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人刘还,以事系泅州狱。有王翁者,亦坐词牒至,周旋拔契出狱,共诣酒家话别。忽有一人,问翁姓名,即下拜。翁不识,其人曰:“家有一女,为邪魅所挠,之不动。昨忽云,只畏泅州王某耳。一路访公行止,特此恳告。勿借万里之远,救女生全,当不靳十全之报。”
翁曰:“我实无他伎俩,岂堪治怪?其人请不已,翁曰:“向年自凤阳还泅,乘一驴,复挚一空驴行。见一道人,被而步,惫且喘。吾问之,答云乏钱,吾以空驴借之。道人感荷,以一卷书授我,曰:『依此而行,可断百怪。然勿受人酬谢也,受则不验。』吾漫置书于笥,亦未省视。尔家怪所畏见者,其即此耶?”
乃归,觅书,令其人先还,曰:“具瓮一口,方砖一块,血狗皮一张,炽炭以待。”
且戒勿泄。其人喜而去。
次日,翁乃赍符剑以往。入门,怪即言于室曰:“果请王法师来,吾当敛避。”
方欲出,而王翁已入,大叱曰:“死老魅何之!”
怪躅谓女曰:“何处可逃?”
女指瓮曰:“此中可。”
怪即跃入。翁以狗皮封之,而令主人以砖覆焉。外加重符,其热如火,乃举置积炭上。初,极口骂翁。瓮热,乃乞哀曰:“法师舍我,我有妻、妹可怜。”
瓮问:“尔何妖?”
答曰:“丑氏。”
翁曰:“何物?”
曰:“牛骨也。牛而曰丑者,讳之也。”
促令供状,乃曰:“供状人牛天锡,字邦本,系多年牛骨。在城隍庙后苑,某年庚申日,某人踢伤脚趾,以血拭邦本身上,因而变幻成形。不合扰害某家小姐云云。妻红砖儿,妹绣鞋儿,见在某处,得相见,死不复恨。”
乃停火作法,召将搜捕,得两女子于屋栋上,别以瓮覆之。齐呼牛骨,相与叙泣。翁问:“二物何以作妖?何为与天锡连亲?”
答云:“某等一是赵千户家刺梅花下古砖,以庚丙日,其少女彩花,伤手滴血吾身,因而得气;一是王郎中妻绣鞋,庚申日沾月水,弃于小院,亦得变化。与牛邦本假合妻妹,实非一体。法师能恕我三人,当远迹市城,永不敢更近人世矣。”
翁大笑,竟发火炙杀之,哀声震瓮,良久寂然。启其封,有一牛骨长尺许,女鞋、古砖皆焦灼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