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碧鸡漫志 > 章节目录

○论雅郑所分

  或问雅郑所分。曰,中正则雅,多哇则郑。至论也。何谓中正。凡阴阳之气,有中有正,故音乐有正声,有中声。二十四气岁一周天,而统以十二律。中正之声,正声得正气,中声得中气,则可用。中正用,则平气应,故曰,中正以平之。若乃得正气而用中律,得中气而用正律,律有短长,气有盛衰,太过不及之弊起矣。

  自扬子云之后,惟魏汉津晓此。东坡曰:“乐之所以不能致气召和如古者,不得中声故也。乐不得中声者,气不当律也。”
  东坡知有中声,盖见孔子及伶州鸠之言,恨未知正声耳。近梓潼雍嗣侯者,作正笙诀、琴数、还相为宫解、律吕逆顺相生图。大概谓知音在识律,审律在习数。故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诸谱以律通不过者,率皆淫哇之声。嗣侯自言,得律吕真数,著说甚详,而不及中正。
上一章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