附!虽有他美,亦不足赎也。
  故前辈谓爵禄易得,名节难保。爵禄或失,有时而再来,名节一亏,终身不复矣。呜呼!士而居闲者,能以此言铭其心,庶不易所守而趋势要哉!
  17.同僚之谊
  尊卑之分定,则家无逆子,国无叛臣。夫国之所以亡,家之所以败,皆由卑不有尊,而尊不能制卑之所制也。考诸历代,厥监甚明。今夫上而朝廷,下而郡邑,其设官也,有长焉,有贰焉,有幕属焉,有胥吏焉,各安其分,而事其事,天下安有不治者哉?惟其小智自私,乖同寅之义,无协恭之诚。衷既不和,则所见必有不同者,以长官不知待佐贰之礼也,或佐贰暗于事长官之道也。少见辞色,则彼此胥失矣。若夫事例应尔,而所见或不同。居下者当诚其意,婉其辞,卑其容体,以开其上,若犹未允,则俟其退而语之。家人非木石,无不回之理。其或居下者,有所不可为,长者亦当如是晓之也。稍有所挟,虽面强从,退而必有不堪者。日引月深,终于泄露,人见其乖忏也。谗谮之言,乘之而入,入则讼必兴,而政事隳矣。为一时之忿,使同僚之心离,阖境之民不得治,则其人褊浅可知矣。古人有言:“必有忍,乃其有济。”
  又曰:“欲成大事,必须少忍。”
  又曰:“忍为众妙之门旨哉!”
  上下司,势分统属,亦要情意流通。有地方公事,不妨面禀。盖文移往复,未能完结者,得一指陈晓畅,案可立定。且时常见面,谗慝不生,而才品可观,亦在上游睹记中矣。
  或问:“何以谓之上下易隔?”
  曰:“理甚易明,事则不能尽言也”。为上官者,类以公事为重,万不肯苛求于下。
  而左右给事之人,不遂其欲,辄相与百方媒孽。昔有贤令,素为大吏所器。会大吏行部过培,左右诛求未厌,一切供储皆阴险为撤去。晓起灯烛,夫马一无所备,逐撄大吏之怒,摭他事劾去,此隔于上之一端也。又有贤令,勤于为治,织钜必亲,赏罚必信。其吏役有不得于司阍者,遇限日朱必濡迟而出此其反也。又不即为转禀,率令枉受逾限之谴。此隔于下之一端也。被害者,据实面陈,何尝不可立征其弊。然若辈势同狼狈,所易之人,肆毒尤甚。安能事事渎禀,频犯投鼠之忌,故帮下情终不可以上达,曰易隔也。
  率陈之故有二:一则中无把握,姑舌上官意趣;一则好为夸张,冀博上官稍誉。不知案情未定,尚待研求,上官一主先人之言,则更正不易,至驳诘之后难以声说。势必护前迁就,所伤实多。
  天下无受欺者。矧在上官,一言不实,为上官所疑。动辄得咎,无一而可。故遇事有难为及案多牵窒,宜积诚沥悃陈禀上官,自获周行之示。若诳语支吾,未有不获谴者。苍猾之名,宦途大忌。
  揣情者,必其甚喜之时,往而极其欲也,其有欲也,不能隐其情;必以其甚惧之时,往而极其恶也,其有恶也,不能隐其情,情欲必知其变。感动而不知其变者,乃且错其人勿与语,而更向所亲,知其所安。夫情变于内者,形见于外。故常必以其见者,而知其隐者。此所谓测深揣情。
  故计国事者,则当审量权;说人主,则当审揣情,避所短,从所长。谋虑情欲必出于此。乃可贵,乃可贱,乃可重,乃可轻,乃可利,乃可害,乃可成,乃可败,其数一也。故虽有先王之道、圣人之智,非揣情、隐慝,无所索之。此谋之本也,而说之法也。常有事于人,人莫能先。先事而至,此最难为。故曰“揣情最难守司”。言必时其谋虑,故观謜飞蠕动,无不有利害,可以生事变。生事者,几之势也。此揣情饰言成文章,而后论之。
  夫共署联事,一人努力而前,则余者皆当辅相,以成其志。苟彼前我却,彼行我止,动焉而不相随,语焉而不相应,则事功之成者能几?此古人所以有推车同舟之喻也。其或共舟以济,而一人溺焉,则凡在舟者,无论疏戚,所宜并力以救之,此贤不肖之所共知也。况同为臣子,同受天下国家之寄者,可坐视一人被祸而不恤哉!使其为一己之私,自贻伊戚,固无足恤。其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公家之务,一以大公,至正处之,彼非为己为家而得罪,则凡同官者,安得不挺身而前,与之共难也哉?大抵一人不幸而得罪,为长者若曰:“此我之罪。”
  为贰者亦曰:“此我之罪。”
  使阖堂之人皆争引为己罪,则彼获罪者,虽不能释,亦必不至于重论矣。古之敢于谏争者,其遇不过听纳,至谓与其杀此人不若杀臣,当为如此求解,其肯坐视同官冤抑而不省哉?呜呼,使分谤引咎之事,为宰相者诚能力行于今,将见士大夫之名节愈厉,民间之薄俗可敦,而国家他日亦不患其无仗义死节之士矣。一事之行,所系如此,孰谓任怨分谤为宰相细行哉?
  人之生也直,与武员之交接,尤贵乎直。文员之心,多曲多歪,多不坦白,往往与武员不相水乳,必尽去歪曲私衷,事事推心置腹,使武人粗人,坦然无疑,此接物之诚也。以诚为之本,以勤字慎字为之用,庶几免于大戾,免于大败。
  (1)郊迎新代
  闻代者来,则避所居,而郊迎之,不可以其代己也,而疾之,而薄之,而不以旧政告之也。大抵天下之善,在彼犹在此,劝人为善,即己之为善也,讵可惟许己为善,而不愿他人为善哉!
  (2)克终
  为政者,不难于始,而难于克终也。初焉则锐,中焉则缓,末焉则废者,人之情也。慎终如始,故君子称焉。
  (3)不竞
  尝见世之交代者,多有所争。要皆旧官不广之所致,或据其居而不徙,使新者怀不平而无所诉,甚非士君子善后之道也。夫利之与义,势不并处。义亲则利疏,利近则义远,况为民师帅,而专务于利,其聚怨纳侮,视市井小人不若也。故君子之从政也,宁公而贫,不私而富,宁让而损己,不竞而损人。
  (4)不可自鬻
  代之未至也,风民立石以颂德,结绮门以祖行,鸠钱帛以佐路费,建生祠以图不朽之名,皆非士君子之事也。盖为善不求人知者为上,知而不自有其善者次之,呶呶焉,自媒自鬻,惟崇虚誉者,风斯在下矣。
  (5)告以旧政
  近代东原吴曼庆,为某所宪长,既代,谆谆告上者曰:“某事有少许未完,某狱己具而未决某案有如是可疑,某人有许能而可用。”
  一部之政,毫分缕析,惟恐其不知,知之惟恐其不尽。呜呼!今之仁者,方其在职,尚不肯用心,况已代去,而敢责其如是哉!
  (6)完归
  其在政也,民被德译,讼清盗息,豪强消沮,同僚悦服,则去之之日,虽敝车羸马,行橐萧然,其乐有不翅万金获、而千驷受者。前辈由外官而至,执政者论济人之功,皆自以为不及为县远甚。呜呼!有志及物者,其勿薄州县而不屑为也。
  人无全德,亦无全才。所治官事必不能一无过举,且好恶之口,不免异同。去官之后瑕疵易见,全赖接任官弥缝其闪失。居心刻薄者,多好彰前官之短,自形其长。前官以迁擢去,尚可解嘲。若缘事候代,寓舍有所传闻,必置身无地。夫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不留余地以处人者,人亦不留余地以相处。徒伤厚德,为长者所鄙。
  诸执事参谒,不可默然无一言。第曰误蒙国恩,托慈重寄,芒背汗颜,期与诸君涤虑洗心,以宣大化也。汝或余违国有常宪,非所敢私,诸君其慎之。
  非独国有染也,士亦有染。其友皆好仁义,淳谨畏令,则家日益,身日安,名日荣,处官得其理矣,则段干木、禽子、傅说之徒是也。其友皆好矜奋,创作比周,则家日损,身日危,名日辱,处官失其理矣,则子西、易牙、竖刀之徒是也。诗曰:“必择所堪”。必谨所堪者,此之谓也。
  18.待人之道
  (1)宁人负我
  宁人负我,无我负人,此待己之道也。天下之善不必己出,此待人之道也。能行斯二者,于道其庶几乎。
  (2)处患难
  凡在官者,当知荣与辱相倚伏,得与失相胜负,成与败相循环。古今未有荣而无辱,得而无失,成而无败之理也。
  虽天地之运,阴阳之化,物理人事,莫不皆然。处之不以道,则纤毫之宠必摇,而一唾之辱必挫矣。故君子于外物轻重,皆所不恤顾其在我者何如尔?使其有可辱,虽不加谴,而君子恒以为不足使其无可辱。虽置之死地,而君子恒以为有余。历观自昔大圣大贤,不幸横罹祸患,恬然不易其素者,灼乎此而已矣。苟惟能处荣,而不能处辱,惟能安顺境,而逆境则不能。一朝居,欲望其临政有余为难矣。呜呼!善观人者,其于此焉察之。
  (3)分谤
  是非毁誉,自古为政所不能无者,是则归人,非则归己,闻誉则归人,闻毁则归己,无长无贰,处之皆当如是也。前辈云:“恩欲己出,怨将谁归?”
  呜呼!此真博大君子之言也。
  (4)以礼下人
  夫能下人者,其志必高,其所至必远。昔某郡有新守褊骜,大不礼其下,常令掾属,罗拜于庭下。有一贤掾,初以疾在告,疾愈当庭参。是日偶大雨,守命张伞布茅于庭下,使掾拜焉。掾恬然不动容兴。伏惟谨识者,知其他日必为宰相也。后果然。
  (5)不可以律己之律律人
  同官有过,不至害政,宜为包容。大抵律己当严,待人当恕。必欲人人同己,天下必无是理也。
  自来义士忠臣,于曾经受恩之人,必终身奉事惟谨。韩信为王,而不忘漂母一饭之恩;张苍作相,而退朝即奉事王陵之妻如父母,终身不改。此其存心正大仁厚,可师可法。
  当官者,凡异色人皆不宜与之相接,巫祝尼媪之类尤宜疏绝,要以清心省事为本。
  仁者必敬人。凡人非贤则案不肖也。人贤而不敬,则是禽兽也;人不肖而不敬,则是狎虎也。禽兽则乱,狎虎则危,灾及其身矣。《诗》曰:“不敢暴虎,不敢冯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此之谓也。
  故仁者必敬人。敬人有道:贤者则贵而敬之,不肖者则畏而敬之;贤者则亲而敬之,不肖者则疏而敬之。其敬一也,其情二也。若夫忠信端悫而不害伤,则无接而不然,是仁人之质也。忠信以为质,端悫以为统,礼义以为文,伦类以为理,喘而言,而动,而一可以为法则。《诗》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
  此之谓也。
  恭敬,礼也;调和,乐也;谨慎,利也;斗怒,害也。
  故君子安礼,乐乐,谨慎而无斗怒,是以百举不过也。小人反是。
  通忠之顺,权险之平,祸乱之从声,三者,非明主莫之能知也。争然后善,戾然后功,出死无私,致忠而公,夫是之谓通忠之顺,信陵群似之矣。夺然后义,杀然后仁,上下易位然后贞,功参天地,泽被生民,夫是之谓权险之平,汤、武是也。过而通情,和而无经,不恤是非,不论曲直,偷合苟容,迷乱狂生,夫是之谓祸乱之从声,飞廉、恶来是也。传曰:“斩而齐,枉而顺,不同而壹。”
  《诗》曰:“受小球大球,为下国缀旒。”
  此之谓也。
  当官者,难事勿辞,而深避嫌疑,以至诚遇人,而深避文法,如此则可以免。
  人情之所不愿,我力之所不能者,皆不可勉强。若委曲成之,久后必悔。
  治敦大体,不尚苛细。政务平易,不贵苟难。
  当官处事,务合人情,忠恕违道不远,观于己而得之,未有舍此二字,而能有济者也。尝有人作郡守,延一术士,同处书室。后术士以公事干之,大怒叱下,竟致之理杖背编置。招延此人已是犯义,既与之稔熟,而干以公事,亦人常情也。不从之足矣,而治之如此之峻,殆似绝灭人理。
  尝谓仁人所处,能变虎狼如人类。如虎不入境,不害物,蝗不伤稼之类是也。如其不然,则变人类如虎狼。凡若此类,及告讦中伤谤人,欲置于死地是也。
  19.处世之韬
  宁为小人所忌毁,毋为小人所媚悦;宁为君子所责备;毋为君子所包容。
  我贵而人奉之,奉此峨冠大带也;我贱而人侮之,侮此布衣草履也。然则原非奉我,我胡为喜?原非侮我,我胡为怒?
  士大夫居官不可竿牍无节,要使人难见,以杜幸端;居乡不可崖岸太高,要使人易见,以敦旧好。
  六士君子持身不可轻,轻则物能挠我,而无悠闲镇定之趣;用意不可重,重则我为物泥,而无潇洒活泼之机。
  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不以集事为急,而以方便为上。
  孙思邈尝言:“忧于身者,不拘于人;畏于己者,不制于彼;慎于小者,不惧于大;戒于近者,不侈于远。”
  如此,则人事毕矣,实当官之要也。
  同僚之契,交承之分,有兄弟之义,至其子孙,亦世讲之。前辈专以此为务,今人知之者盖少矣。又如旧举将及,旧尝为旧任按察官者,后己官虽在上,前辈皆避,坐下坐。
  风俗如此,安得不厚乎?
  前辈尝言:“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
  此亦要言。私罪固不可有,若无公罪,则自保太过,无任事之意。
  当官大要,直不犯祸,和不害义,在人精详斟酌之尔,然求合于道理,本非私心专为己也。
  市井街巷,茶坊酒肆,皆小人杂处之地。吾辈或有经由,须当严重其辞貌,则远轻侮之患。或有狂醉之人,宜即回避,不必与之较可也。
  衣服举止异众,不可游于市,必为小人所侮。
  居乡及在旅不可轻受人之恩。方吾未达之时,受人之恩,常在吾怀。每见其人,常怀敬畏,而其人亦以有恩在我,常有德色。及吾荣达之后,遍报则有所不及,不报则为亏义,故虽一饭一缣,亦不可轻受。前辈见人仕宦,而广求知己,戒之曰:“受恩多,则难以立朝。”
  宜详味此。
  人居贫困时,不为乡人所顾,及其荣达,则视乡人如仇。殊不知乡人不厚於我,我以为憾,我不厚於乡人,乡人他日亦独不记耶?但於其平时薄我者,勿与之厚,亦不必致怨,若其平时不与我相识,苟我可以济助之者,亦不可不为也。
  居乡不得已而与人争,又大不得已而后与人讼。彼稍服其不然则已之,不必费用财物,交结胥吏,求以快意,穷治其仇。至于争讼财产,本无理而强求得理,官吏食缪,或可如志。宁不有愧于神明?仇者不伏,更相诉讼,所费财物,十数倍于其所直。况遇贤明有司,安得以无理为有理耶?大抵人之所讼,互有短长。各言其长而掩其短,有司不明,则牵连不决,或决而不尽其情。胥吏得以受赇而弄法,蔽者之所以破家也。
  廉所以戒贪,我果不贪,又何必标一廉名以来贪夫之侧目?让所以戒争,我果不争,又何必立一让字以致暴客之弯弓?
  乡曲士夫,有挟术以待人,近之不可,远之则难者,所谓君子中之小人,不可不防,虑其信义有失,为我之累也。
  农工商贾仆隶之流,有天资忠厚,可任以事,可委以财者,所谓小人中之君子,不可不知,宜稍抚之以恩,不复虑其诈欺也。
  忠信二事,君子不守者少,小人不守者多。且如小人以物市于人,弊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不恤也,其不忠也类如此。负人财物,久而不偿,人苟索之,期以一月,如期索之不售,又期以一月,如期索之又不售,至于十数期而不售如初。工匠制器,要其定资,责其所制之器,期以一月,如期索之不得,又期以一月,如期索之又不得,至于十数期而不得如初,其不信也类如此。其他不可悉数,小人朝夕行之,略不之怪。为君子者往往忿。直欲深治之,至于殴打论讼。君子自省其身,不为不忠不信之事,而怜小人之无知,及其间有不得已,而为自便之计,至于如此,可以少置之度外也。
  20.务实
  士君子之处世,贵能有益于物耳,不徒高谈虚论,左琴右书,以费人君禄位也。国之用材,大较不过六事:一则朝廷之臣,取其鉴达治体,经纶博雅;二则文史之臣,取其著述宪章,不忘前古;三则军旅之臣,取其断决有谋,强干习事;四则藩屏之臣,取其明练风俗,清白爱民;五则使命之臣,取其识变从宜,不辱君命;六则兴造之臣,取其程功节费,开略有术,此则皆勤学守行者所能辩也。人性有长短,岂责具美于六涂哉?但当皆晓指趣,能守一职,便无愧耳。
  吾见世中文学之士,品藻古今,若指诸掌,及有试用,多无所堪。居承平之世,不知有丧乱之祸;处庙堂之下,不知有战陈之急;保俸禄之资,不知有耕稼之苦;肆吏民之上,不知有劳役之勤,故难可以应世经务也。晋朝南渡,优借士族;故江南冠带,有才干者,擢为令仆已下尚书郎中书舍人已上,典掌机要。其余文义之士,多迂诞浮华,不涉世务。纤微过失,又惜行捶楚,所以处于清高,盖护其短也。
  至于台阁令史,主书监帅,诸王签省,并晓习吏用,济办时须,纵有小人之态,皆可鞭杖肃督,故多见委使,盖用其长也。人每不自量,举世怨梁武帝父子爱小人而疏士大夫,此亦眼不能见其睫耳。
  梁世士大夫,皆尚褒衣博带,大冠高履,出则车舆,入则扶侍,郊郭之内,无乘马者。周弘正为宣城王所爱,给一果下马,常服御之,举朝以为放达。至乃尚书郎乘马,则謞劾之。及侯景之乱,肤脆骨柔,不堪行步,体羸气弱,不耐寒暑,坐死仓猝者,往往而然。建康令王复,性既儒雅,未尝乘骑,见马嘶謟陆梁,莫不震慑,乃谓人曰:“正是虎,何故名为马乎?”
  其风俗至此。
  古人欲知稼穑之艰难,斯盖贵谷务本之道也。夫食为民天,民非食不生矣,三日不粒,父子不能相存。耕种之,謠謡之,刈获之,载积之,打拂之,簸扬之,凡几涉手,而入仓廪,安可轻农事而贵末业哉?江南朝士,因晋中兴,南渡江,卒为羁旅,至今八九世,未有力田,悉资俸禄而食耳。
  假令有者,皆信僮仆为之,未尝目观起一謢土,耘一株苗;不知几月当下,几月当收,安识世间余务乎?故治官则不了,营家则不办,皆优闲之过也。
  非万不得已,止宜率由旧章,与民休息。微特孽不可造,即福亦不易为。不然,如社仓、如书院,岂非地方盛举?而吾言不必创建,独非人情乎哉?社仓之弊前已言之,书院之名径始劝捐于民,总不无所费。乃规模既定,或倚要人情而荐剡主讲,其能尽心督课者,什不得三四。师既公属空名,弟亦遂无实学。以闾阎培植子弟之资,供长吏应酬情面之用,已为可愧。其尤甚者,资不给用,则长吏不得不解橐以益之,而归咎于始谋之不藏,是何为乎?夫书院犹有遗累,况其他哉!故善为治得,切不可有好名喜事之念,冒昧创始。
  当官处事,但务着实。如涂擦文书,追改日月,重易押字,万一败露,得罪反重,亦非所以养诚心事君不欺之道也。
  百种奸伪,不如一实;反覆变诈,不如慎始;防人疑众,不如自慎;智数周密,不如省事。不易之道,事有当死不死,其诟有甚于死者,后亦未免死。当去不去,其祸有甚于去者,后亦未必得安。世人至此,多惑乱失常,皆不知轻重义之分也。此理非平居熟讲,临事必不能自立,不可不预思。古之欲委质事人,其父兄日夜先以此教之矣。中材以下,岂临事一朝一夕所能至哉!教之有素,其心安焉,所谓有所养也。
  21.饮食服饰
  涑水司马氏曰:“先公为郡牧判官,客至未尝不置酒,或三行,或五行,不过七行,酒沽于市;果止梨、栗、柿、枣;謣止脯、醢、菜、羹;器用諳漆。当时士夫皆然,人不相非也。会数而礼勤,物薄而情厚。近世士大夫家,酒非内法,果非远方珍异,食非多品,器皿非满案,不敢会宾友,常数日营聚,然后发书。苟或不然,人争非之,以为鄙吝,故不随俗奢靡者鲜矣。磋夫!风欲颓弊如此,居位者虽不能禁,忍助之乎?”
  东?a href='/chenlang.html' target='_blank'>陈朗显唬?ldquo;古人自奉简约,类非后世所能及。如饮食高下,自有制度: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此犹是极盛时制度也。大抵古人得肉食者甚少,如‘食肉之禄,冰皆与焉’,‘肉食者谋之’,‘肉食无墨’,此言贵者方得食肉也。比之后人,简约甚矣”。
  鲁斋许氏曰:“天地间,为人为物,皆有分限。分限之外,不可过求,亦不得过用。暴殄天物,得罪于天。”
  《为政准则》曰:“居官不得作意。营办奇丽之服,嗜好鲜腴之味,如此则奸民猾吏,多方觅致,以为酌饵。而一任之间,为其所制,莫敢谁何矣。闺门尤宜谨戒。”
  广昌何氏曰:“居官须要淡薄。若欲美食美衣,则俸禄有限,必至于贪。财则唯富家所有,若一受之,则畏其言告,必委曲以顺其情,凡有催科、词讼相连,必至放富差贫,颠倒曲直。神怒人怨,必由于此。灾祸之至,其能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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