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文苑
明中后期著名哲学家、教育家

罗汝芳

明中后期著名哲学家、教育家

  罗汝芳(1515年6月13日-1588年10月21日),字惟德,号近溪。学业者称为近溪先生,江西南城泅石溪(今南城天井源乡罗坊村)人,明中后期著名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诗人,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被誉为明末清初黄宗羲等启蒙思想家的先驱。
  罗汝芳1515年五月二日(6月13日)生,自幼聪明好学,5岁从母读书,稍长则博览群书,后独钟理学。16岁赴南昌师从泰州学派代表人物颜钧。尽受其学,得王艮泰州学派真传。嘉靖二十二年(1543)中举,二十三年参加会试后,自认为“吾学未信,不可以仕”,不参加廷对,退居故乡达10年之久。翌师胡清虚学烧炼,师僧玄觉谈因果。他探幽索隐,触类旁通,精究细研,形成自己的真知灼见。他四处游访,考察社会,探究学问,并在从姑山创办“从姑山房”,接纳四方学子,从事讲学活动。他一生深入下层,宣讲哲理,教化士民,以发人“良知”和济人急难闻名于世。其学虽源于理学,但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正宗教条,提倡用“赤子良心”、“不学不虑”去“体仁”,持见新奇,颇有创见,一扫宋明理学迂谨之腐气,故被誉为明末清初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启蒙思想家的先驱。
  罗汝芳一生的成就,主要体现在理学思想方面。
  青年时代,他受到了明朝程、朱学派理学家薛垣的影响,认为“万起万灭”的私心杂念长久以来就困扰着自己,必须把它除去。于是,便在寺中闭关静坐,在几上置水一杯、镜子一面,要使自己的心像水一样静、镜一样平,久之,遂成重病。其父授之以王阳明《传习录》,使他领会了“致良知”的学说,其病方愈。后来,罗汝芳赴南昌会试,师事颜钧。颜钧认为,人的天赋道德观念是永远不会泯灭的,每一个人的内心世界都时刻保有着它,人只要发扬这种道德观念就可以了,因此,人们的道德修养根本不必从“制欲”人手。罗汝芳听后,如醍醐灌顶,完全接受了这种“制欲非体仁”论,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理学观点。罗汝芳反对朱熹、王阳明等人所倡导的以省、察、克、治为基本手段,以“制欲”为基本内容的道德修养方式,并认为这是与孔孟之道相违背的。
  罗汝芳热衷于讲学,善于把玄妙、平易的讲演表达出来,为广大平民所接受。即使是不通文墨之人,俄顷之间,也能令其心境开明。他出任太湖知县,颁布讲规,召集诸生研习经文,“公事多决于讲座”。出守宁国,同样召诸生会文讲学,并兴建了志学书院、水西书院等一批讲学场所。在京都时,礼部尚书徐阶,集两司郡县候选吏人,大会济灵宫,聘汝芳讲习,听者数千人,无不动容铭心。入滇五载,罗汝芳虽然年逾花甲,讲学热情依然不减,昆明五华书院和春梅书院都是他讲学的重要场所。致仕以后,他仍然壮志落落,愤然率弟子游金陵、福建、浙江、湖广等地,频频讲学集会,继续阐扬泰州学派的思想。这一切,说明罗汝芳是泰州学派学术活动的重要组织者,为泰州学派理学思想的传播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罗汝芳还具有人道主义思想,同情下层人民的悲惨命运。比如,他在太湖知县任上,有兄弟为争遗产来投诉,他闻之家境艰难,“汝芳对之泣,民亦泣,讼乃止”。又创开元会,罪囚亦令听讲。他以传统道德融于真情,动容感化,从而化解民事纠纷。他在做宁国知府时,集诸生会文讲学,让诉讼者在讲坛上跏跌静坐,触目观心,以此判案,并把政府的库藏馈赠给他们。这种情况,在封建官吏中是绝无仅有的。然而,作为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他这种从赤子之心出发救贫恤难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值得一提的是,汤显祖少年时受学于泰州学派的主要人物罗汝芳,受到了反正统宋学思想的熏陶。这是他能深刻认识当时腐败社会的腐败,使他成为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进步文人,在文学事业上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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