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邹生,娶妻乔氏,生一子名阿九,甫周岁而邹死。乔守志抚孤,家尚小康,颇足自存。而是时粤贼已据苏、杭,松江亦陷于贼,乔虑不免,思一死以自全。而顾此呱呱者,又非母不活,意未能决。其夜,忽梦夫谓之曰:“吾家三世单传,今止此一块肉,吾已请于先亡诸尊长矣,汝宁失节,毋弃孤儿。”
乔寤而思之,夫言虽有理,然妇人以节为重,终不可失,意仍未决。其夜又梦夫偕二老人至,一翁一媪,曰:“吾乃汝舅姑也。汝意大佳,然为汝一身计,则以守节为重;为吾一家计,则以存孤为重。愿汝为吾一家计,勿徒为一身计。”
妇寤,乃设祭拜其舅姑与夫曰:“吾闻命矣。”
后母子皆为贼所得,从贼至苏州。乔有绝色,为贼所嬖,而乔抱阿九,无一日离。语贼曰:“若爱妾者,愿兼爱儿。此儿死,妾亦死矣。”
贼恋其色,竟不夺阿九。久之,以乔为贞人,以阿九为公子。贞人者,贼妇中之有名号者也。方是时,贼踞苏、杭久,城外村聚,焚掠殆尽,鸡豚之类亦皆断种。贼中日用所需,无不以重价买之江北。
于是江北诸贫民,率以小舟载杂货渡江,私售于贼。
有张秃子者,夫妇二人操是业最久,贼尤信之,予以小旗,凡贼境内,无不可至。乔闻之,乃使人传贞人命,召张妻入内与语,使买江北诸物。往来既谂,乃密以情告之,谋与俱亡。乘贼魁赴湖州,伪言己生日,醉诸侍者以酒,而夜抱阿九,登张秃子舟以遁。舟有贼旗,无谁何者,安稳达江北。而张夫妇意乔居贼中久,必有所赍;侦之无有,颇失望,乃载之扬州,鬻乔于娼家,乔不知也。倡家率多人篡之去。
乔仍抱阿九不释,语倡家曰:“汝家买我者,以我为钱树子耳。此儿死,我亦死,汝家人财两失矣。若听我抚养此儿,则我故失行之妇,岂当复论名节。”
倡家然之。乔居倡家数年,阿九亦长成。乔自以缠头资为束修,俾阿九从塾师读。俄而贼平,乔自蓄钱偿倡家赎身,挈阿九归松江,从其兄弟以居。阿九长,为娶妇,乃复设祭拜舅姑与夫曰:“曩奉命存孤,幸不辱命。然妇人究以节为重,我一妇人,始为贼贞人,继为倡,尚何面目复生人世乎?”
缢而死。此妇以不死存孤,而仍以一死明节,不失为完人。程子云:“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然饿死、失节,皆以一身言耳,若所失者一身之名节,而所存者祖父之血食,则又似祖父之血食重,而一身之名节轻矣。管仲有一匡天下之大功,则不必徇沟渎之小节,特非长乐老一流人所得藉口耳。咸丰三年,山东幅匪起,掠费县之仲村集。有一贼骑马走荒郊,遇少妇独行,遽下骑推妇于地,将淫之。不知此妇固倡也,殊不惭惧,乃反笑曰:“汝骑将逸,奈何?”
贼思其言良是,而四顾无可系马处。妇又笑曰:“拙哉,贼也!何不即系于汝足?”
贼亦笑曰:“诺。”
乃引马缰系己足上,解衣就妇。妇猛起拾地上贼刀,力斫马尾。马惊,又负痛,狂奔十余里不止。贼为其牵曳而去,颅碎肋折,生死不可知矣。妇望之,鼓掌大笑,检贼衣,得巨金数锭,怀之归。
徽有富翁徐某,将葬其亲,广招堪舆家,足茧千山,未得吉壤。偶过一樵舍,有地师曰:“此地众山环抱,风藏气聚,真吉兆也。”
徐翁曰:“然则其家何贫窭乃尔?”
地师曰:“宜阴宅,不宜阳宅耳。”
徐使人谋诸樵叟,叟曰:“先人之敝庐,百金不易也。”
徐门下客有周姓者,工心计,善口辩,复使往说之。叟卒不可。将辞出,见有垂髫女荷薪而入,面目颇娟好。周曰:“此叟之掌上珠乎?”
叟曰:“然。老夫妇无子,止此一女。”
问许嫁乎,曰:“未也。”
周妇告徐曰:“得之矣。渠有女,与君家季子年相若也,盍聘为儿妇,此地必可得矣。”
徐翁曰:“樵耳,奈何与为婚姻!”
周曰:“君何迂之甚!得地之后,此女去留,固在君也。”
乃使周为媒。叟初以非耦辞,往返数四,始许之。逾岁,即草草毕姻。徐翁谓樵叟曰:“吾家颇有旷宅,盍移家来此,使婿女得朝暮见,差不落寞。”
叟从之,与媪俱来。始至,亦甚相得。徐乃复以地为请。叟曰:“既成至亲,何爱敝庐,竟以奉赠可也。”
徐乃择吉日,招地师定穴开圹,掘数尺许,得一断碑曰:“居此绝,葬此吉。”
乃悟地师宜阴宅不宜阳宅之言不谬也。既葬数年,家益富厚,长子入粟,仕秦中为县令,次子亦登贤书,居然绅矣。而徐之季子颇喜狎游,旋娶一倡归以为妾,樵女微有违言,辄与反目,樵女诉于舅姑,舅姑顾不直之,曰:“汝小家女,眼孔浅耳。而夫大家子,东眠西宿,自是常事,岂如田舍儿止一妇哉!”
妾闻之,意益骄,日进谗言于夫,又诬以阴事。樵女无以自明,雉经死。媪痛女亦死,乃逐樵叟。叟归,徘徊于徐氏新茔,痛哭其下,触墓石死。未几,天大雷雨,震徐氏之茔,发其穴,破其棺。徐翁不得已,易棺而更葬之,于其穴下又得断碑曰:“义则吉,不义则绝。”
与前所得碑语意相承,盖一石也。改葬之日,季子暴卒。其明年,次子应礼部试入都,坠车死。长子官秦中,以侵冒军饷,伏法。徐翁暮年失所,亦以忧死。而门下客周姓者,偶过徐氏茔,见樵叟揖之人,则仍昔日樵舍也。悸而觉,恍然如梦,奔还其家,与家人言所见,未竟,忽曰:“樵叟又至矣!”
欧血而死。
有巫者名就地滚,能以术致亡者之魂。其为术也,先伏地喃喃诵咒,诵毕,就地一滚,则亡者之魂已附其身,与家人问答如生时,其术甚验,故得是名,而其真姓名转不甚著矣。一日,有士人托致其父之魂,良久,竟不至。巫者甚愧,往见其师而问焉。师曰:“其人之父必大恶人也。”
巫曰:“此亦儒流,未闻其有大罪孽。”
师曰:“然则其人必生天矣。”
巫请其说。师曰:“汝但能行召亡之术,而未能知亡者之情状也。夫人之生也,为血肉之躯,其质重浊。故虽圣贤如孔、孟,有蟠天际地之学;神勇如贲、获,有裂兕曳牛之力;而离地一步,即不能行。及其死也,此块然之质埋藏地下,而其余气尚存,则轻清而上升矣。
大凡其气益清,则其升益高。故孔、孟、颜、曾,千秋崇祀,而在人间绝无,盖其气已升至极高之地,去人甚远也。苟有一分浊气未净,即不能上与太清为体,于是有赫然森列而为明神者焉。其品愈下,则浊气愈多,而去人亦益近。至于寻常之人,则生本凡庸,死亦冗,不过依其子孙以居。汝平时所一召而即至者,皆此等鬼也。
若夫凶恶之人,清气久绝,纯乎浊气。生前有形有质,尚可混迹人间;死后形质既离,便非大地所载。其气愈沉愈下,堕入九幽,去入亦远。吾始疑其人之父为大恶人,恐其堕入九幽,故非吾术所能召也;既非此类,则必其人之气浊少而清多,已超然在声臭之外,故吾知其已生天也。”
余谓此论极精,非他巫觋所能见及。佛家天堂地狱之说,不外乎此。余尝疑匹夫匹妇,死犹有鬼;而士大夫一经易箦,则反寂然,殊不可解。得此巫师之论,乃释然矣。若夫有恩报恩,有怨报怨,其心既有所系著,则无论气之清浊,而皆不能上升,故往往能见形为祸福。此巫师所未言,而可推论及之者也。
胡某,苏州人,役于冥中。其赴役也,每不自知,或行于通衢,忽然倒地;甚或自楼梯坠下,头面破坏,甚以为苦。哀于冥中主者,愿预示期日。主者曰:“他人皆不尔,而汝如是,是有夙谴也。宜自谶悔乃可。”
甲自矢从此永不杀生,嗣后遂预知期日,先就床榻安卧,昏沉若死,或一二日始寤。其入冥为何事,则不与人言,惟言冥中城郭市廛与人间无异。
然阴晦无天日,途中之人肩相摩也,而从无交一言者。又言冥中境域有数等,其所治事之处,最下一层也;由最下一层望次上一层之人,犹外邑之人视省会中人也;望再上一层之人,犹京师中人也;若更上,则不可得见矣。最下一层者,可以暂至次上一层,而不能至再上一层;其再上一层之人,则可至最下一层,但至者少耳。所言若此,与巫师之言可相印证矣。
江西南昌乡间有童子。放鸭于河。一鸭遁入田塍,其田主乃某秀才也,适行田畔,遂捕以归。童子寻至索鸭,秀才怒麾之以肱,坠门前池水中。池阔水深,童竟溺死。其母哭而至,秀才大言:“尔子自堕水死,与我何涉!”
母见其词色甚厉,不敢与辨,又痛子死,亦自沉于池。事闻于官,秀才竟拟抵。临刑之日,一妻三子均来哭送,而秀才默无一言,但流涕而已。环观者甚众,见其人可四十余,貌亦闲雅,无凶悍之色。以一鸭之故,竟罹大辟,岂前生冤孽欤?亦可为小不忍者戒也。
汉口一钱肆中,以钱一千置钱版上,转瞬间并版失之。时无他人,惟一妇在柜前小立而去。乃使数人分东西追寻,果遇之于隘巷,方倾钱入袖中,犹未尽也。即拉之归,尽取其钱,将纵之去。一少年曰:“男子作贼已可恶,况乃妇人,宜重惩之。”
乃尽褫妇上身之衣,缚之于柱,加笞楚焉。少年之意,非恶其作贼,盖以妇年止二十余,饶有姿首,欲观其袒露耳。方缚妇时,少年故意以手触其乳。鞭笞既久,复曰:“此妇顽钝无耻,宜并褫下衣。”
众人咸曰:“不可。”
少年乃手脱其舄,解其双行缠,掷置通衢,曰:“聊以示辱。”
众人咸劝,乃始释之。妇披衣拾履,号哭而去。妇本良家,素无遗行,偶以贫失志,遘此大辱。既归家,又饱其夫老拳,既羞且愤,夜竟投缳焉。明日,少年在肆中,忽曰:“此妇又来窃钱矣!”
众以为戏语,而数数言之,乃始骇间,少年忽张目作妇言曰:“吾岂来窃钱邪?来索命耳!吾诚不合窃汝钱,然何至辱吾如此?吾死,汝岂得生邪!”
言已,以穿钱之草绳向喉下作自经状。众方惊顾,而少年已气绝矣。
高邮县某村,有农家姊妹二人,其姊嫁而死。婿请继室以其妹,父母皆喜,女不可,父母固命之,执不可。母私问之,女曰:“闺房之内,夫妇之私,天下之至耻,幸无他人得与闻耳。若姊妹俱事一夫,则吾姊之私,吾得而知之,是重吾姊之耻也。”
父母不能强,乃已。按《明史·列女传》,虞凤娘,义乌人,其姊嫁徐明辉而卒。明辉闻凤娘贤,欲聘为继室。女知,泣谓父母曰:“兄弟未尝同妻,即姊妹可知。”
父执不听,女自经死。余谓虞凤娘事不足为法,其所言亦于义未精,盖同夫与同妻迥别。妻不可同,非独兄弟为然,即非兄弟,亦无可同妻之理,夫则固有可同者。《春秋公羊传》曰:“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之。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女弟也。”
然则姊妹同夫。古礼固然。使谓姊妹不可同夫,则尧不当以二女妻舜矣。今此女所见,与虞凤娘正合。古今事固有相类者,然皆一偏之行,非中道也。
奚呆子,鄂人也,以樵苏为业,贫未有妻。然性喜淫,每负薪入市,遇妇女问价,辄贱售之,不与论所直,故市人呼曰“奚呆子”。市有某翁者,生女及笄,有姿首。奚见而艳之,每日束薪,卖之其门。俄而翁女死,奚知其瘗处,乘夜发冢负尸,归与之媾焉。翼日键户出采薪,而遗火于室,烟出自笮。邻人排闼入,扑灭之,顾见床有卧者,笑曰:“喧呶如此,尚未寤欤!此伊谁也?”
发其衾,则一裸妇,迫而视之,死人也。乃大惊。有识者曰:“此某翁女也。”
翁闻奔赴,验之信,闻于官,论如律。异哉!天下竟有好色如此人者!乃叹宋孝武帝为殷淑仪作通替棺,欲见辄引替睹尸,尚非异事。
有夫妇二人者,广东人,寓于苏。妇每至岁终,积针黹所储,并向其夫索洋钱数枚,寄广东遗其母。一岁索之,夫不之应,妇忿泣数日,雉经而死。有一子,甫两岁,夫以乳哺乏人,鬻之刘氏。刘抱子去,越二日,妇之鬼忽附其子,而语刘曰:“速召我夫来。”
刘大惊,召其夫至。鬼曰:“尔不恤我之母,并不自恤其子,何无良至此!我今来挈儿去,无使谓他人父也。”
言已,其子竟绝。此妇可谓有灵矣。然怼其夫遂杀其子,自是一悍妇,宜其轻以自戕也。
光绪丁丑正月,余姚城中失火,延烧屋宇四百余间。有某姓之听事毁矣,而大门岿然独存,其门额乃前明王文成所书也。故老相传,此门三遇火灾,而皆无恙,岂大儒翰墨,固有神物护持欤?
苏州齐门外黄姓嫠妇,汲水于河,其子甫五岁,随之行。妇失足坠水,儿大啼,亦匍匐入于水。适有舟过,拯妇起,而儿已随流去。至对岸,始救出之,则腹彭亨而气已绝矣。姑依法治之,覆儿大栲栳上,研皂角为末,吹入其鼻,未几儿哇然有声,吐水无数,竟得复生。孩提之童,从母入水,此赤子之真性也。绝而复苏,殆鬼神阴相之欤?
徐烈妇,名仲婉,平湖人,嫁同里赵宝善。夫兄宝源,亦娶于徐,于妇为从姊妹。甚相得也。其舅宦于蜀,姑从之。妇每以手书问起居,书法秀劲,舅姑得之甚喜。宝善能画花鸟,妇辄摹其粉本,绣之于缣,生动有致,见者咸叹美焉。生子女各一。宝善卒,妇曰:“姒,吾姊也。吾儿不患无母,惟逝者无侣,吾当相从地下耳。”
家人共守之,不得死。日久,守稍懈,竟自经焉。发其箧,得数纸书,留别其父母舅姑者。又为韵语训其孤,并处分身后事,戒勿以佛事溷丧礼。夫烈妇殉夫,世多有之,若徐者贤而有才,尤难得也。
顾孝女,名嗣徽,字亚芬,金匮人。年十六,随父母避寇乡间。父或以诗文课诸子,孝女辄效为之。每出一语,隽永可喜,患难中以是博父母欢焉。及乱平还里,父母相继病,女臂肉,和药以进,卒无效。父母死,女欲殉之。或尼之曰:“母病,以弱弟托汝。今家庭之间,栎釜燃萁,情事孔亟。汝死,如汝弟何?”
女乃不复言死。而兵燹后室庐尽毁,所居一室,黑暗如漆。女又厌人事相扰,杜门塞窦,足不逾阈,日坐其中,焚膏读书,服素而食淡。或劝以事佛,则曰:“非吾所愿也。”
弟自塾归,必呼之问所读书。衣服饮食,调护惟谨。或弟有所需,而主者吝不与,则拔钗搜箧以给之。及为弟毕姻,乃叹曰:“今而后可以见父母于泉下矣。”
仰药死。所著有《绿香吟草》,临终,投之火。此与徐烈妇皆贤而且才,故并录之。虽《虞初》小说,而未始不以表章孝义为主也。
汉口镇有刘氏女,许嫁张氏子,彼此往来嬉戏,从不避忌,亦其乡俗然也。有富家儿,见女而艳之,谋于父,将以千金买为妾,父漫应之。女以为实然,是夜,启户潜出如张氏告之,乃即夕成礼焉。质明,父失女,奔告于张,则女及婿双双而出拜矣。夫六礼不备,贞女不行,此女所为殊乖礼法。然既聘,则非奔也。宋儒云“权而得中,是乃礼也”,或可为此女解嘲欤?
苏州三乡庙有一僧曰皆通,年六十矣。除夕,其生日也。先期一月,大会僧俗,盛设酒面,以庆六十之寿。而即于是日备豫后事,绞纟今衾冒,手自料量。客问其故,曰:“吾不腊矣。”
众莫之信。乃至十二月二日,竟趺坐而逝。此僧平日饮酒食肉,了不异人,而来去分明如是,可异也。
痴道士,卖药于苏州阊门外之渡僧桥,不知所自来,其言语不伦,人咸以为痴。每夜栖宿一草屋中。丁丑冬,大雪盈尺,而其草屋之上无雪。或问其故,道士曰:“明日饮吾酒,吾告妆。”
次日,有好事者携酒而往,则道士不知所之矣。岂其异人溷迹市廛者欤?
山右何君,谈者失其名,以丁卯孝廉人赀为郎中,官农部。屡试春官,不得志。至丁丑春,忽梦一人向之诵诗曰:“十载莺花春夜梦,八年鱼水镜中欢。”
寤而思之,似非佳语,居恒怏怏。俄而感疾,遂卒。计丁卯至丁丑十载,而其续娶之妻适止八年,梦中诗句,年数正符,亦足异矣。
李玉桂者,妓也。故蜀产,不知其姓氏,流转至汉皋,姓假母之姓,故曰李,颇有声北里间。有李孝廉者,长沙人也,计偕北上,道出汉皋,为友人拉作狭邪游,遂与妓相遇。妓屡目之。友曰:“若爱李郎乎?是固将买妾而未得其人也。”
妓私于李曰:“信乎?果信也,妾有私赀如干,当出以佐君,为脱籍费。”
李感其意,诺之,而请俟之礼闱捷后。已而春风失意,旅食京华,遂失前约。妓偃蹇风尘中,未尝一日忘李也。有富商某,艳其色,强委千金于其假母,劫之去。妓不食七日,不死,仰药死。嗟乎!节烈如是,此女不妓矣。
民间呼县尉曰四衙,盖以县令之下,有丞、簿、尉,故尉次第四也。通州德兴镇有毛某者,武断乡曲,俗有土四衙之号。畜一犬,甚爱之,名之曰阿生,饮食寝处,辄与共。
每年六月六日,相传为狗生日,则具酒面为寿焉。一岁,为邻人王长林击毙。毛大怒,迫使具棺以葬之,斩衰而送之。且使手书讣状,榜诸通衢。其文曰:“不孝狗男王长林,罪孽深重,不自陨灭,祸延狗父阿生府君,于某年月日寿终。即日成服治丧,谨此讣告。”
此真未有之奇文也。昔楚庄王所爱马死,使群臣丧之,以大夫礼葬之,因优孟之谏而止。阿生竟得成礼以葬,土四衙之豪横亦可想见矣。
河南有一县,谈者忘其县名,其俗喜为少子娶长妇,欲以操井臼、持门户也。有农家子甫十三四,而所娶妇年长以倍矣。新昏之次日,贺者毕集,而寝门未辟,日且旰矣。舅姑呼于门外,闻其子应声而不见其出,穴窗视之,则麇缚于床足。惊而问故,其子曰:“昨暮人定后,有男子自床下出,缚我于此,而拥新妇睡。”
问何故不言,曰:“言则杀我。”
语未竟,男女二人皆启帐出,男子抗声曰:“吾与尔新妇自幼有交,昨乘人乱入此室处,当容我尽欢而去。如敢破扉而入者丨”袖中出白刃指其子曰:“吾事刂刃尔子之腹矣!”
举家惊异,罔知所措。而男子在室中索酒肉,索饭,索汤饼,曰:“不我与者,杀而子,与我而不丰美,亦杀而子。”
其家不得已,一一与之。男子使自窗中置案上,而以长绳系其子,使就窗间取之。先命其子品尝,食然后食,以所余食其子。食毕,置虚命撤。于是观者云集,皆恐伤其子,计无所出。相持三日,闻之于官。官亦骇异,亲诣视之,信。官问新妇有父母乎?曰:“有。”
乃逮之至,使呼其女,女不应。官命隶笞其父臀,批其母颊。父母呼吁,哀号甚惨,复使呼其女,仍不应。如是者三,母颊批至百,父臀笞至二百,流血漉漉。父母跪窗外哀其女,使开门,若罔闻知。官无如何,命人逻守之,絷其父母去。
是时狱中有一贼,善穴人壁。官命之至其家,先伏人于门外,而使此贼伺男女皆睡熟,从屋后穴而进,潜以刀断其子之绳,曳之走。而门外伏者破扉突入,男女皆就缚,天明送之官。
其事轰动一邑,观者自大门至大堂皆满,官坐堂皇鞫之。男子乃屠者,面麻有须髯,黑丑可憎。女则娟娟白皙,纤腰弓足,颇有风致。官呼女至前,戟手厉声大骂之曰:“吾见人多矣,从未见无耻如尔,不孝如尔者!犬彘之不若,非人类也。律载妇女犯奸,去衣受杖,况尔岂可以人理论乎!”
命左右尽去其上下衣,不留寸缕。先批颊如其母数,再笞臀如其父数,然后科以奸罪,决大杖四十,命其父母领去,而归聘礼于夫家。父母扶裸女出县门,各脱衣衣其女,而观者无虑数千人,争前褫夺,竟不得衣而归。屠者笞二千,不死,次日又笞二千,未毕,死。
女父母羞且愤,相继死。女杖创寻愈,无恙。后数岁有人于逆旅中见此女为人行酒,风致如故,而颊则有批痕矣。或指以问女,女缕述前情,不少讳。至公堂受辱情状,尤言之历历如绘,人多乐听之,藉博缠头以饣胡口焉。
江宁徐某,为赘婿于汪氏,生一子矣。汪以其贫也,庸奴视之,徐不能堪而归。其妇翁商于皖,将移家至皖。徐闻之,往迎其妇,妇不可。
徐知其将从母远去矣,谋于族人,议夺其子归,族人咸以为然。乃将七八人偕往,先遍拜其邻比,告以故,已而直入妇室,劫其子去。妇之母大呼有盗,而邻人无应者。责其坐视不救,邻曰:“徐氏之子,为徐氏父兄抱去,此正理耳,吾侪何与焉?”
妇母又至徐氏索之,徐氏群起诟谇,不敌而返。斯人斯举,大有张飞、赵云勒兵截江夺回阿斗之意,想亦从看演义得来也。
维扬王氏妇,孕六月矣。适有邻猫来攫其笼中之鸟,妇起逐之,仆于地,震动胎气,势甚危殆。一邻媪曰:“可速觅一二纸过期不赎之当票,烧灰和开水服之,则胎即安矣。”
如其言,果无恙。夫过期当票,已成废纸,乃有安胎之妙用,其理不可解,亦见天下之无弃物也。
扬州之俗,婴儿初生,必服化毒丹以涤胎毒。有何氏者,生一子,命老妪至药肆买化毒丹。此妪乃金陵人,口音与扬州有异,药肆中人听之不审,误会为买活络丹者,即以付之。
婴儿服后,忽大病,不食乳,数日竟死。偶检点得蜡丸,刻“活络丹”三字,穷究之,乃得其故,然无及矣。是故买药不可不慎也。有卖柴老媪,挈其子入城,至一富家。其子年十八九,未娶也。富家适有隔夜冷粥一盂,有蜈蚣死其中,议弃之于河,其子正苦馁,即曰:“此不足为患。”
乃以指捉去蜈蚣,而啜之立尽。富家有女睨之而笑。其子以为悦己也,归而思之不置,遂成疾,日以羸瘦,几不起矣。媪知其情,偶以语富家之婢,遂达于女。女曰:“然则速召此子来。”
其子喜甚,力疾奔赴。女一见大骂曰:“天下有此妄人邪!我见汝饥不择食,是故哂之,汝敢遽萌妄想乎!”
命婢媪辈批其颊数十,其子叩头服罪,始叱之出。及归,病若失矣。
陈广辅、陈广弼,安徽巢县人,兄弟也。一日,因喧传天半有龙见,因登城观之。先有一人在城上,天雨泥滑,仆于地,压广辅之足。辅举足欲使挽之而起,不意足一举而其人滚落城下,头面破损,奄然毙矣。于是城门之兵役咸集,执二人,将送官。辅曰:“是诚我之罪也,与弟何与?”
弼曰:“否,此我为之,非兄也,宜执我。”
兄弟两争不已。辅曰:“我一时卤莽,致有此事,安可诬弟?”
弼曰:“兄甫有室,兄死,嫂必嫁;我又无力娶妇,则宗祀绝矣。不如我死之愈也。”
于是众皆叹曰:“义士,义士。彼人虽绝,或尚有救,姑试救之。”
移时果苏,而其母亦奔至,见其子已苏,众又告以辅、弼之言,母亦泫然曰:“吾子幸而得生,即不幸,吾不责汝偿也。”
辅、弼咸厥角谢之。道路嗟叹,以为三义。高邮一农家,衣食粗足。生一女,极美,父母爱之,择婿殊苛。其后门临大河,有宦家子泊舟河干,见女而艳之,停桡不去。
一日,见有尼自其门出,遂尾之至庵,告以故,许以重赂。尼诺之。越数日,醉女以酒,而送之至舟,遂扬帆而去。女醒大啼,宦家子曲意抚慰之,矢以白首。比至家,则有翁在,女哭诉于翁。翁曰:“是吾儿之过也。然既至此,毋戚戚,吾为汝玉成其事。”
乃倩媒妁,具彩币至其父母家,聘为子妇焉。农家失女,正愁苦无策,至是喜出望外,遂结朱陈之好。好事者为谱《意外缘传奇》。
王士淮,皖人,而家于扬,其妻则扬之仙女庙镇人。生一子一女,而妻卒。子年甫及冠,聘某氏女为妇矣,以学贾于质库,故恒不在家,惟女依父以居。一日,有从母至其家,谓女曰:“吾将归宁于仙女镇,汝曷从我至外家乎?”
士淮适他出,从母乃告之邻妪,而携女去。士淮归,不见其女,邻妪亦他出,无从问讯。而大江以南,自经兵燹,妇女绝少,欲娶妇者辄谋之江北,奸人逐利,往往有略卖妇女之事。士淮疑其女为人所略,即渡江而南,踪迹之。至丹阳县境一小村聚,闻村人偶语曰:“可惜此好女子嫁此白头翁也。”
王惊询其故,村人告以村中李翁年将六十,今日新买得一妾。王即访至其家,伪为贺喜者。闻内室有啼泣声,王遽出奔城中,诉于官。官命役偕往,闯入其室,大呼索女。女出,则非己女也。王骇愕,方自咎卤莽,女哭曰:“吾扬州某氏女,许嫁王氏。王士淮,吾翁也。”
王惊且喜曰:“汝吾儿妇邪?吾即王士淮也。”
拉李赴公廷。李愿还女,且以洋泉二百为谢,乃罢讼。寄女于尼庵,而遣急足告知女父。女家失女,正共惊扰,闻信奔至,得女,大喜,谓王曰:“吾昨至君家,闻之邻妪,君女固无恙,乃从姨至外家耳。然使君早闻妪言,则必不渡江寻女,不渡江寻女,则吾女不可得矣。此吾两家大幸也。”
王亦喜曰:“此诚天。吾叨天之,而因以罔人之财,可乎?”
归洋泉于李翁偕女父挈女归。
某甲以盐官需次维扬。家藏一大珠,重二钱有奇,置之暗中,有光荧荧,古所称夜光者也。一日,有同官数人踵门求观,咸共赞叹,先后辞去,惟一庄姓者未去。某送客复入,则庄姓者犹踞隐囊而吃鸦片,盘中之珠已失所在。大惊问庄,庄亦大惊曰:“室无他人,岂我窃邪?”
乃自解其衣,不留寸缕,使大索之,且曰:“如疑我藏珠衣中,请留此衣,君假我衣以归可也。”
某失珠大懊恼,然初不疑庄,乃越月而庄之仆以其珠来归。盖庄幼无赖,习吞刀、吐火诸幻术。是日乘某出送客,吞珠腹中,归则哇而出之也。后以虐遇其仆,事遂败。古人剖腹藏珠,以为大愚,此则匪夷所思矣。
苏州葑门内有王七者,与富仁坊巷某姓有连,自其父在时,即呼某姓妇为乾阿奶。父卒后,某姓抚育之,视犹子也。妇有一女,与年相若,初意即以为婿。及王七年长,则一流荡子也,妇乃悔前议,许嫁其女于胥门外某生,娶有日矣。王七闻之,纠合无赖少年十余辈,劫其女归。
女至王七家,闭门号泣,久之无声。或自门间窥之,则雉经矣。破门入,救之复苏,女遂绝食求死。事闻于官,官以王七劫婚,非礼也。笞之百,且谕之曰:“汝谓某姓先曾有婚姻之议,然空言无实据。女既誓死不汝从,汝又何爱焉?男子岂患无妇哉!”
乃判某姓妇以洋泉五十畀王七,使为异日婚娶之资,而全曩时抚育之义,女则归之某生云。
何阿双,金陵人,以负贩为业。畜一犬,竟体白毛如雪,光洁可爱。出入寝食,必与之俱,室无他人,以犬为侣。一夕,携犬归卧,至明日,门不启,人犬无声。邻人疑焉。又越一夕,门闭如故,呼之不应。排闼入,则流血满床,阿双已为犬啮断喉管而死,犬犹据其腹,大嚼不止。乃醵钱殡之,即杀犬祭焉。圣人云“鸟兽不可与同群”,信夫!
张阿福,绍兴人,寓于杭。自幼聘王氏女为妻,年三十矣,贫不能娶,女亦年二十有七。其母屡托媒媪趣阿福成婚,媪曰:“彼贫奈何?”
母曰:“彼无婚费,我亦无嫁资,无已,其抢亲乎?”
媪以告阿福。阿福大喜,乃期于某月日纠众劫女去。母故招集邻比至张氏夺女,则合卺已毕,贺客盈门矣。媒媪劝曰:“事已至此,夫复何言?明日当令其来谢罪也。”
母若为悻悻者而归。夫抢亲,恶俗也,律有明禁,乃此则由女氏招之使抢,亦事之创见者矣。
律载将妻妾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杖八十。而宁波乡间往往有此事,亦恶俗也。有唐某者,以采樵为业。一母一妻,以捆屦织席佐之,而常苦不给。值岁歉,饔飧缺焉。闻邻村有王姓者,无子,欲典人妻以生子。唐谋于母,将以妻典焉。妻不可,唐曰:“妇人失节,固是大事,然使母饿死,事更大矣。”
妇乃诺之,典于王,以一年为期。而妇有姿,王嬖之。及期往赎,王将典契中一字改为十字,唐不能争。妇告众曰:“吾隐忍为此者,以为日无多而可以活姑与夫之命也。若迟至十年,吾行且就木矣,其奚赎焉?”
乃投水死。此妇以养姑失节,卒至破镜难圆,黄泉赍恨,其亦可悲也已!
金陵城中有以芦席覆一尸者,其上半身不可见,下半身则裤仅及膝,双足不履不袜,挺然不动。尸旁立一丐者,向众涕泣,募钱收敛,云死者其父也。于时观者甚众,颇有哀而予钱者,或百或数十,一时积有千余。丐犹未足,请益哀。有老翁持筒吸淡巴菰,余烬适坠于尸足,足为之蹄。众大惊,既而悟其伪也,乃大笑。死者掀开芦席而起曰:“愈矣,愈矣!”
卷芦席,向众叩头谢,共荷钱而去。
苏有汪氏子者,贾于常州,托其友金姓者寄家书于其母。金故酒徒也,既至苏,先沽饮大醉,然后如汪氏。汪所居在虎丘山后,金行至望山桥,失足坠于河,觉有人坚握其手不令起。金大惊,正与相持,忽有人诃曰:“此人为汪节妇送家书,尔曹安得留之!”
金始得攀援登岸,疾行至汪氏,衣服淋漓,手腕青黑,汪母问故,具告之。母曰:“不图匹妇一节之善,感动鬼神也。”
浙右某生,年少美风姿,有声庠序间。以早丧父母,故弱冠而未有室。某年,以乡试至省城,寓亲串家。其家有女,貌美而能文,两相慕悦,遂有割臂之盟。女父已亡,其母微知之,不禁也。及生使媒妁来求婚,母问生年,则长于女者六岁,以俗有六冲之忌,辞焉。女知事不谐,终日悲泣。母始而慰论,继而谯诃,女遂雉经死。生闻之,亦仰药自尽。拘牵俗忌,遂使男女并以情死,虽非礼所许,其情亦可怜也。
龚某,不知何处人,入都应京兆试。场前纳一妾一婢,皆购自牙人,其姓氏里居,固无稽也。寓宅在前门外三里河,分前后二院。将入闱,以妾独居,虑有他虞,乃请其友部郎某君居其前院。部郎素迂谨,承友朋之托,一步不敢离,日坐前院读书而已。场毕,龚归,部郎告以谨守管键,幸不辱命。龚再三致谢,乃入后院,则阒其无人,并室中什物俱归乌有矣。窗户完好,惟后垣颓焉。始悟妾与婢皆从此去。防其前,未防其后也。
扬州东乡十里田有看青苗人,野宿棚内。遥见二里外河边土地庙前有火光,或大或小,忽明忽暗,疑之,约壮夫数人持械同往。至则一僧席地坐,旁置土锉,支以石,聚薪燃之。问何事,僧曰:“吾朝南海还,过此腹饥,故煮食耳。”
众亦将返矣,一人笑曰:“和尚得毋食肉?”
戏揭其盖,则所煮者两婴儿胎也。众大惊,争以械击僧。僧倒地,叹曰:“吾数尽矣!凡吾曹炼金刚禅者,须食男胎三十六个,大道乃成。吾止食其七,而遇公等,此吾福薄也。速毙吾,无多言。”
众怒甚,击杀之,而投其尸于河。
无锡有哑丐者,行乞于市,多历年所,人皆识之。一日,至南门内一绅家乞食。其阍人拒之曰:“吾主人因幼子病危,自朝至日昃,不遑暇食,焉有食食汝乎?”
哑丐忽出言曰:“何不谋之于我,我能治之。”
阍者以其哑而能言,大异之,入言于主人,姑延入试之。切脉处方,具有条理。一服而有起色,服三剂,病者霍然。主人喜出望外,问其生平。丐自言:“父在日曾开药肆。我虽生而哑,然自幼识字,喜观医书,故颇知医。父殁家贫,又以不能言,有术无可施,故流而为丐耳。”
问今何以能言,则亦不自知也。由是医名大噪,县壶城隍庙,就诊者日以千百计。然是岁之冬,有杭州黄质文路过无锡,访之,见其所开脉案不成文理,所书药名亦多别字。恐其术止一时偶中,竟以为高手医,吾不信也。或曰:“哑子能言,亦大奇事。”
然安知其始非伪为哑以行乞欤?
道光丁酉乡试之年,湖州双林镇人沈涛在家昼寝,梦有数人哗嚣而入曰:“沈涛中式矣!”
正惊喜间,又有一人狂奔而至曰:“误矣,误矣!非此沈涛也。”
乃轰然俱出。其步履之声,始则自外而内,继则自内而外,行于石,然,行于木,登登然,皆历历可辨。是科沈响泉同年中式。响泉名涛,湖州城中人,所谓非此沈涛也。殆鬼神以此人名姓相同,故意戏弄之欤?
扬州之北鄙雷塘乡,即隋炀帝葬处也。近年忽出一物女,(“物女”二字见《春秋繁露·王道篇》,曰:“干溪有物女,水尽则女见。”)与村中少壮者交。交辄病,病重者死。光绪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日加午,忽阴晦如夜,雷雨大作。电光中见一女子,白衣红抹额,手执双叉,与霹雳斗,雷竟不能下击。
相持良久,大声忽发,有雷火从地出,伤女一足。女稍逡巡,一迅雷从空劈下,其声猛烈异常,观者皆晕仆。俄而雨霁,则有一物震死于地。如猪而无尾,如牛而无角,周身白毛,两背至胁有黑毛成如意形,腹下一肉条长二尺余,其气膻腥,不可向迩。称之重二百余斤,众莫之识。其地有观音庵,一老僧出视曰:“此螭虎也。”
乡人脔割而焚之,臭闻里外。愚按《说文》,螭若龙而黄。《汉书·杨雄传》《音义》引韦昭云:“螭似虎而鳞。”
此物白毛黑文而无鳞,未必其为螭也。京师十刹海烟袋斜街,有山西刘姓之女,小字香珠,自幼许嫁同乡黄某。黄学贾于外,久无音问,而刘姓中落,女遂流落烟花。已而黄某积累得数百金,挟之至都,将求故剑,舍于西河沿逆旅。
主人利其腰缠,诱与冶游。黄年少,堕其计。妓有秀兰者,与黄极相得。无何,黄之金尽,妓家将有逐客之令。秀兰乃托言赴庙会,与黄偕逃至良乡,投宿一老媪家。媪熟视曰:“汝非山西黄某欤?此女其刘家香珠欤?”
叩媪姓氏,乃黄之从母,而刘女幼时呼为干阿奶者也,于是始知秀兰即香珠。媪为买花烛,具鼓乐,而成夫妇。
扬州左卫街一大宅,乱时为贼中大头目据为伪府。乱平后,某姓居之。其堂前地,每逢阴雨,辄见一女子形,洗之不去,天晴即没,遂扃闭不处。偶有亲串自远来,仆从众多,遂入居之。
夜半,忽见砖动不已,顷刻坟起,一仆践之,晕仆于地。
天明,言于主人,发而视之,则一女尸也。衣裙未坏,面目如生,遍体生绿毛,长寸许,栩栩欲动。闻于官,官命焚之。其邻有攻皮之工某叟,曰:“此事吾知之。我陷贼中,即隶此贼帐下。贼获此女,欲污之,骂詈不从。杖数百,骂益厉,遂活埋之。不意其今为祟也。”
余谓此女既以烈死,毅魄贞魂,久已归之太虚,此特其遗蜕耳。久而成僵,或地气使然,与烈女初不涉矣。惜叟知其事而不能举其姓氏,不得为之表彰也。
金陵自遭兵燹后,往往于城中住屋内掘得棺木,盖皆乱中渴葬者也。王府园旁一废地,为某达官所得,以瓦砾堆积成山,命兵勇平治之。掘出棺二十余具,发视之,一棺有女尸,周身衣服绚烂如新,然皆已成灰,随手而碎。其尸未坏,肤肉白润,颊上粉泽犹存。
又一棺有男尸,坐而不卧。又一棺已成僵尸,上半身生兽毛,下半身生鸟羽,尤可怪也。达官闻之,命将诸棺迁葬他处,不许开视。
黔中有任某者,续娶胡氏,再嫁妇也。然甚贤淑,抚前妻子如己出。数年后,任大病,胡侍奉汤药,支持门户,累月不懈。见夫病笃,知不可为,乃先服毒,欲与俱死,抱夫痛哭,夫卒亦卒。亲友入吊,咸叹其烈。亦有议其不死前夫为可惜者。
余按《隋书·列女传》首载兰陵公主事,是亦死殉后夫者,史臣称其质迈寒松。此妇亦其流亚矣。
京师西单牌楼有大宅,为狐居之,无赁者。屋主以久失业,怒甚,往而詈狐。是夕,忽失其子,次日求而得之于此宅。问何以至此,则亦不自知。而其子日就羸瘠,淹淹欲毙。
或言东便门楼有狐总管,实司京师狐政,乃具酒食,撰文疏而往诉焉。越数日,往侦空宅,则树上县一首,似猫而巨,喙较长,盖已为总管所诛矣。狐神鼠圣,亦自有道欤?
距通州十里有普济闸,闸之西南有丛冢,相传为和尚坟。不知何年所葬,亦不知和尚为谁也。每于黄昏后,幻作鬼市,迷惑行人。行者患之,迂道避焉。乙亥之夏,有小舟载漕米赴普济闸,暮经其地,舟子呼纤夫改由对岸行。
纤夫二人,其一收纤登舟,其一恃有膂力,笑而不信,奋臂独前。俄见灯火荧荧,青帘高挂,似有酒家。知是幻境,即折道旁柳树一大株,执之而往。距鬼市已近,便举柳乱击,见有无数和尚为所击倒。审视则在丛冢中,所见幻境,已无睹矣。乃觅路回舟以告,舟中人皆莫之信。然此后和尚坟头土尽塌落,无复怪异,皆此人一击之功也。
江西河口镇,咸丰中驻兵设防焉。命丁夫入山采薪,见有古榆一株,大可蔽牛,举斧斫之,血汁喷射。有土人告曰:“此树已四百余年,甚有灵异,伐之不祥。”
乃舍之而还。营中军土闻其事,曰:“吾侪何畏鬼神,得此大材而不取,何以供炊爨乎?”
明日,复率丁夫数十往伐之,血流如故。俄而树断倒地,响振山谷。树长十余丈,中空如竹,其内枯骨纵横,兼有髑髅一具又有碎碗及竹箸无数。观者咸骇异,莫测所自来。
江西一世家子,迁葬其祖。启穴,则棺已朽烂不全,棺中满贮磁碗竹箸,而不知尸骨所在。堪舆家曰:“此殆所谓移尸地乎?”
命舁去空棺,入穴审视,则惟西北隅有一小孔,圆如盂口,大仅容拳。姑命从此掘入,至两丈有余,而尸在焉,僵卧未坏。其旁有磁瓮数枚,有大有小,形制甚古,出以示人,人莫之识。其棺中失尸,而易以磁碗竹箸,亦莫测其所以然。
嘉定城西有玄坛庙,颇著灵异。庚申城陷,庙亦旋毁,鞠为茂草矣。相传其始有某生者,馆于江西龙虎山张真人府。一日得家书,知其父病,急欲归,谋于真人。真人以一符与之,戒曰:“到家即焚化。”
生登舟解缆,但闻波涛澎湃,舟行如飞。一日夜而至,父病已危,方寸瞀乱,竟忘焚符。符神屡见形求去,乃始忆真人言,具香烛焚化之。是夜,神复示梦曰:“送我太迟,已逾限期,不能归矣。”
生乃醵金建庙以奉神。初不知神何名,因其像颇肖世间所塑之玄坛神,故谓之玄坛庙。
绍兴诸暨县之店口镇,有陈氏之屋,每遇火灾,而屋不毁。相传国初有陈紫衣者,将建此屋,亲至绍兴城中请夏姓者卜日。夏视之,一田舍翁也,乃曰:“请少待,为君择之。”
陈即出洋钱十枚为谢。夏曰:“既如此,请三日后来。”
陈知其以酬谢之多寡为选择之精粗,乃以白金百两揖而进之,曰:“老朽一生辛苦,始有此举,幸先生留意焉。”
夏曰:“既如此,请一月后来。”
及期而往,则曰:“日已选矣,幸勿稍有更动。”
陈谨如所教。屋成而镇上大火,前后左右尽为焦土,惟陈之新屋岿然独存。自是以后,历三十余次火灾矣,至今陈氏犹世守之,而夏之子孙亦尚以择日为业。
湖南湘乡县有胡氏兄弟五人,皆享上寿。光绪四年,其长兄朝瑜八十九岁,次朝瑞八十七岁,次朝八十五岁,次朝瑶八十三岁,次朝环八十一岁。湖南巡抚以闻,洵人瑞也。事见邸钞,谨记于此。胡氏五人,可敌周之八士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