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文苑
明中期大臣

石茂华

明中期大臣

  石茂华(1521—1583),字君采,号毅庵,明中期大臣,益都(今青州)人。1544年(嘉靖二十三年)进士,任浚县(今属河南)知县,年仅23岁。处理诉讼案件,人称公正明断。黄河泛溢,他亲率民工筑堤防洪。任扬州(治今扬州市)知府时,倭寇侵扰江淮地区,他排除严嵩义子赵文华的干扰,打退了进犯扬州的倭寇。后又历任山西按察副使、河南副使、陕西参政、按察使。1567年(隆庆元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山西。1573年(万历元年)升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军务。此间,他数次平息了内外的兵乱,受到朝廷褒奖。万历五年后升任兵部尚书,掌南京都察院事。不久即被弹劾罢归。万历十一年(1583年)被重新启用,他在巡察陕西、甘肃地区时,正值这里大饥荒,他奏准朝廷,蠲免徭赋,开仓救灾,因操劳成疾,呕血身亡。赠太子少保,谥“恭襄”。
  《毅庵总督陕西奏议》一书,计十三卷,十三册,书所录皆为石茂华于万历元年九月至四年十二月总督陕西三边时所上各奏议,总共约一百四十余篇。书刻于明万历五年,即石茂华离陕西三边总督之任后所刻。书首有万历四年丙子冬十月既望刘伯燮所撰序,又有万历五年丁丑孟冬朔李维桢所撰序。
  《远夷谢恩求贡事》一文中有关于“牙坎儿”的记载,今称之坎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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